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快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已推出【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可以一键快速办理注销前置事项预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业务!
第一步:注销前置事项办理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导航栏左侧【套餐业务】下,选择【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
3、点击【注销预检】,系统将提示您是否符合即办注销条件,同时将展示所有注销业务验证通过与不通过事项。
? 第一种情形:
如系统检测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的纳税人,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并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此时系统将弹出提示:“根据税总发【2018】149号文规定,监控到您当前有未办结事项,可进行“承诺制”容缺办理!”。
输入承诺书期限日期后,点击右上角【打印即办承诺书】,同意说明后打印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完成以上操作后,右上角【我要办理】按钮亮起,可以点击进入第二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注意:
1、注销登记“承诺制”容缺办理不适用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经确认非正常户期限达到规定期限以上”;如注销原因为这四类时,请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办理!(疫情期间请先电话咨询预约哦!)
2、如签署承诺书,自签署当日起生效,承诺期限自签署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3、如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可点击“依法破产注销”进行单独申请。
? 第二种情形:
不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的纳税人,需依次完成系统显示的所有未办结注销前置事项。对于不能在线直接办理的业务,系统将提供办理指引。
如所有监控未通过事项已办结,可再次进行【注销预检】。输入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之后,右上角【我要办理】按钮亮起,可以点击进入第二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此时可以开始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业务啦!
第二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1、点击【我要办理】后,请依照表单要求录入数据,填写清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2、录入完毕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可进行申请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
点击【下载凭证】后,系统将弹出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提交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网页(浏览器),并前往文书签收功能中签收注销文书!”
3、点击【申请】,注销申请受理成功,可直接查看回执单。
第三步:注销业务进度查询
1、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
2、系统将跳转至【事项进度管理】界面,此时可进行查看申请、进度跟踪、查签等操作,点击【进度跟踪】可查看申请进度情况
①所有预检通过,注销成功。
②如存在未办结事项,打印承诺书提交成功后需税务人员受理,受理通过后注销成功。
更多注销规定请点击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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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务注销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mobile/content/S36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