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四十九个史记人物第1辑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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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阿娇:我不恨皇帝,只恨文学家
“金屋藏娇”当然称得上是一段佳话。伴随这段佳话的,则是东窗之内的密谋,上流社会女人之间的勾心斗角。
  刘荣和刘彻都是汉景帝的儿子,所不同的是,刘荣是太子,刘彻不是;刘荣的母亲是栗姬,刘彻的母亲是王夫人。
  刘荣贵为太子,当然是上层社交圈关注的焦点,在众多关注的眼睛中,就有一双是长公主刘嫖的。刘嫖是帝国数一数二的人物,她是窦太后的掌上明珠,和汉景帝是一娘同胞,人称长公主。“长”是个敬称,并不是说她长得修长。按汉朝的惯例,皇帝的女儿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皇帝的姑妈则称“大长公主”。汉朝的上流社会还流行近亲结婚,总是喜欢自己人搞自己人,其目的无非是亲上加亲,肥水不流外人田。长公主刘嫖有个宝贝女儿阿娇,谁能配得上呢?在那样的时代氛围里,刘嫖自然就打起了太子的主意。是啊,在整个國家之内,除了太子,谁还能配得上阿娇呢?做了太子的老婆将来才可能成为皇后,母仪天下啊。
  长公主虽然有意将女儿嫁给太子,但有人却不领情,这人就是太子的妈妈栗姬。长公主有个爱好,平时喜欢给自己的亲弟兄汉景帝拉皮条,汉景帝身边的美女几乎都是长公主给介绍过去的。身边的美女多了,景帝自然就顾不上栗姬,弄得栗姬整天处于饥渴半饥渴状态。栗姬不恨景帝,只恨给景帝拉皮条的长公主。可是恨归恨,皇帝的一个妃子又能把风头正劲的长公主怎么样呢?当听说长公主想高攀太子,栗姬恼怒地想,太子是我的孩子,你他妈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主意一定,栗姬对长公主拉下脸来,明确拒绝了长公主的要求,坚决不应允亲事。
  在栗姬这里碰了钉子,长公主很快就把目光瞄向了刘彻。这次她改变策略,直奔主题,她当面问刘彻愿不愿意娶阿娇做妻子,那时刘彻还是小孩子,对男女之事一窍不通,也不知道妻子是个什么概念,见姑姑这么问,便信誓旦旦地说:以后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就要亲自造一栋金屋子送给她(“若得阿娇,必以金屋贮之”)。长公主大为满意,一见汉景帝就把刘彻的豪言壮语给学了过去。景帝是个很内敛的人,见儿子有这样的气魄,心中非常高兴,立即同意了这门亲事。
  将来的事情就比人们想得复杂了。自从刘彻和阿娇确立了恋爱关系,长公主就开始处处打压栗姬和刘荣,时时赞扬王夫人和刘彻。在长公主全力以赴的帮助之下,刘彻顺利取代了哥哥刘荣当上了太子。因此,在少年刘彻纯洁情怀的背后,却是长公主煞费心机的阴影。“金屋藏娇”的温馨顿时让人有了异样的感觉。
  公元前141年,刘彻即皇帝位,陈阿娇则顺利成为皇后。谁知“金屋主人”陈皇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婚后十余年无子,陈皇后非常焦虑,为生孩子,求医看病花钱达九千万铢,最终也没解决问题。焦虑之下,陈皇后的姿容自然大受影响。不知不觉之众中,当年的阿娇慢慢成了黄脸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爱拉皮条的长公主成为了一个榜样,后人也学得有模有样。能活学活用的是平阳公主,平阳公主是汉武帝的姐姐。受长公主的启发,在刘彻登上皇位之后,她开始大肆搜罗天下美女,养在家中,以备皇帝不时之需。某日,汉武帝驾临平阳公主府邸,对平阳公主搜罗来的歌女卫子夫一见倾心。从此,卫子夫走进了深深的皇宫并平步青云。
  进宫不久,争气的卫子夫就顺利地为汉武帝生出了男孩。这是汉武帝的长子,名刘据。六年后,备受汉武帝宠爱的刘据被立为太子,卫子夫的荣宠也达到了极点,随之而来的,便是卫氏一门的封爵封侯。卫子夫的弟弟卫青、外甥霍去病也因此得到了施展才华的机会,在反击匈奴的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年专宠的阿娇自然被疏远了。妒火和怒火将一贯娇贵的阿娇折磨得痛不欲生,她又哭又闹又上吊,几次差点儿死去,更是弄得汉武帝大倒胃口。
  为使汉武帝回心转意,阿娇棋走险招,收买巫女,让其对卫子夫施展巫术。后此事败露,汉武帝大为光火,他派张汤“治皇后巫蛊狱”。受此案件牵连,被诛者竟达300余人。祸首阿娇自然不能幸免,最后只得交出皇后印绶,并被打入冷宫—长门宫。从前令汉武帝心醉神迷的阿娇已不复存在。
  阿娇曾作过最后的努力—花巨资请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作《长门赋》,以表达内心的凄苦,想以此赢得汉武帝的爱怜。谁知这篇赋虽然写得凄楚哀婉,却最终于事无补。阿娇高估了文学的力量,高估了文学家的能力,最终文学和文学家的面子和阿娇一起被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拿了别人的钱,却帮不了别人的忙,文学何用,文学家何用?我想,阿娇最痛恨的人,一定是文学家。
  阿娇终与皇帝没有再见。
  【个性点评】
  “金屋藏娇”听起来是个爱情传奇,而对于策划者来说则是一场阴谋,一场初级版的宫廷政变。对当事者来说,则只是此情不再的感伤,刻骨铭心的痛苦回忆。因此,和“金屋藏娇”联系在一起的是皇位,是争风吃醋,是个人恩怨的集中展示。
  辛弃疾后来叹道:“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因此,出自真性情的“金屋藏娇”之诺固然是段佳话,但这段佳话的传奇色彩在长公主的心机和阿娇后来命运的衬托之下,却无可奈何地越来越淡了。
  因此,在现代语境中,“金屋藏娇”似乎也演变成了一个深具暧昧色彩的词语,那个住在金屋子里女人好像总是“二奶”。

no.2  褒姒:我不笑,是因为时辰未到
周幽王十分为难:自己的这个宠妃褒姒,论容貌当然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女,可就是不爱笑,自打进宫之后,还没有见过她一展欢颜。
  周幽王从来没有怀疑过褒姒的身世。褒姒的身世说来话长,要一直追溯到夏朝。
  大概是夏朝的末代皇帝桀在位的时候,有一天有两条龙栖在院子里,说:“我们是褒国的先君。”夏桀赶紧让太史占卜,结果,杀、赶走、留下来都不吉利,吉利的是把龙的唾液收藏起来,这是龙的精气所在。于是夏桀搭起祭坛,摆下币、帛等祭品,还当场作了一篇颂词,表达了收集二龙口水的虔诚愿望。两条龙享受完祭品,听完阿谀之词,心满意足地离去,留下了唾液。
  夏桀把唾液装在珍贵的木匣子里,兢兢业业地珍藏起来。夏朝灭亡后,木匣子传给了殷;殷亡后,又传给了周。历经三代一千余年,皆视之为禁忌,无人敢打开。到了周厉王末年,周厉王这个冒失鬼好奇地打开木匣子,想看看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东西。结果发现龙的唾液既没有蒸发,也没有凝固,还保持着液体状态。这个木匣子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
  冰箱。
  木匣子一打开,龙的口水就遍流庭院,一发而不可收拾。周厉王一看傻了眼,万般无奈之下,找来一大群妇女裸体鼓噪,除魔驱邪。那唾液遭遇到这种诅咒,于是化作“玄鼋”,就是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大蜥蜴,潜入后宫。一个年轻的宫女正往外走,劈面遇见了这只大蜥蜴,像所有圣人的母亲一样,心中感应,若有所动,长到出嫁的年龄就奇怪地怀了孕,因此被囚禁了起来。
  这一胎一直怀了四十年,直到周厉王的儿子周宣王在位的时候,才生下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婴。因为是“无夫而生子”,生得又是如此的旷日持久,宫女顶不住来自朝野的舆论压力,恐惧之下,就把这个女婴随便扔到了路旁。
  周宣王时,国势已经衰落,国运相应地也就被奇异的事件所笼罩,甚至于有童女到处传唱着一首童谣:“檿弧箕服,实亡周国。”—桑木做成强弓,细草编成箭袋,周王国不再存在(柏杨译文)。周宣王听到后,立刻下了不准贩卖“檿弧箕服”的禁令。谁知事情就有这么凑巧,恰巧有一对夫妇在贩卖这两件东西,周宣王派人把他们抓起来,要砍他们的头。夫妇二人连夜逃亡,途中,恰巧在路旁看见那个宫女抛弃的女婴,正在夜啼,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二人动了怜悯之心,遂收留了这个弃婴。此后,夫妇二人一路逃亡到褒国,在褒国定居下来。那个弃婴也渐渐长大,出落得花容月貌,养父母给她取名叫褒姒—姓姒名褒。姓姒是追溯到夏朝褒国二君化龙吐涎之事,夏朝国姓为姒;名褒是为了纪念她在褒国保住了小命,获得了新生。
  这么复杂曲折的经历,周宣王的儿子周幽王怎么可能知道?周幽王继位后,这位著名的亡国之君,同所有的亡国之君一样,残暴,昏庸,婬荡,不顾百姓死活,遍选天下美女充实后宫,重用佞臣虢石甫。朝中大臣、褒国国君褒珦的劝谏之言非但不听,还将褒珦下狱治罪。褒国为了营救褒珦,遂进献美女褒姒,以赎其罪。果然,周幽王三年(公元前778年),一见到褒姒的美色,周幽王就惊为天人,放了褒珦不说,还在褒姒生下儿子伯服之后,废掉原来的皇后申后和太子,封褒姒为皇后,伯服为皇太子。看到这种情况,太史伯阳感叹说:“祸害已经形成了,周即将灭亡了!”
  周幽王爱煞了褒姒,百般取悦美人,抓耳挠腮搜肠刮肚想出了无数的馊主意,褒姒就是铁面无私,坚决不笑。在佞臣虢石甫的撺掇之下,周幽王居然想出了“烽火戏诸侯”的著名“奇计”,在骊山大举烽火。待各路诸侯快马加鞭赶来勤王,才发现是一个骗局。看到诸侯们劳累、困惑继而愤怒的表情,看到山下万马奔腾、人仰马翻却无功而返的尴尬场景,褒姒毫无心肝地大笑起来。一而再,再而三,周幽王兀自陶醉在美人开颜的喜悦之中,哪里料得到“一笑倾国”啊—被废的申后的父亲申侯,联络缯国和西夷犬戎进攻周幽王,周幽王再举烽火征兵的时候,屡屡受骗的诸侯再也不上当了。“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西周灭亡。
  褒姒被掳去后,下落不明。
  【个性点评】
  褒姒不爱笑,毫无疑问并非生理性的原因。她一生命运坎坷,追溯源头,那个碰见大蜥蜴因而怀孕四十年的宫女的命运才更加悲惨:不仅亲手遗弃了亲生女儿,而且终身都生活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之中。褒姒显然是复仇天使,她是上天派来替母亲复仇的:报复周厉王打开冰箱致其怀孕的仇,报复周宣王逼迫她遗弃女儿的仇。最后,在红颜一笑之中结束了西周四百年的统治。  
  伯夷:饿死也不食周粟,干吗不出国?  
  中国史上最为著名的洁行之士,无疑是伯夷和叔齐。在他们之前还有一个洁身自好的隐士许由。尧做皇帝的时候,听说许由是贤人,就想把天下让给他。许由听到这一风声,赶忙隐遁到颍水之阳的箕山。箕山在今天的河南登封,紧邻着天下之中的中岳嵩山,因为许由死后葬在这里,箕山又称许由山。尧又召许由做九州长,许由这次连听都不愿听了,跑到颍水之滨洗耳朵去了。这时,刚好巢父牵着牛犊来饮水,就问许由何以洗耳。许由说:“尧召我做九州长,我痛恨听到这件事,所以洗耳。”谁知巢父讽刺许由说:“你如果住在高岸深谷之中,与人不相往来,谁能见到你?你本性就浮游,想用这种方法沽名钓誉而已,别污了牛犊的口。”说完牵着牛犊去上游饮水了。
  伯夷、叔齐是辽西小国孤竹君的长子和三子。父亲欲立叔齐,父亲死后,叔齐不愿继位,要让给伯夷。伯夷也不愿继位,逃走了。叔齐步伯夷的后尘也逃走了。国人遂立二子。伯夷、叔齐听说西伯昌(周文王)善养老,就投奔他而去。到了周的都城岐下(周原,今陕西扶风),西伯刚死,周武王继位,把父亲的木制灵位载在战车上,正准备东进,讨伐以朝歌(今河南淇县)为都的纣王。伯夷、叔齐不顾安危,勒住武王的马缰劝谏说:“父亲死了不葬,却发动战争,能说是孝吗?以臣弑君,能说是仁吗?”姜太公称许伯夷、叔齐是义人,派兵丁搀扶着他们离去了。
  伯夷、叔齐指责武王伐纣是不孝不仁。
  武王以正义战争胜利者的名义,荣登大朔,谥父亲周侯西伯为周文王,中国史上正统的谱系确立了。“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在伯夷、叔齐眼中,周王朝是不孝不仁得来的天下,因此他们以周王朝为耻,不食周粟,隐居首阳山,靠采薇维生。
  采薇而食的日子并不好过,鲁迅先生在《故事新编?采薇》这篇小说中甚至给伯夷、叔齐列了一个薇菜的食谱:薇汤,薇羹,薇酱,清燉薇,原汤焖薇芽,生晒嫩薇叶……蜀汉谯周在《古史考》中记载了一个伯夷、叔齐饿死的传说:
  野有妇人谓之曰:“子义不食周粟,此亦周之草木也。”于是饿死。
  这是一个尖锐的指控。薇也是周朝的草木,你们不食周粟,却食周的草木,性质有何不同?面对这个尖锐的指控,伯夷、叔齐的道德优越感现出了巨大的裂痕,不能两全之下,只好饿死了事。
  死前,伯夷、叔齐作了一首歌:
  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
  上那西山呀采它的薇菜,
  强盗来代强盗呀不知道这的不对。
  神农虞夏一下子过去了,我又哪里去呢?
  唉唉死罢,命里注定的晦气!
  (鲁迅译文)
  孔子曾经评价过伯夷、叔齐的品行,说:“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稀。”意思是伯夷、叔齐不记旧仇,怨恨自然就少了。可是孔子的下一句评语—“求仁得仁,又何怨乎?”—却有些一厢情愿,因为伯夷、叔齐临死前作的这首歌,明明是一首怨歌,尤其是尾句“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怨恨的意思清清楚楚,所以司马迁才会觉得二人的情绪异样。可惜司马迁没有深入追究下去,只是发出了“好人早夭,坏人长寿”的慨叹。
  在我看来,伯夷、叔齐的“洁”类似于许由洗耳的“洁”。虽然伯夷、叔齐一眼就看穿了中国史循环论的弊病—“以暴易暴”,但是避开“以暴易暴”的途径,却并非庄子所说的根本性的“洁”。就像颍水根本不可能洗净许由已经被污染的耳朵一样,首阳山的薇菜也仍然是“周薇”。伯夷、叔齐的道德困境证明了他们方法论的错误。所以鲁迅先生说:“被压迫者即使没有报复的毒心,也决无被报复的恐惧,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女吊》)“以暴易暴”的非法性不能以“不念旧恶”为前提,“不合作”的义举也决不能以身体的饿死为旨归。
  毛泽东也反对伯夷的行为:“唐朝的韩愈写过《伯夷颂》,颂的是一个对自己國家的人民不负责任,开小差逃跑,又反对武王领导的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颇有些‘民主个人主义’思想的伯夷,那是颂错了。”(《别了,司徒雷登》)
  1996年冬天,我曾经登上过洛阳以北的首阳山。雪后初霁,密密麻麻的梯田在视野里伸展开去,伯夷、叔齐的小庙就简陋地建在山顶正中。满山寻找薇菜,找到的却是梯田里种的麦子和小米。小米,是的,今日的首阳山上遍种的小米,正是三千年前伯夷、叔齐不食的周粟!站在山顶,迎着即将降临的暮色,仿佛仍然能听见采薇的怨歌还在首阳山上回荡着,回荡着,也许永无消歇的一天。
  【个性点评】
  伯夷、叔齐最后被一把周粟逼死,也许有人以为不值。遇到这种情况,你看孔子的态度多么潇洒:“道不行,乘槎浮于海。”干吗非要食你的周粟?我出国去!向东向西都能通往大海,伯夷、叔齐却只会钻山,这不是典型的小农思维模式吗?
  其实,伯夷、叔齐的意义在于,我偏不出国,我偏不食周粟,我就用这样一种自虐的方式表达自己信念的坚定,表达自己信仰的执著。
  无他,我就是要让你难堪,看你怎么着!

no.3 曹参:你醉酒是量小,我醉酒是境界
在汉朝开国诸将之中,曹参的军功也相当了得。自从他跟随高祖刘邦起兵以来,走南闯北,戎马倥偬,枪林弹雨,出生入死,重要的战役都可以看见他的身影,立下了“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的赫赫战功,为西汉政权的建立做出了重大贡献。尽管如此,论口才、谋略、指挥和管理,曹参的水平在开国诸将中仍然排不了第一,曹参能排名第一的,是他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状态,甚至包括他的醉酒。
  曹参和刘邦、萧何都是同乡,并且都是老相识。他们的亲密友谊始于秦朝。那时候曹参是沛县的狱掾,萧何则是主吏。从刘邦开始起事时起,曹参就铁了心跟随他做事。
  后来项羽自刎乌江,天下平定,刘邦高高兴兴做皇帝,封长子刘肥做了齐王,任命曹参做了齐国相国。高祖六年,分封列侯的爵位,朝廷与诸侯剖符为凭,使被分封者的爵位世代相传而不断绝。曹参得到了平阳的一万零六百三十户食邑,被封为平阳侯。
  惠帝二年(前193年),萧何去世。曹参听到这个消息,就告诉他的门客赶快整理行装,说:“我将要入朝当相国去了。”过了不久,朝廷派来的人果然来召曹参。尽管当年曹参和萧何私交很深,但两人各自做了将军、相国之后,就有了很深的隔阂。然而,萧何一生最大的特长就是善于识人,从来没有看走过眼。等萧何奄奄一息之时,他还是凭借自己的回光返照作出了正确的判断,那就是极力向汉惠帝推荐曹参接替自己做相国。据记载,萧何向孝惠皇帝刘盈推荐的贤臣只有曹参。曹参接替萧何做了汉朝的相国,做事情没有任何变更,一概遵循萧何制定的法度。
  曹参这人很好玩,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各郡和诸侯国中挑选人才。曹参选人和别人不同,他的眼睛只盯着那些不善文辞的厚道人,而对那些文采斐然,喜欢煽情的官员则见一个炒一个。他自己公开声称,特别腻味那些对于文字的细枝末节过分雕琢的官吏,认为那些人的目的在于追逐名声。反正自己是相国,驱逐几个下级官吏根本不用请示皇帝。等那些人都被赶走了,曹参自己就开始整天痛饮美酒。他是相国,俸禄本来就高,加上又有公务接待费,曹参知道,任凭怎样喝都不会喝到财政赤字。
  但是那些奉公守法的官吏和宾客们却受不了,见曹参从来不理政事,他们纷纷劝诫。可是这些人一到,曹参就立即拿美酒给他们喝,过了一会儿,有的人想说些什么,曹参又让他们喝酒,直到喝醉后离去,始终没能够开口劝谏。日子久了,大家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汉朝时候,普通的官吏一般都要住在官衙里,曹参的后园就紧紧靠着官吏的宿舍,官吏也学着曹参的样子每天饮酒歌唱,猜拳行令之声此起彼伏,弄得一些老老实实做官的人心里烦躁不安。曹参的随从官员们很厌恶这件事,但对此也无可奈何,于是就请曹参到后园中游玩,一起听到了那些官吏们醉酒高歌、狂呼乱叫的声音,随从官员们希望相国把他们召来加以制止。谁知曹参为现场热烈的气氛所感染,情不自禁,反而叫人取来美酒,陈设座席,和下属一起痛饮起来,喝到高兴处,也高歌呼叫,与那些官吏们彼此应和。
  因为每天喝得舒服,喝得愉快,喝得爽,大家都成了酒肉朋友,完全忘记了上下级之分,因此,曹参见手下人犯了错误,总是有意包庇,到处是表扬和自我表扬之声,整个相府一团无原则的和气。
  这样昏天黑地地喝,最终把一个人给喝毛了,此人越想心里越不好受,慢慢就有一种深深的感伤笼罩全身。此人就是汉惠帝。
  汉惠帝越想问题越复杂,自己的相国为什么懒于政事呢?为什么天天呼酒买醉呢?他一定在逃避什么,一定在发泄什么。所有的疑问指向一个答案,那就是作为开国老臣,相国曹参发自内心地蔑视自己。
  既然如此,惠帝便想了一个解决的办法,让曹参的儿子中大夫曹窋旁敲侧击地探探曹参的口风。
  曹窋假日休息时回家,闲暇时陪着父亲,把惠帝的意思变成自己的话规劝曹参。曹参听了大怒,立马打了曹窋二百板子,说:“快点儿进宫侍奉皇上去,國家大事不是你应该说的。”上朝的时候,惠帝责备曹参说:“为什么要惩治曹窋?上次是我让他规劝您的。”曹参脱帽谢罪说:“请陛下自己仔细考虑一下,在圣明英武上您和高帝谁强?”惠帝说:“我怎么敢跟先帝相比呢!”曹参说:“陛下看我和萧何谁更贤能?”惠帝说:“您的才能好像也不如萧何。”曹参说:“对啊,陛下说的这番话很对。高帝与萧何平定了天下,法令已经明确,如今陛下垂衣拱手,我等谨守各自的职责,遵循原有的法度而不随意更改,不就行了吗?”惠帝说:“那好,您继续享受美酒去吧,什么时候不够了就通知我一声,国库里美酒多得很呢。”
  【个性点评】
  曹参是中国历史上最舒服的相国,没有改革的压力,没有就业的压力,更没有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的压力,惟一的压力来自于自己的胃。
  醉酒可以成为一种品质,醉酒可以成为一种时尚,醉酒可以成为一种为官施政的方式,这样的时代,应该算是大时代。两千年后,我似乎仍然可以嗅到曹参后花园里扑鼻的酒香,似乎仍然可以看到那质朴纯粹的狂欢。这是一种看得见未来的狂欢,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狂欢,有这样的狂欢在,汉朝就足以笑傲即将到来的唐宋元明清。
  在这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狂放之下,所谓的“萧规曹随”倒有点相形见绌了。  

no.4 陈平:富婆是硬道理
陈平是刘邦手下的重要人物之一,为刘邦平定天下作出了无可替代的卓越贡献。陈平是作为智囊出现的:在楚汉对峙时期,他根据项羽为人猜忌的弱点,施用反间计,离间了项王君臣,削弱了楚军的力量,解了荥阳之围;韩信自立为齐王后,刘邦怒不可遏,陈平从刘邦的根本利益出发,暗示刘邦封立韩信;在有人上告韩信谋反时,陈平为刘邦设伪游云梦之计,使韩信束手就擒;刘邦被匈奴围困于平城的危急时刻,陈平设计使刘邦安然脱险;在平定陈豨和黥布叛乱的过程中,陈平六出奇计,每次都因此增加封邑;吕后去世后,他与绛侯周勃合谋,计诛吕氏宗族,拥立孝文皇帝,避免了分裂。
  当然,陈平的智谋可以帮刘邦夺取天下,他同样可以用自己的计谋保全自身:当刘邦因一时愤怒,命令陈平斩杀樊哙时,陈平为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只是囚禁了樊哙;陈平通过种种手段,获得了吕后的充分信任,使得外人无法在吕后面前危害自己;吕后欲立诸吕为王时,陈平韬光养晦,表面表示完全赞同……
  因此,陈平是一个奇人,小处可以自保,大处可以安国,然而这一切的辉煌都和他早年的婚姻有关。
  陈平年轻时有四个特点闻名于十里八乡,四个特点中有两个是缺点:一是陈平家庭困难,二是陈平好逸恶劳。两个是优点:一是陈平的美貌天下无双;二是陈平酷爱读书。
  这四点结合在一起,就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使得陈平类似于一个社会的多余人。到他该恋爱结婚之时,这个问题显得更为严重:富有的人家没有谁肯把女儿嫁给他,娶穷人家的媳妇陈平又感到羞耻。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高不成低不就”。空有英俊相貌的陈平成了个老大难。
  时光飞逝,陈平已经到了等不起的年龄。就在这时,一个富婆引起了陈平的注意。富婆姓张,家里甚有资财。张富婆是个传奇人物,因为在陈平注意到她之前,她已经结了五次婚,五次婚姻同一个结果,那就是,谁做了富婆的丈夫谁就要死去。因此,富婆在当地成了一个克夫的象征,已经没有人再敢打富婆的主意了。
  陈平却不为所动,铁了心想娶她。死就死了,死不了却可以摆脱贫困,何乐而不为?
  听说美男兼处男陈平对自己很有想法,富婆当然心跳如鼓。因为有钱,富婆所以很矜持,特意委托爷爷对陈平进行考察。
  经过初步磋商,考察的地点定在了一个要办丧事的人家,有点匪夷所思吧?但这是富婆的主意,她认为只有在丧事的场所才能真正看出一个人有没有哲学天赋,有没有危机处理能力。一个人的哲学天赋在丧事场所会充分体现出来,因为死亡会让人沉思,让人超越死亡感受到生的价值。同样,一个人良好的危机公关能力也可以在这里表现出来,如果能处理好丧事,那么这个人照样可以处理好生存的事情。
  富婆的爷爷作为全权考察特使出现了。陈平以丧事的帮忙者身份出现,为了让特使考察得充分一些,陈平干得很卖力,一直忙到很晚才离开。陈平的高大魁梧,陈平的风度举止让特使过目不忘,在那些庸庸碌碌的人群中,陈平鹤立鸡群,卓尔不凡。
  接下来就该实地考察陈平的房产了。
  还是富婆的爷爷全权代理。他偷偷来到陈平靠近外城城墙的偏僻小巷子里的家,陈平的家简直应该用赤贫来形容,家徒四壁,绳床瓦牖,令特使大失所望。但是,特使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特别注重细节。他在陈平家的门前发现了很多贵人留下的车轮印迹,因此断定陈平交游广泛,志向非凡。回家之后,他就成了陈平的坚实拥趸。结果可想而知,富婆很快就和陈平开始偷偷约会了。
  说来丢人,虽然女方已经同意了这门婚事,但是陈平穷得连送聘书的路费都筹不够,富婆只好自己出钱让陈平前来下聘书,不用说,聘礼也是富婆自掏腰包。
  娶了富婆之后,陈平很快就过上了好日子,从困顿一下子过渡到了小康,也可以不时地消费消费西餐洋酒了。
  富在深山有远亲,陈平的交游越来越广泛,人气指数迅速飚升,成为当地的名人之一。更为令人称颂的是,陈平没有重蹈富婆前五任丈夫的覆辙,反而越活越滋腻,越活越有感觉。远大前程从娶了富婆之后就彻底开始了。
  慢慢地,陈平走出了故乡,走向了全国。
  最后,官居大汉王朝丞相。当金钱不再是他的困扰之时,他就开始了醇酒美女的腐败生活,全然不顾张富婆的感受。
  【个性点评】
  从决计迎娶克夫的张富婆那一刻起,陈平就注定了一生的成功。一个敢拿婚姻和性命作赌注来换取金钱和高质量生活的人,是大无畏的,是无敌的。最重要的是,陈平并没有躺在富婆的身体和财产上睡大觉,他既没有沉迷于富婆的肉体,也没有沉迷于富婆的财产,他拿出富婆的财产结交天下英雄,提高个人知名度和美誉度,显示了超人一等的判断力和不随流俗的鉴别力。在这个基本的问题上,陈平的过人之处显露无疑。
  金钱吾所欲也,美女吾所欲也,二者不能兼得,舍美女而娶富婆也。陈平的婚姻是秦末汉初最伟大的婚姻,因为通过这场充满了物欲的婚姻,一个大人物脱颖而出,再没有所谓的经济压力可以阻挡他铿锵的脚步。因此,陈平的婚姻是个人的大事,也是社会的大事,國家的大事。
  从一个对待婚姻、金钱和爱情的态度里,我们可以判断这个人的品质是否高尚,也可以判断这个人的前途是否光明。
  因此,我对司马迁评价陈平的一句话持强烈的保留态度,他说:当丞相陈平在砧板上分割祭肉的时候,他的志向本来已经很远大了。其实,司马迁在这一点上说得有些保守了,因为,司马迁所称道的陈平分割祭肉事件,发生在他和富婆结婚很久很久之后。这件事既没有代表性,也没有说服力,很难以此断定陈平胸怀大志。义无反顾地和富婆结婚,才是陈平早年最伟大最成功最脱俗的事件,陈平的抱负,陈平的策略,陈平的不凡在这件事中表露无疑。
  哪个少男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思春?哪个美男子可以像陈平那样迎娶嫁了五次的富婆?  

no.5 淳于髡:怎样给领导提意见
齐威王这位国君有一项很奇特的爱好:喜欢说隐语。隐语就是有什么话不直说,非要曲里拐弯地用比喻的方式说出来。这项爱好给齐国的大臣们出了个难题,人人都得学习隐语,否则国君跟你说话你却听不懂,那岂不糟了?
  淳于髡因为个子矮,只好入赘做了齐国的倒插门女婿。跟随齐威王时间久了,说隐语的本事练得比谁都强。
  齐威王喜欢搂着后宫佳丽们彻夜长饮做爱,白天躲起来睡觉,哪里有处理朝政的时间?上梁不正下梁歪,百官一看国君带头不上班,乐得清闲,也都躲在家里寻欢作乐。别的诸侯国趁机入侵,抢占了大片国土。眼看国将不国,又没有人胆敢给齐威王提意见,淳于髡于是挺身而出,给齐威王来了一段隐语:
  京城出现了一头大鸟,
  翩翩落到了大王的墙角,
  三年不飞也不叫,
  大王您说它是只什么鸟?
  齐威王一听不甘落后,也应了一段隐语:
  这头大鸟啊,
  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齐威王于是宣召全国七十二个县的县令入朝奏事,赏一个,杀一个,然后出兵向入侵的诸侯宣战。诸侯一看齐威王这只大鸟竟然飞起来了,赶紧归还了齐国的土地。齐威王一鸣惊人,从此横行了三十六年。
  几年后,楚国发兵攻打齐国。齐威王给淳于髡置办了一百斤黄金和十辆四匹马拉的车子,作为礼物,派他去赵国求救兵。临出发前,淳于髡看到这些礼物,立马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笑得系帽子的带子都崩断了。齐威王被淳于髡笑得心中直嘀咕,问他:“你是嫌礼物太少吗?”淳于髡回答说:“不敢。”齐威王又问:“那你笑什么?”淳于髡强忍住笑声,回答说:“今天我从东边过来的时候,看见有个人在田里祈祷丰收,地上摆放着一只猪蹄和一杯酒,向天祈祷说:‘高地上打下的粮食装满篝笼,低田里打下的粮食装满大车;五谷繁茂丰熟,粮食堆满粮仓。’现在我想起来他祈祷得到的那么多,可是愿意付出的才一只猪蹄一杯酒,忍不住大笑起来。”
  齐威王一听脸都红了,赶紧重新置办礼物,增加到一千镒黄金,十对白璧,一百辆四匹马拉的车子。淳于髡这才动身。赵王收到这么昂贵的礼物,大喜,二话不说借给了淳于髡十万精兵和一千辆战车。楚国听到这个消息,连夜退兵而去。
  齐威王这回心放到了肚子里,在后宫设宴,犒劳淳于髡。酒酣耳热,齐威王询问淳于髡:“你喝多少酒才能喝醉啊?”淳于髡回答:“我喝一斗就能喝醉,喝一石也能喝醉。”齐威王一听糊涂了,知道淳于髡肯定又在耍花招,问:“你喝一斗就醉了,怎么还能喝一石?你倒是说说看。”淳于髡说:“如果是大王赐酒给我,执法官站在旁边,御史站在身后,我胆战心惊,喝酒的时候头都不敢抬,不过一斗就喝醉了。如果是父母家里来了尊贵的客人,我作为晚辈,卷起袖子躬身侍奉客人饮酒,客人一高兴赏我几杯残酒,举杯向客人祝寿,也不过两斗就喝醉了。如果是多年不见的好朋友,久别重逢,互诉衷肠,大概五六斗就喝醉了。如果是乡里之间的聚会,男男女女杂坐在一起,随便喝,也没有时间的限制,再做一些六博、投壶之类的
  小游戏,呼朋引伴,握手言欢、眉目传情都没人干涉,哪怕美眉的耳环和发簪被我动手动脚地碰掉了也不会生气,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喝上八斗也不过才有两成醉意。天黑下来了,酒也快喝尽兴了,把剩下的酒宴合并到一起,男女同席,促膝而坐,醉意朦胧,搂搂抱抱,杯盘狼藉,继而散席,主人送走了别的客人,独独把我留了下来,派一个美眉陪我过夜,这时她已经解开了绫罗短袄的衣襟,身上的香味阵阵,只往我鼻子里钻,当此之时,我神魂颠倒,能喝一石酒而不醉。可见酒喝得太多了就会出乱子,乐极则生悲。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胜极则衰。”
  说来说去,原来淳于髡还是在讽刺齐威王的长夜之饮。
  齐威王这回服了,淳于髡的隐语简直无处不在,炉火纯青。于是齐威王从此后就取消了长夜之饮,封淳于髡为接待外国使节的宾礼官。
  【个性点评】《红楼梦》里,贾宝玉曾经讽刺过“文死谏,武死战”:文官拼死进谏,武官拼死作战;即使没有任何效果也要拼死留名。淳于髡是一个提意见的高手,他不是直通通地批评国君的过失,而是用别人的幽默故事间接劝说,在古代这叫“讽喻”,是专制社会中下级对上级的典型态度,讲究的是温良恭俭让,温柔敦厚而不触怒统治者。
  周总理的工作人员集体来到总理面前,说:“总理,我们要给您提意见!”总理问:“什么意见?”工作人员气愤地说:“您太操劳,不注意自己的身体!”这种提意见的技术比淳于髡更高一筹,如今给领导提意见,都要向淳于髡和周总理的工作人员学习。  
  邓通:我就是佞幸的“行业标准”(1)  
  邓通能进入汉文帝的视野,并且深受宠幸,简直是上天赐予的机会。
  对于人类来说,梦是一个十分奇特的心灵感受。梦的五光十色,似乎与现实有着某种对应,梦的光怪陆离,似乎对现实又有着某种暗示。梦的不确定性使得这种对应和暗示显得十分难以把握。也因此,当梦中的一切如果和现实的一切能够联接在一起之时,所有人都会为之动容。
  汉文帝就遇见了这样的事情:某晚,熟睡中的汉文帝梦见自己努力奋力地往天上攀登,开始爬得还算顺利,后来就越来越艰难了,甚至举步维艰。他气喘吁吁,几乎用尽了全力仍然无法再往上移动半步。就在此时,他感觉有人从后面推了他一把,梦中的汉文帝感激异常,完全可以想像,他回过头去,想看清那个帮助自己上天的人。他看见了那个帮助自己的人,原来是个黄头郎,正在自己的背后使劲地推着。醒来后,他记不清那个黄头郎具体什么模样,但记住了那人衣衫的特征—在他衣服的横腰部分,衣带在背后打了结。
  第二天,汉文帝按图索骥,不动声色地搜索那个推他上天的黄头郎。一眼之下就发现了一个人和梦中的那个人很相像,更为关键的是,那人的衣带也在身后打了结。一切都和梦中一模一样。这时宫中的草坪音箱里轻轻地响起了邓丽君的歌声:“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啊在梦里/梦里梦里见过你/甜蜜笑得多甜蜜/是你是你梦见的就是你……”是他,就是他!我们可以理解汉文帝的激动。
  那人叫邓通,蜀郡南安人,因善于划船当了黄头郎。汉文帝那个甜蜜的梦,让邓通受益非浅,自从汉文帝见到他之后,一天比一天地更加尊重和宠爱他。邓通是个老实人,并没有因为皇帝对自己特别恩爱就忘乎所以,而是一心扑在皇帝身上,从不喜欢和外人交往,即使皇帝给予休假的恩赐,他也不想外出。
  于是,邓通一夜成名,从草根阶层迅速上升到大红大紫的程度。没过几天,他得到的皇帝赏赐就达到了上亿的金钱,官职也升到上大夫。
  汉文帝对邓通特别满意,经常偷偷跑到邓通家玩耍。邓通没有别的爱好,从来不会利用皇帝对自己的厚爱来达到个人目的,也从没有因此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他所做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谄媚皇上。这一点更令汉文帝心里特别踏实,他几乎是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看待邓通的,是啊,哪个人能像邓通这样没有一点过分的要求呢?
  令汉文帝刻骨铭心的是这样一件事:有一次,文帝曾经得了痈疽病,患病部位难受无比,药石无效,文帝辗转难眠。邓通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时时在思考如何能帮文帝解除痛苦。于是就经常为文帝吮吸脓血。经过邓通的吮吸,文帝果然感到清爽无比。
  这不禁令文帝感慨万千。为了检验太子对自己的爱戴能不能达到邓通的程度,就让前来探病的太子也为自己吮吸脓疮。当然,太子也做到了,只是细心的汉文帝从太子脸上看到了明显的难为情,汉文帝因此更加宠爱邓通。
  有一次,皇上让善于相面的人给邓通相面,那人相面以后说:“邓通当贫饿而死。”文帝不以为然地说:“天下的财富由我来支配,能使邓通富有的就在我,怎能说他会贫困呢?”为了让自己喜欢的人不受贫饿而死,文帝把蜀郡严道的铜山赐给了邓通。由此,我们也可以说,汉文帝也是一个性情中人。有了性情中人汉文帝的慷慨,邓通富甲天下。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慷慨的汉文帝后来还是驾崩了,把邓通一个人孤零零地撇在了人世间。
  太子即位,是为汉景帝。当年吮吸脓血的场景历历在目,汉景帝知道,自己之所以被爸爸叫过去吮吸脓血,全是因为邓通这小子的缘故。邓通真他妈害人啊,因为他吮吸了脓血,害得太子也要尝尝脓血的味道。这个仇太子一直记在心里,即位不久就将吮吸脓血的邓通免职。不仅如此,还找了个借口,将邓通家的钱财全部没收充公。曾经大富大贵的邓通最后竟然寄食在别人家里,凄凉死去,果然应了当初卜者的预言,看来也许是天意。
  【个性点评】
  当然,邓通是个不足挂齿的佞幸。然而,他身无一技之长,居然曾富甲天下;不思权谋权术,居然可以让汉文帝深深宠爱。邓通的卓异之处表现在,即使深受汉文帝的宠幸,他也没有因此狮子大开口,也没有任何人能通过他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他似乎从来没有非分之想,更没有利用皇帝的信任干扰朝政,因此,邓通也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受到皇帝的宠爱,邓通只知尽全力为皇帝服务。我想,邓通对皇帝的爱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对皇帝的体贴也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否则,他怎么能做到吮吸脓疮而不皱眉头呢?
  佞幸应该怎样做,邓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并树立了一个良好的行业标准。虽然司马迁发自内心地厌恶这些佞幸之人,并诅咒他们一万年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但是邓通的下场悲惨,并不能否定邓通所树立的行业标准的价值。真正能达到邓通那个高度的佞幸,天下之大,有几人欤?  

no.6 东方朔:敢笑李敖不撒娇
东方朔保持了很多项个人纪录:
  他是第一个以东方为姓的人。据说东方朔的父亲姓张,在他出世前就死了,母亲生下他三天后也去世了。因为他出生之时,东方刚亮,所以就被兄嫂命名为东方朔。因此,他是东方姓氏的第一人。
  大隐隐于朝,这是后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真正对这话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也是东方朔。当时他和别人辩论,一不留神就说出了这句流传千古的经典名言。后人对这句话推崇备至,尤其是那些腆颜拿着俸禄,却又标榜自己拥有高尚情怀的人。后人甚至还将这句话延伸为:“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谪仙”这个名字最早也属于他,只是李白后来居上,将这个名字独占了。
  ……
  东方朔是以一种特别个性的方式让皇帝记住的。
  他本来是齐地人,酷爱读书,为了有更大的发展,就兴冲冲地来到了首都长安。到了长安之后才知道,长安人才济济,想博个出人头地还须恶搞才行。于是,他决定直接给皇帝上书。当时最高领导人是汉武帝,汉武帝提倡读书人通过上书的方式来表现自我,所以给皇帝上书算不上多有创意的举动。东方朔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只给皇帝写了一封信就让皇帝彻底记住了。他采用的方式我们今天才明白过来,那就是恶搞。
  东方朔刚到长安时,到公车府那里上书给皇帝,这封信那可是写得汪洋恣肆,轰轰烈烈,他一口气用了三千个木简才把这封信写完。三千个木简是个什么概念?就是公车府的两个年轻人刚刚好抬得起来。
  于是,武帝在宫内开始阅读东方朔的上书,一连读了两个月才读完。我们不知道这封需要两个月才能读完的信水平如何,反正读完了信之后,汉武帝就下令任命东方朔为郎官,让他经常在皇上身边侍奉。东方朔这人很机智,经常让汉武帝高兴得傻笑不已。他最著名的段子是对下面两个词语的“考证”。
  在去甘泉宫的路上,汉武帝看到了一个红色的虫子,头目牙齿耳鼻都有,随从都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武帝就让东方朔来辨认。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从前秦朝时拘系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名叫‘怪哉’。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地。”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果然。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故以酒浸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武帝叫人把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果然靡散了。
  汉武帝曾到上林苑游玩,看到了一棵好树,问东方朔这是什么树。东方朔回答:“这树名善哉。”汉武帝暗地里叫人识别了这棵树。几年后汉武帝又问东方朔这是什么树,可这次东方朔却回答:“这树名瞿所。”汉武帝立即说:“东方朔欺骗我好久了。树名前后不同,这是何故?”东方朔说:“大的叫马,小的叫驹;大的叫鸡,小的叫雏;大的叫牛,小的叫犊;人小时候叫儿,长大后就叫老。这棵树过去叫它善哉,现在叫它瞿所。长少死生,万物败成,岂有定数?”
  东方朔习惯于以自己奇怪的行为方式给大家惊喜。由于汉武帝时常下诏赐他御前用饭,饭后,他便把剩下的肉全都揣在怀里带走,把衣服都弄脏了。皇上屡次赐给他绸绢,他都是肩挑手提地拿走。然后,他就用这些赐来的钱财绸绢,娶长安城中年轻漂亮的少女为妻。然而,他又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娶来的美女他最多保持一年的兴趣和“性“趣,之后就再娶,因此,他的钱财和精力都用在了物色小美女、迎娶大美女、抛弃老美女的工作上,弄得同僚们半是嘲弄半是嫉妒地称呼他为“疯子”。他却反唇相讥:“笨蛋,你们没有明白我这样的人是在朝廷里隐居吗?”
  他喜欢撒娇,尤其是在汉武帝的背后向汉武帝撒娇。有一天,东方朔又在为自己的满腹才华自吹自擂,公开扬言在大汉王朝,学问的前三名一定是东方、东方、东方!同僚一起发难:“你如果说苏秦、张仪水平高我们承认,因为他们偶然遇到了大国的君主,便能混个卿相。至于您,我们却不敢恭维,因为我们已经清清楚楚地看到您在朝廷里奋斗了数十年,官衔不过是个科级侍郎,这难道没有您自己的原因吗?”东方朔的回答堪称经典:“不要乱说什么张仪、苏秦的往事,时代不同了,高低都一样。周朝十分衰败,诸侯王得到士人的帮助就能强大,失掉士人的帮助只能自取灭亡,所以士人可以身居高位,子孙长享荣华。那显然是非正常年代的非正常事件。在如今正常和谐的年代,贤与不贤,凭什么来辨别呢?古书上常说:‘天下无害灾,虽有圣人,无所施其才;上下和同,虽有贤者,无所立功。’我做小官本来是极平常的事情,你们有什么不理解的呢?”
  这段话说得滴水不漏,既打击了他人,又抬高了自己,同时还拍了朝廷的马屁。这娇撒得绝对空前绝后,依仗自己的智力,东方朔成了隐居在朝廷中的撒娇派教主,弄得汉武帝一天不见东方,就会觉得哪里不舒服。面前无人撒娇岂不是空有江山?于是汉武帝也不时地给东方朔提供表演的舞台。
  一天,建章宫后阁的双重栏杆中,有一只动物跑了出来,它的形状像麋鹿。消息传到宫中,汉武帝亲自到那里观看,问身边群臣中熟悉事物而又通晓经学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它是什么动物。汉武帝就兴奋地下诏叫东方朔过来。
  东方朔果然不负众望,马上开始撒娇:“博学如我,怎会不知道这个东西的名字,但只有让我吃好喝好之后,我才愿意说出来。”吃饱喝足之后,东方朔又开始撒娇:“我知道某处有公田、鱼池和苇塘好几顷,只有陛下将这块公田赏赐给我,我才愿意说出来。”得到汉武帝肯定的答复后,东方朔突然大叫道:“恭喜皇上,恭喜皇上!我认得这种动物叫驺牙。它的出现,预示着不久的将来必然有人过来投降!”过了不长不短的一年多,匈奴混邪王“果然”带人来归降汉朝。东方朔料事真如神!
  因为料事如神,东方朔再次得到了赏赐,这些赏赐又够他娶几个美女的了。
  到了晚年。东方朔临终时,规劝汉武帝说:“《诗经》上说‘飞来飞去的苍蝇,落在篱笆上面。慈祥善良的君子,不要听信谗言’。‘谗言没有止境,四方邻国不得安宁’。希望陛下远离巧言谄媚的人,斥退他们的谗言。”汉武帝说:“如今回过头来看东方朔,仅仅是善于言谈吗?”对此感到惊奇。过了不久,东方朔果然病死了。古书上说:“鸟到临死时,它的叫声特别悲哀;人到临终时,它的言语非常善良。”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个性点评】
  东方朔是当之无愧的杰出人才,在伟大而专制的年代里,他学会了如何调节个人与社会的紧张关系,学会了如何最大限度地用知识换取物质利益,并学会了用这些东西去换取其他方面的享受。因此,他看透了做官的虚妄,看透了金钱的虚妄,看透了知识的虚妄,看透了人生的虚妄,于是,他利用虚妄的知识,换取虚妄的官职,换取虚妄的金钱,再用金钱换取实实在在的肉体享受,以此度过虚妄的人生。
  知识就是力量,这话难道是骗我们的吗?  

no.7  窦太后:不要!不要!
从进宫的那一天起,窦氏从来没有抱什么奢望。
  据考证,窦氏的名字叫猗房,窦猗房是河北清河人。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知道自己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女孩,唉,何止是平常啊,简直是有些丑陋。窦猗房从小有些秃头,因此,很受家庭和同龄人的歧视。七夕的夜晚属于女孩,她们在星空下尽情地玩耍,尽情地幻想自己的未来,然而,这一切都和她无缘,头秃的窦猗房被关在屋内。头秃不详。是啊,“秃头歌女”,作为西方现代派小说的名字是有点酷酷的,但是生活中哪个女孩秃头了到底不是一件特别诗意的事情。好在窦猗房只是微秃。
  因为不受家庭的欢迎,稍微长得大一点,微秃的窦猗房就被送到皇宫里作了吕后的宫女。
  她大喊着:“不要!不要!”但没有一个人在意。
  和她同时入宫的大都是罚没过来的罪犯或战俘家的女孩,因此,窦猗房还有一个身份—良家子,以区别于那些罚没过来的女孩。
  因此,对于皇宫,她从来就没有任何感觉,甚至还有些委屈,别人都是因为家庭有了变故才被弄到了这里,而自己却是被送进来的,和那些“黑五类”的子女在一起,她找不到丝毫的共同语言。看来人们说得对:生活就是被強奸,与其作无谓的反抗,不如逆来顺受。因此,她对宫廷生活采取了一种不对抗不合作的态度,心如古井,慢慢打发每一天。
  有一天,突然来了机会,吕太后想把身边的一批宫女遣送出宫,赐给各诸侯王,每个诸侯王可以分得五人,窦猗房就在这批宫女之中。这时,她突然感到有些想家,如果能被分配到家乡附近就好了,即使同样不能回家,但在家乡附近毕竟心里感觉不会那么凄凉。于是,她盼望最好能被遣送到赵国,因为她老家清河县最近的就是赵国都城。她是个有主见的女孩,一旦有了这个心思,就私下拉关系找到了主管遣送的宦官,恳求那位宦官将她分配到赵国去。
  于是,她开始了度日如年的等待。然而,主管此事的宦官患了健忘症,三搞两搞错把她的名册放到去代国的小分队中。名册上奏,诏令许可,满怀希望的窦猗房还被蒙在鼓里。她喜孜孜地等待宣布名单的那一刻。
  该启程了,名单公布,窦猗房大惊失色,痛哭流涕,少女这一点渺小的期望被击了个粉碎。
  “不要!不要!”整个后宫似乎都听到了她无助的哭声和哀告。那一天,在窦猗房的记忆中布满了阴霾。
  皇命难违,一路长哭,窦猗房被送到了代国,望故乡,山高水长。
  也许是她那一种落寞的神态,也许是她那一种楚楚动人的表情,也许是她绝望之后那一种平静……反正不知哪一点,代王被她深深吸引。
  她不懂男女之爱,代王拉她上床的时候,“不要!不要!”她又一次大喊起来。
  她的喊声刺激了代王一般,代王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意。
  后宫佳丽几十人,几十宠爱在一身,落落寡欢的窦猗房成了代王的最爱。很快她就为代王生下一女两男。
  后来,國家发生了一件大事:掌握朝政的诸吕被周勃、陈平设计诛灭,经过民主推荐,汉高祖的四儿子被确定为接班人,这个老四就是代王,被后人称为汉文帝。
  汉文帝即位几个月之后,公卿大臣请求立太子。因为在汉文帝的诸子中,窦姬的长子年龄最大,于是被立为太子。母以子贵,窦姬窦猗房也被立为皇后,女儿刘嫖自然也就成为了公主。第二年,窦猗房窦皇后的小儿子刘武被立为代王,不久又迁徙到梁国,这就是梁孝王。
  就这样,在“不要!不要!”的背景音乐声中,窦猗房的两个儿子一个成为了太子,一个成为了梁王,女儿也成了公主,她本人呢,也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皇后,母仪天下。
  一个从小备受白眼的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
  如同做梦一样,窦猗房成为了窦皇后。很快久违的亲情就将她包围。
  皇后有个弟弟叫窦少君。少君四五岁的时候,家境贫穷,被人掠去后出卖,家里不知他被卖到了何处。又转卖了十几家,卖到宜阳。他为主人进山烧炭,晚上一百多人躺在山崖下睡觉,山崖崩塌,把睡在下边的人全都压死了,只有少君脱险,没有被压死。于是他就辗转来到长安谋生,刚到首都,就听说刚被册封的皇后姓窦,祖籍清河,禁不住勾起了他酸楚的往事。记忆中他曾和姐姐一起采桑叶,那次从树上掉下来的疼痛似乎刻在了脑海中,他把这些事作为证据,上书自陈身世。窦少君很快就被召见,他详细说明了情况,果然丝毫不差。皇后又问他还能用什么来验证,他说:“姐姐离开我西去的时候,和我在驿站宿舍里诀别,姐姐讨来米汤给我洗头,又要来食物给我吃,然后才离去。”
  窦后一把抱住弟弟痛哭不已,泪下如雨。
  后来,汉文帝去世,景帝即位,封窦少君为章武侯。
  吴、楚七国叛乱时,窦太后堂弟的儿子窦婴领兵平叛,因有战功被封为魏其侯。
  建元六年(前135年),窦太后寿终正寝,与汉文帝合葬霸陵。
  依据窦太后遗嘱,公主刘嫖是太后所有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刘嫖就是被“金屋”给“藏”起来的那个叫阿娇的女人。
  【个性点评】
  从普通到有些自卑的小宫女,再到王妃,再到皇后、皇太后,窦猗房取得了出乎自己也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成功。和别人不一样,她的成功是伴着“不要!不要!”的声音取得的。相较于别人的用尽心机,无所不用其极,窦太后的经历可能会令所有的后宫女人艳羡到嫉妒的程度。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难道是形容窦太后的吗?    

no.8 范雎:从厕所里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魏国人范雎,是魏国中大夫须贾的门客。须贾出使齐国的时候,带上范雎一起去。齐王听说范雎辩才无碍,很想结交他,派人赐给范雎十斤黄金和肉食酒馔。范雎辞谢了。没想到须贾知道后大怒,以为范雎把魏国的情报提供给了齐王,齐王才会这么优待他。回国后,须贾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了魏国的丞相魏齐。魏齐派人把范雎抓起来,大刑伺候。范雎不堪忍受,就装死。魏齐的手下以为范雎Bei打死了,用席子卷起来,暂时放在厕所里,准备扔掉。
  魏齐命令赴宴的宾客如厕时都要向范雎身上撒尿,以杀一儆百。范雎趁没人的机会,哀求看守放了他,许诺一定重重酬谢。看守贪财,就去禀告魏齐,请求把范雎搬出厕所,埋到荒野里去。刚好魏齐喝得酩酊大醉,就答应了。范雎逃出来后,投奔了一个叫郑安平的人,郑安平把范雎藏匿了起来,更名为张禄,以躲避魏齐的追捕。
  这时,秦昭王正好派王稽出使魏国,郑安平假装是差役,服侍王稽。王稽时刻不忘刺探魏国的虚实,随口问郑安平:“魏国有没有贤人愿意跟我一起去秦国效力?”郑安平回答说:“我有一个同乡叫张禄,想求见您,聊聊天下大事,可是他身上有仇,不敢大白天现身。”王稽说:“那夜里你带他一起来吧。”
  郑安平夜里带着范雎前来拜见,才说了几句话,王稽惊觉范雎胸怀天下,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当机立断,立刻和范雎约定时间,约好在饯行时必经的三亭冈会面。
  到了约定的时间,魏国送行的官员们在三亭冈与王稽饯行。王稽辞别后,经过范雎的藏身之处,赶紧把他藏进车里,很快就到了秦国国境。经过湖邑时,远远地望见远处来了一队豪华的车骑。范雎问王稽是谁,王稽说是秦国的丞相穰侯照例巡视。范雎说:“听说穰侯专权,而且非常讨厌别国的人士投奔秦国,他要是看见我非得折辱我一番不可,我得藏起来。”
  过了一会儿,穰侯到了跟前,向王稽道过辛苦,又问:“你该不会带着什么说客一起回来了吧?那种人有害无益,只会凭借一张三寸不烂之舌给國家添乱。”王稽赶紧回答说:“不敢不敢!”穰侯走了之后,范雎说:“听说穰侯足智多谋,而且又多疑,刚才就怀疑车里有人,可是忘记搜查了,待会儿肯定会回来搜查的。”于是范雎弃车步行,边走边嘟嘟囔囔:“穰侯啊,今天你这样对待我,以后会后悔的!”
  走了十多里地,王稽从后面追赶上来,告诉范雎,不出他所料,穰侯果然回头来搜查,看到车上没人才罢休。
  回到咸阳,王稽觐见秦王,报功说:“魏国有一个张禄先生被我请来了,他是著名的辩士,曾经对我说:秦国现如今危如累卵,得到我才会安全。希望大王您接见他,和他面谈。”战国时期,辩士很受欢迎,因此有许多骗子假借辩士的名头到处招眼撞骗,秦王肯定早就听够了这种大言不惭、危言耸听的话,根本没当回事,只把范雎安顿在旅馆里,一日三餐只供应最低等的饭食。如此过了一年多。
  当此时,秦国国事强盛,在南面,夺取了楚国的重镇鄢和郢;在东面,攻破了齐国;还数次围攻韩、赵、魏三国。因此秦昭王非常自负,对天下的辩士一概嗤之以鼻。
  穰侯和华阳君是秦昭王的母亲宣太后的弟弟,也就是昭王的舅舅;泾阳君和高陵君都是昭王一母同胞的弟弟。穰侯是丞相,那三个人都官拜将军,都有封地,依靠着宣太后的权势,这四个人的私有财产竟然超过了国库!昭王早就心怀不满,碍于太后的面子不好说什么,这时范雎看准了昭王的心病,上书说:“家资殷实的,肯定是取之于国;國家殷实的,肯定是取之于别的诸侯国。如果诸侯豪富,毫无疑问是侵削國家的利益而中饱个人的私囊。我想跟大王您说的类似的话还有很多,您为什么不愿接见我呢?”
  昭王一看这封书信,大喜,赶紧召范雎前来。
  昭王在离宫召见范雎。范雎去得早,到了宫门口,假装不知道内宫的通道就往里闯,刚好这时昭王走了进来,宦官很生气,使劲把范雎往外赶,一边赶一边说:“大王来了!“范雎故意大叫大嚷:“秦国哪来的什么秦王?秦国只有太后和穰侯!”范雎想用这个办法让昭王醒悟。昭王看见这种情形,赶紧上前迎接范雎,再次谢罪。
  正式会见开始,昭王屏退左右,长跪三次向范雎请教,范雎连续拒绝了三次。这种你进我退的仪式做够了,范雎才鼓动如簧之舌,搬出周文王礼遇姜太公等著名事例数落了一番昭王,意思无非就是“以前你为什么不待见我,我好委屈啊”。昭王赶紧又谢罪。
  范雎向昭王献的计策,无非仍是合纵连横那老一套,即拉一个打一个,如此这般,最终把别的诸侯国全部吞并。而且范雎又趁机中伤穰侯,说穰侯对秦国不忠。昭王于是拜范雎为客卿,对范雎言听计从,果然大见成效。
  几年后,范雎又给昭王支招儿,说太后、穰侯一家会对昭王的帝位造成威胁,昭王于是废太后,把穰侯、华阳君、泾阳君和高陵君都驱逐出关外,拜范雎为丞相,封为应侯。因为秦国在诸侯国中最强大,范雎至此达到了权力的顶峰。不过,这时他的名字仍然叫张禄。
  魏国听说秦国即将征伐韩、魏,派须贾出使秦国。范雎故意衣衫不整地单身前往须贾的住处拜见须贾。须贾乍见范雎,大惊,问:“原来你还没死啊?”范雎回答:“是的,我还活着。”须贾问:“你在秦国做说客吗?”范雎回答:“没有啊,以前我得罪了丞相魏齐,逃亡到了这里,哪有资格做说客啊!”须贾又问:“那你现在在做什么?”范雎回答:“替人打工,给人家当差役使唤。”须贾听了很怜悯范雎,留他吃饭,送给他一件自己的粗袍,叹息着说:“唉,你竟然穷到了这个份上。”
  须贾又问:“听说秦王很信任丞相张禄先生,天下大事都听他的,我这次来的使命都取决于他,可是我没有门路拜见,你交往的人里有认识他的吗?”范雎回答:“我家主人跟他很熟,就是我也能够求见他,我帮你安排吧。”
  范雎回去后,套好四匹马拉的豪华大车,亲自替须贾赶车,前往丞相府。须贾发现府中的工作人员一看见范雎就恭敬地躲避,很奇怪。到了丞相的办公室门口,范雎对须贾说:“你先等一会儿,我去禀报丞相。”须贾在车里等了很久很久,还没见范雎出来,就问看门人:“范雎怎么还不出来?他在干吗呢?”看门人回答说:“哪里有什么姓范的?”须贾说:“刚才赶着车带我进来的那个人啊。”看门人回答说:“他哪是什么姓范的,他就是我们的张丞相!”
  须贾一听,大惊失色,自知被范雎诓骗了进来,赶紧脱掉上衣,光着膀子,跪在地上,央求看门人替自己向范雎谢罪。
  范雎登堂升帐,把大堂布置得十分的豪华,帐幔都用丝绣的,招来大批侍从,派头摆足之后,才召须贾进来。须贾一进门就口称死罪:“没想到您能青云直上,须贾我有眼无珠,从此不敢才读书做事。我犯了该下锅煮的大罪,要死要活全凭您一句话!”
  范雎说:“你有三宗罪。我范家的祖坟都在魏国,你却诬陷我有二心,向魏齐进谗言,这是第一宗罪。魏齐把我扔到厕所里糟践,你却不阻止,这是第二宗罪。你们喝醉后竟然忍心往我身上撒尿,这是第三宗罪。论罪死有余辜,不过你送给我你的粗袍子,还算有故人之情,权且饶了你吧。”
  范雎为须贾饯行,大摆筵席,把所有诸侯的使节都请来,坐堂上,独独让须贾一个人坐堂下,在他面前摆放了一堆喂马的饲料,派两个受鲸刑(脸上刺字涂墨)的犯人夹持着他,像喂马一样喂他。一边喂范雎一边威胁说:“赶快滚回去告诉魏王,让他交出魏齐的头来!否则我将屠尽魏国的首都大梁!”魏齐闻讯赶紧逃到了赵国,后来自杀,赵王把他的头献给了秦国。
  报复羞辱了须贾之后,范雎举荐王稽为河东守,举荐郑安平为将军,然后散尽家财,报答所有那些处于困境的时候曾经帮助过他的人,正所谓“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个性点评】
  看范雎报复须贾的全过程,会发现范雎真是个做戏的天才,如果搁在今天,范雎一定可以胜任全中国演技最佳的男影星。陈凯歌当年拍摄《荆轲刺秦王》的主角应该由范雎出演,秦相范雎刺杀秦王,一定好看煞人!  

no.9 樊哙:死都不怕,还怕喝酒吃肘子?
项羽何许人也?那是响当当的西楚霸王,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
  樊哙何许人也?一个杀狗的屠夫,因为和刘邦是老乡,跟随刘邦四处征战,才得以参加著名的“鸿门宴”。不过樊哙没有资格入宴,只能站在营外守卫。
  这两个身份悬殊的人,在鸿门宴上碰撞出了一幕好戏。
  项羽在戏下(今陕西临潼东北)摆下鸿门宴,邀请刘邦赴宴。
  此时的形势是:项羽亲率40万大军,驻扎在新丰鸿门;而刘邦只有10万人马,驻扎在霸上(今西安东),居于下风。此前刘邦已经率先攻破咸阳,以“关中王”自居,丝毫不把项羽放在眼中。项羽的谋士范增劝说项羽要得天下,必须先灭掉刘邦。
  就在项羽准备向刘邦进攻的前夜,项羽的叔叔项伯连夜赶往刘邦营中,因为他和刘邦的谋士张良是好朋友,要带张良离开刘邦大营。张良不愿抛弃刘邦,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刘邦。刘邦大惊。张良出主意让他面见项伯,申说不敢背叛项羽,要项伯在项羽面前替他说话。项伯答应了刘邦,请刘邦第二天早上亲自去向项羽谢罪。
  第二天一早,刘邦就来到鸿门,向项羽谢罪。项羽设宴招待刘邦。项羽和项伯面向东坐,范增面向南坐,刘邦面向北坐,张良面向西坐。这就是鸿门宴诸人的座次格局。范增举起自己佩戴的玉玦,数次示意项羽下决心杀掉刘邦,项羽沉默不语。范增走出去召项庄,对他说:“君王为人心软,你以祝酒的名义进帐,伺机杀掉刘邦。刘邦不死,我们所有的人最终都会成为他的俘虏。”项庄进帐祝酒。祝酒已毕,说:“大家都在喝闷酒,也没有音乐相伴,我来舞剑给大家助兴吧。”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项伯承诺过刘邦,于是也拔剑起舞,时时用身体遮挡住刘邦,项庄因此无法击杀刘邦。
  张良眼看事态紧急,赶忙出营。樊哙一听,立刻带剑拥盾进帐。把守帐门的卫士阻挡,樊哙侧过盾牌一撞,卫士仆地。樊哙闯进大帐,撩开帷帐,向西而立,瞪圆了眼睛直视着项羽,头发根根竖起,眼角都裂开了。项羽一见之下,手按在剑柄上,坐直身子,问道:“这是谁?”张良回答说:“是沛公的护卫樊哙。”项羽说:“真乃壮士!赐他一卮酒!”一卮酒约四升。侍者递给樊哙一大卮酒。樊哙拜谢,一饮而尽。项羽又说:“赐给他一只肘子!”侍者递给他一只整猪肘。樊哙把盾牌倒伏于地,把猪肘放在上面,拔剑边切边吃。项羽说:“真乃壮士!还能再喝吗?”樊哙回答说:“我死都不怕,一卮酒算得了什么!沛公先破秦入咸阳,一草一木都不敢动,专待大王您前来。如此劳苦功高,您却听信谗言,想杀沛公,和暴秦又有什么两样!”
  项羽不答话,只是说:“请坐。”樊哙挨着张良坐下。
  过了一会儿,刘邦起身上厕所,召樊哙出。项羽让人叫刘邦回去,刘邦问樊哙:“我没有辞别就出来了,现在怎么办?”樊哙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还辞别什么呀,赶紧走吧!”刘邦顾不得准备车子,遂单身独骑,樊哙等人步行在后,间道回到营中。
  这一次鸿门宴,如果不是樊哙闯进大帐,当面责备项羽,估计刘邦性命难保。
  汉定天下,樊哙被封为舞阳侯,娶吕后的妹妹吕须为妻,和刘邦做了连襟。
  大将鲸布造反时,刘邦病得正重,不愿意见人,躺卧在宫中,令守门人不得放进群臣。绛侯周勃、灌婴等人都不敢进去禀告鲸布造反的事。就这样过了十几天,樊哙终于忍不住了,排闼直入,推开宫门就进去了,群臣都跟在后面,眼见刘邦正枕着一个宠爱的宦官睡觉呢。樊哙流着泪说:“想当年陛下和我们一起从丰沛起兵,百战而定天下,何其壮哉!而今天下已定,陛下您又是何其惫懒!陛下您重病在身,群臣都惶惶不安,您不见群臣商议國家大事,难道独独和一个宦官诀别吗?难道陛下忘了赵高的故事了吗?”
  刘邦听了大笑,遂起身。
  其后卢绾造反,刘邦命樊哙任相国,去镇压卢绾。这时刘邦的病越发严重了。樊哙在外,有人造谣说樊哙和吕后一族结党营私,一俟刘邦驾崩,樊哙就会马上起兵诛杀刘邦最心爱的戚夫人和赵王如意。这个谣言击中了刘邦的心病,刘邦勃然大怒,派陈平用车载着绛侯周勃火速赶去取代樊哙,密令陈平就在军中斩了樊哙。陈平非常畏惧吕后,不敢擅杀吕后的妹夫樊哙,只是把樊哙抓起来,送回长安。
  樊哙运气真好,刚刚被押回长安,恰恰刘邦驾崩,吕后自然放了樊哙,官复原职。
  【个性点评】
  英雄相见,惺惺相惜。项羽和樊哙都是壮士,因此一见之下,项羽就非常喜爱樊哙,赐酒赐肉。可以说鸿门宴上最引人注目的一刻就是樊哙闯进大帐后演出的这幕好戏。假如樊哙不是刘邦的老乡,假如樊哙没有跟随刘邦而是跟随了项羽,这两个壮士携手,不知还有多少轰轰烈烈的好戏上演。樊哙后来虽然封侯,恩宠非常,但是当他看见流氓出身的刘邦不思进取,整天和宦官鬼混的惫懒样子时,不知是否有过一丝后悔。尤其是和刘邦相比,项羽身上的勃勃英气和霸气,难道从来没有打动过同为壮士的樊哙吗?
  历史当然不容假设,可是幻想着两个壮士之间的碰撞,是一件多么让人心潮澎湃的赏心乐事啊!  

no.10 范蠡:失去西施之后怎么活?
越王勾践灭掉吴国后,献给吴王夫差的西施到底是死是活,成了一个千古之谜。
  吴越故事中的西施其人,《史记》中并没有任何记载。直到东汉时期的《吴越春秋》,才出现她的俪影:吴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令随鸱夷以终。”—请注意,这里出现了一种奇怪的东西:“鸱夷”。鸱夷,就是马革或牛革做的袋子。越王勾践把西施装进“鸱夷”,压上石头,投之于江。至于民间盛传的西施和范蠡相恋的故事,惟一的记载是东汉《越绝书》:“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
  西施到底是鸱夷沉江,还是与范蠡同泛五湖,像童话中一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似乎成了一个谜团。善良又善于自欺的民间选择了后者。于是“美人计”西施故事的大团圆结局,抚慰了中国民间的好奇心。
  可是,《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的范蠡的结局却与同泛五湖的传说迥然不同:“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请注意,这里又一次出现了“鸱夷”这种奇怪的东西!根据司马迁的记载,越灭吴后,范蠡不辞而别,改名叫“鸱夷子皮”,前往齐国。“鸱夷子皮”就是皮袋子。一个人好好地姓范名蠡,后来离开齐国到陶(今山东定陶)的时候又改姓朱,却偏偏在离开越国的时候改名叫皮袋子,这难道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吗?“鸱夷子皮”,这是什么样的名字呀!难道复姓“鸱夷”,名“子皮”?这件离奇的举动发生在西施鸱夷沉江之后,因此毫无疑问是范蠡和西施相恋的铁证!
  西施鸱夷沉江,范蠡痛不欲生。逃亡途中,浮舟于湖上,为了纪念刻骨铭心的爱人,范蠡抛弃了基本的更名原则,姓名不分地叫自己“鸱夷子皮”—以致西施死命的鸱夷为名。爱情,只有爱情,刻骨铭心的爱情,才能解释如此离奇的举动,也才能稍稍抚慰一颗破碎的心。这个名字不仅向天下公告了越王勾践的残忍手段,公告了范蠡和西施的生死恋情,同时草蛇灰线,传递出范蠡和越王勾践的恩怨纠缠。
  —台湾小说家高阳如此解释范蠡自称“鸱夷子皮”的缘故:
  鸱夷是用牛皮或马皮做的酒囊,用得着时,虚能受物,腹大如鼓,用不着时,不妨掩而藏之,范蠡以此自况,正就是君子用行舍藏的意思。一说,吴王夫差赐属缕剑,命伍子胥自杀,用鸱夷盛了他的遗体,投之于江,所以范蠡自称鸱夷子皮,在表示他亦是越王的罪臣。(高阳《清官册》)
  这两种说法都错了。前者无法解释为什么后来齐国请范蠡做相的时候,范蠡拒绝的原因。既然“君子用行舍藏”,齐国请他做相,正是君子“用”的时候到了,为什么还要“藏”起来呢?后者直以范蠡自为越王罪臣,就更离谱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是藏良弓和烹走狗的人不仁义,并非“良弓”和“走狗”有罪在前。况且范蠡本非越人,乃是楚人,本来就是四海游荡,辅佐越王只不过是想成名立业,试一试自家本领如何,功成身退,再继续游荡四海,何罪之有?
  历史学家们闭目塞听,不愿深究范蠡何以自况“鸱夷子皮”的真正原因,也许仍然是“成王败寇”的心理惯性使然,因为西施之死揭破了帝王霸业之后的肮脏秘密;可是他们也错过了考证出西施和范蠡相爱的铁证的光荣。
  西施死后,范蠡心如死灰,一霎间消灭了所有的雄心壮志。要复仇吗?西施已不能复生。况且越王有恃无恐,灭吴的强大军队还等着称霸天下呢。
  范蠡出走,万念俱灰,浮舟临江,自号“鸱夷子皮”,自此之后,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想到以后的生计,苟活的余生,范蠡喟然而叹曰:“计然献了七条计策,越国仅仅用了其中的五条就打败了吴国。既然用来治国很有效,我要用这七条计策来治家。”计然是范蠡的老师,名叫辛文子,是晋国逃亡公子的后代,是一个大经济学家,也是一个技术精湛的“相者”。范蠡用计然传授的方法,到山东定陶去经商,因为他认为定陶是天下的中心,与四方的诸侯国四通八达,货物交易起来十分便利。范蠡的方法是治理产业,囤积居奇,但是随机应变,与时逐利,而不是苛求他人。他认为善于经营致富的关键是:能够任用贤人,懂得把握时机。
  在十九年的时间里,范蠡三次赚了千金之财,两次都散给了贫穷的朋友和远房同姓的兄弟。到了晚年,范蠡精力衰竭,把产业委托给了子孙,变成了家族式的企业。子孙们继承了他的产业,继续滚雪球式的发展,终于有了家财巨万。
  范蠡化悲痛为力量,把失去西施的悲痛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成了千万富翁,以致今天的生意人都供奉着陶朱公的牌位和画像。
  【个性点评】
  范蠡正当事业顶峰的时候,因为西施之死而激流勇退,转向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发展。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范蠡反其道而用之,“烹小鲜若治大国”,终于成了中国第一个千万富翁。
  范蠡的致富方式在今天看来毫不出奇,可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啊!那是四处征战,交相攻伐的春秋战国啊!今天的致富方式虽然层出不穷,归根到底,无非也就是范蠡制定的规则的变种而已。
  这个千万富翁行事奇特,他可不像今天的千万富翁们一样,要么紧紧捂着钱袋,不肯拔一毛以利天下,要么出手豪阔,专捡
  奢侈品买,目的就是为了炫富。范蠡两次散尽家财,救助穷朋友和远房兄弟,这种对待财富的散淡态度,这种仗义疏财的义举,不仅照亮了两千年中国史,也照出了今天富翁们狭小的器局。用鲁迅先生的话说,是照出了富翁们皮袍下面的“小”来。  
  冯唐:年龄怎么能成为一个人出名的理  
  在很多人看来,冯唐的出名出得一点道理都没有。
  冯唐的祖父是战国时期的赵国人(大概在今天河北邯郸一带),到冯唐父亲这一代,他们家移居到了代地(大概河北蔚县一带),汉朝建立后,他们家又迁到安陵(陕西咸阳一带)。他们就这样迁来迁去,似乎在哪里都不能久居。
  汉朝提倡以孝治国,一个人如果孝敬父母,就有可能被推荐到朝廷里做公务员,于是,天下平白无故地多了大量孝子。冯唐本人虽然乏善可陈,但他在大家眼里是个孝顺孩子,既然以孝行著称于当时,后来就被举荐做了中郎署长,侍奉汉文帝。中郎是皇帝的侍从人员,中郎署长则是中郎的长官,这个官职层次较低,大概相当于今天的股长、科长一类。
  冯唐一直在那里尽心地工作,一晃很多年过去了,冯唐已是两鬓飘霜。我们知道,汉文帝很亲民,一次,汉文帝乘车经过冯唐任职的官署,看到垂垂老矣的冯唐,就好奇地问:“老人家怎么还在做科长?你的老家在哪里?”冯唐规规矩矩地做了回答。
  一个地名引起了皇帝的兴趣—“代”。汉文帝是高祖的四子,早年被封到了代国,曾在那里生活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本来皇帝根本没有他的份,谁知诸吕作乱,陈平、周勃他们忍无可忍,最终将诸吕铲除,夺回了汉家的江山。鉴于吕后为害天下的教训,陈平、周勃在选择皇帝的人选之时增加了一个必要条件:无论如何,新任的皇帝,其母族和妻族都不能过于强大。一来二去,反复筛选,在汉高祖诸子之中就只剩下代王了。因为他的母亲薄氏和妻子窦氏都出身贫寒,她们身后没有强大的政治背景和政治势力。有了这样的条件,作为代王的他就被接到了京城,在山呼万岁声中登上了皇位。虽然做了皇帝,但代国是他长期生活的地方,乍一听人提起,禁不住回忆起了从前的一切。找到了共同的话题,汉文帝不禁来了兴致,“老乡见老乡”嘛。
  一个人名就这样被汉文帝提了起来:“你听说过李齐这个名字吗?当年我在代地的时候屡次听人说起这个人,说他如何如何有才干,如何如何出类拔萃,在钜鹿之战中表现又是如何如何神勇……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人名我依然念念不忘,他几乎成了我思念代地的一个信物,不时地在我脑海里
  飘来荡去。老人家,您的老家也在代地,您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汉文帝说得兴趣盎然,冯唐的回答却平淡至极:“唉,据我所知,您说的这个李齐没有传说的那么厉害,和廉颇、李牧等人比起来,他只能算是个无足挂齿的小不点。”看到自己的偶像被眼前这个老头贬得一文不值,汉文帝惊讶地说:“凭什么这样说呢?证据!证据!”冯唐接着说:“我的祖父在赵国时,担任过统率士兵的职务,和李牧有很好的交情。我父亲从前做过代相,和赵将李齐也过从甚密,所以知道他们的为人。”汉文帝听完冯唐的述说,非常高兴,喃喃自语道:“可惜我偏偏得不到廉颇、李牧这样的人做将领,如果有这样的将领,我难道还忧虑匈奴吗?”冯唐的回答更加出人意外:“恕我直言,陛下您即使得到廉颇、李牧,我想您也不会任用他们。”
  亲民的汉文帝终于受不了了:我屈尊和你这个糟老头谈心,是为了让史官写花边新闻用的,你他妈倒好,反而当众教育起我来了,给你四两颜色你居然想开染坊!汉文帝大怒,愤然回宫。过了好久,估计是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就让人把冯唐叫了过去,责备他说:“你为什么当众侮辱我?难道就不能私下告诉我吗?为什么?为什么?”
  也该冯唐老儿走运,过了不久,匈奴人大举侵犯,势不可挡,局势令人忧虑。病急乱投医,一念之间,他突然想起了那个不会说话的冯唐,就派人把他叫来追问:“当初你怎么知道我不能任用廉颇、李牧那样的高水平将领呢?能给我个理由吗?”终于抓住了说话的机会,这可是冯唐早就考虑好的问题。冯唐说:“据说古时君王派遣将军出征时,会跪下来亲自为远征的将军推车毂,边推边说,国门以内的事我决断,国门以外的事,由将军您裁定。有了这样的信任,在外的将军才会舍生忘死,奋勇杀敌。我的祖父说,李牧在赵国边境统率军队时,把征收的税金自行用来犒赏部下,朝廷从来不干预。因此李牧才能够在北面驱逐单于,在西面抑制强秦,在南面支援韩魏。而眼下呢,我听说魏尚做云中守,他把军市上的税金全部用来犒赏士兵,还经常拿出个人的钱财,宴请手下,因而形成了很强的凝聚力,匈奴人闻风丧胆,远远躲开,再也不敢靠近云中郡的边关要塞。但是,前一段云中郡郡守魏尚仅仅犯了错报多杀敌六人的小罪过,陛下您就把他交给法官,削夺他的爵位,判处一年的刑期。因此,我断定陛下即使得到廉颇、李牧这样的将领,也无法重用!”
  终于有人指出了对付匈奴的办法,汉文帝大为高兴,当天就让冯唐拿着汉节出使前去赦免魏尚,重新让他担任云中郡郡守,并任命冯唐做车骑都尉,掌管中尉和各郡国的车战之士。
  汉景帝即位后,冯唐被外放到楚国做丞相,也许是水平不高吧,不久他就被免职。
  【个性点评】
  我第一次知道冯唐这个名字是在上初中的时候。夏天的黄昏,伴着满天彩霞,我坐在黄河古道的破船上诵读《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年少的我已经可以粗略地感受其中动人的美。相对来说,“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就显得有些生涩了,我对照着注释,最后还是没有彻底弄明白为何“冯唐易老”。从此,“冯唐”在我心里就是一个古怪的典故。后来读到苏东坡的“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之时,因为依然不求甚解,我再次与冯唐糊糊涂涂遭遇,模模糊糊感觉到,冯唐一定是个大人物,不然为何会被那么多优秀的作家提起。
  后来才知道冯唐的故事。他的故事平淡无奇,在我看来,其中缺乏打动人心的力量。如果说冯唐的故事还有那么一点出彩之处的话,那就是冯唐的犯颜直谏,犯颜直谏在当时似乎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仅仅如此,和年龄无关。
  冯唐的故事后来被人误读,最出名的误读就是王勃。他的一句“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将冯唐的形象引入歧途。其实,“李广难封”和“冯唐易老”根本不是一回事,“李广难封”是造化弄人,“冯唐易老”仅仅自然规律,“难封”的李广最后自杀,“易老”的冯唐却照样弄得汉文帝下不来台。写那篇文章时,王勃还小,他把冯唐故事的精髓归为“人生易老”,显然是“为赋新诗强说愁”,“少年不知愁滋味”嘛,可以原谅。
  苏轼毕竟是大家,“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用典就极为贴切。那时苏轼尚以有罪之身被贬他乡,因此,他盼望朝中有人能像冯唐一样犯颜直谏,他更盼望皇帝能有汉文帝的雅量,早一天派人来为自己昭雪。
  所以,年龄不是冯唐出名的理由。  
  高渐离:你死了,秦始皇交给我吧(1)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吞并六国,一统天下。此时距荆轲刺秦王失败已经六年。六年来,秦始皇始终难以忘怀这件事,于是开始大规模地搜捕燕太子丹的门客和荆轲的朋友。这些人纷纷逃亡。
  荆轲的朋友高渐离为躲避秦王的追杀,改换姓名,受雇于人做杂役。主人家堂上常常有客人击筑,高渐离彷徨不能离去,每每指摘说哪儿好哪儿不好。主人听说后,召高渐离上堂击筑,满座称善。
  高渐离想,久隐贫贱之日没有尽头,于是退下,拿出匣中的筑,穿上见客的好衣服,更换容貌上堂。举座皆惊,纷纷用平等的礼节迎接他,奉为上客。高渐离击筑而歌,满座宾客无不流泪而去。
  这一次现身,使高渐离恢复了以往的名声,成为上流社会争相延请的上客。名声传到了
  秦始皇耳朵里,秦始皇也是一个音乐爱好者,明知道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是一个漏网的危险分子,还是把他召到了身边。
  为了随时能听到高渐离的筑声,秦始皇弄瞎了高渐离的眼睛,让他随侍身边。稍稍离秦始皇近一点,高渐离筑中置铅,再近一点的时候,高渐离举起灌满铅的沉重的筑扑向了秦始皇。像荆轲一样,盲眼的高渐离并没有能扑杀秦始皇。高渐离隐忍数年,就是为了今日这毫无把握的一击。
  引荐荆轲的田光先生曾经评价荆轲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不知道满目黑暗的高渐离,当他举筑扑向秦始皇的一瞬间,是哪一种勇敢之人?
  荆轲是卫国人(今河南濮阳一带),高渐离则是地地道道的燕国人(今北京西南一带)。二人的友谊是从荆轲游荡到燕国之后发展起来的。
  高渐离是一个杀狗的屠夫,善击筑。筑是一种自宋代以后就已经失传的乐器,1993年长沙渔阳墓重新出土,木质五弦。《汉书?高帝纪》中有关于筑的形制的描述:“状似琴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曰筑。”其音悲亢激越,恰恰符合荆轲和高渐离出没于燕市之中的心境:“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二人友谊的第二次记载是易水岸边的筑、歌合奏。
  荆轲出发前往秦国行刺秦始皇,燕太子丹及其宾客在易水之畔为荆轲送行: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这就是著名的易水送别。像燕市之上一样,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变徵之声撼动了每个送行者的身世之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悲歌,更是令人血脉贲张。
  荆轲的行刺,在六名刺客之中,规模最大,成本最高,准备最周密,牵涉的人数最多,然而最终没有成功。
  易水送别之前,荆轲和燕太子丹之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荆轲在等一个同行的人,因此迟迟不出发。太子丹很着急,而且怀疑荆轲是不是变卦了,于是请求先派秦舞阳入秦。面对太子丹这种明显的不信任态度,荆轲大怒,在斥责了太子丹一顿之后,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在秦朝的森严大殿之上,荆轲被秦始皇击伤之后,笑骂着为行动的失败自辩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句临死之前最后的自辩,证明荆轲像以往所有的刺客一样,仍然是为了“报”,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只不过和以往的刺客相比,荆轲的心机更深:活捉秦始皇,劫为人质之后,逼迫秦始皇和燕国订立互不侵犯的契约。从本质上来说,荆轲并没有超越以往刺客的水平。
  只有到了高渐离替荆轲复仇的时刻,刺客,才展现了它最深沉的内涵。高渐离只是燕国的一个狗屠,从头至尾也没有参与到燕太子丹和荆轲的事情中来,他和整个刺秦事件的关系,只是在易水送别的时候,用筑给荆轲伴奏而已。燕太子丹于他无恩,秦始皇于他无仇,他只是一名旁观者。
  然而,这名旁观者,却是荆轲的音乐“知己”。燕市之上的酒酣合歌,不需要言辞的诉说就已经灵犀相通。与其说荆轲和高渐离燕市之上旁若无人的相泣是因为因不合潮流而苦恼,是怀才不遇的发泄,毋宁说是出于人性的自然表露,对人生无常的悲婉和慨叹。在这种人性的自然表露中,两人借助音乐和酒肉结成了“知己”。这是真正的“知己”:地位平等,心有灵犀。
  因此,只有到了高渐离,他的行刺才彻底成了和权势者,和“知遇之恩”毫无关系的一种行动,它不为权势者所用,它只对真正的朋友和“知己”效忠。这一行为也超越了刺客惯常的“义”的范畴,还原为一种最简单的友谊。是的,它仅仅只是一种动人的友谊。
  【个性点评】
  在司马迁记载的刺客中,高渐离是最奇怪的一个刺客。只有他的行刺没有直接的动因。
  你看司马迁记载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每个人都是为了一个权贵才去行刺的,只有高渐离,因为和荆轲的知己关系,在荆轲死后,才执著地继续行刺秦始皇。这样的朋友,别说在中国古代少见,到了今天,更是凤毛麟角,或者说一个都没有。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多么张扬人性的时代,又是一个诞生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的时代啊!连那时候的人喜爱的乐器都是那么奇特。如果生在春秋战国,我一定要去学习筑这种既可奏乐又可杀人的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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