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简单委托书怎么写)安阳不动产百晓生2021-05-22 21:18:00
我们在办理不动产手续或者购买二手房之时,核实房产信息只是第一步,但这样远远不够,因为产权证可能造假。为保险起见,我们最好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一下所要交易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今天,晓生给小伙伴儿们介绍一下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方法及要求。
一、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
需提交证件:
权利人为单位:
(1)单位介绍信(函);
(2)权属证书;
(3)经办人身份证件。
权利人为个人:
权利人身份证件、权属证书(须权利人本人或委托人前来办理)。
利害关系人:
(1)利害关系人身份证件(须利害关系人本人或委托人前来办理)。
(2)证明确实存在与查询房屋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交验证件,即时办理。
需要特别注意是是:
委托人前来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二、公、检、法、司、纪、监因公查询房屋登记信息:
需提交证件:
(1)单位介信(函);
(2)经办人工作证。
办理流程:交验证件,即时办理。
那么都可以查询什么内容呢?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了可以查询的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有小伙伴儿就有疑问了:那是不是,只要能证明这个这个房子是我的,我就可以查询这个房子所有的历史信息呢?
也不是的,你只能查询你是如何取得这个房子的
举例说明:
张三买了李四的房子,张三只能查询与李四过户这一手的房产档案信息,并不能查询李四是如何取得这个房产的。查询人要求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复制;
此外,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出具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
顺便说一句,在安阳市查不动产档案,位置在不动产登记大厅一楼东门右侧,档案查询窗口
文章出处:公众号/安阳不动产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