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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3岁行凶男孩父母公开道歉
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1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女孩王某母亲贺美玲处获悉,蔡某某父母于今日在《大连日报》对其登报道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淇淇的亲人们:对不起!我们郑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们是( 2020)辽0204民初60号案件的蔡维伟、庄献杰,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对孩子疏于管教,没有管好孩子,没有教育好孩子,酿成了淇淇的惨案。我们自责、内疚、懊悔,惨剧的发生对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击,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儿,我们万分愧疚,惨剧的发生,我们后悔莫及,是我们做父母的失职和失败,我们平时没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是我们的错,我们真的对不起!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们,我们非常懊悔,我们要用一 生来忏悔,我们是真心地忏悔,真心地道歉!
内文还称,“一定会按照判决赔偿,就算砸锅卖铁,做牛做马我们也会尽全力赔偿,我们知道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的孩子给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们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谅,我们真心道歉,我们也代表孩子再次对淇淇和淇淇的家人们说声对不起!”
道歉信署名为蔡某某父母,日期为11月6日。
“我今天早上看到这封道歉信,眼泪哗哗地流。”贺美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女儿走了一年多,她终于等到了这封道歉信,“自始至终都是我在要求他们,他们如果诚心道歉,早应该上门道歉。”而内文中称蔡某某父母会忏悔,并全力赔偿,贺美玲表示她希望看到蔡某某的父母的实际行动,将如何对他们忏悔和赔偿。
“我女儿的遗体现在还没有火化,现在关于蔡某某父母是否包庇等还没有调查结果,等一切结果都水落石出后,我才能处理女儿的后事。”贺美玲表示。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并抛尸灌木丛。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随后,遇害女孩家属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8月10日,该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复庭宣判,判决结果显示被告蔡某伟、庄某杰(男孩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王某章、贺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被告蔡某伟、庄某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章、贺某玲合计1286024元。
随后,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决结果,被强制执行后仍拒绝配合法院,被法院采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并将其房屋进行拍卖。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于11月3日结束拍卖后无人竞拍,将于11月19日进行第二轮拍卖,此前拍卖价格为114万元将降至100万元。
此前报道: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宣判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杀害同小区居民10岁女孩小淇,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2020年1月3日,小淇家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月9日上午,小淇被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
8月10日,法院宣判,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延伸阅读:
人民微评: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
警方通报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女孩被杀令人痛惜,加害人同是未成年,让人愕然而沉重。“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请好好爱护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正在审议之中,血的教训再次冲撞人心!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破题?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
大连13岁男孩为什么不判死刑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10月20日,大连一10岁女孩琪琪(化名)遇害身亡,引发关注。24日,大连市公安局通报称,13岁的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琪琪的事实。10月24日当天,公安机关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26日中午,琪琪的舅舅贺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琪琪系内蒙古户籍,家属仍在等待警方消息,将在看到警方消息后再做打算,不排除提起行政复议的可能。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小编的意思是先收容教育孩子,告诉他到底犯了什么错?到18岁可以追究刑法有期、无期、死刑,不要让好人流汗、流血、又流泪,让坏人逍遥法外、肆无忌惮!不但警醒那些那些还未走向犯罪道路,却有这种想法的孩子,还能约束熊家长怎么去管教好自己的孩子,让犯罪的代价不要那么廉价,让被害人的亲属有法可依,让社会秩序更加公正,法理不外乎人情,真正能得到社会谅解的终会谅解,得不到谅解的社会也不会包容,善待恶魔就是伤害善良,人的底线必须守住!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如果不能判死刑,这样的人也必须终其一生监禁,永远不能让他走出监狱!因为根据全世界最臭名昭著的强奸杀人犯的案例来看,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初犯罪年龄小,而且因性杀害女性的有过第一次之后,只要有冲动的欲望,就会有下一个受害者,绝对不会主动停止,因为他们的理智战胜不了欲望!所以,这样的恶魔在第一作案后,绝对不能对他们宽大处理!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下一个无辜受害者的最大的残忍!
依法保护杀人犯,想想也是真可笑。现在孩子越来越早熟了,我突然想到一点,现在孩子已经早过接触网络了,到时候一些志同道合的未成年人建了群,在里面商量谈论怎么做出一些大事,做出一些犯法的事不被抓,被抓了也没关系,反正我们未成年,别人也奈何不了我们,民事赔偿更好解决,家里没钱的就是没钱,你国家能怎么办?来个分期付款,一个月赔偿2、3千的,到什么时候赔偿完?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这个案例希望能成为我国首例,14岁男孩判死刑!别看年龄,看身高、体重、心智,哪像14岁孩子!以前14岁的孩子很少有这么高大,他比有的成年人都高大!要是对一个瘦小的成年女性下手的话,成年女性都未必有还手之力!
未成年人不入刑是刑法规定的,原因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清楚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但是现在的小孩子营养普遍都不错,不少十二三岁的孩子身材就已经和成年人差不多了,在资讯爆炸的当下,小孩子的心智成熟到我们想象不到。所以依照实际情况来修改刑法应该是刻不容缓了,不能让保护未成年人变成保护未成年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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