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近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款40万元,涉及旗下两款产品。这已不是雅诗兰黛第一次因同类问题被罚。
作为知名时尚美妆类品牌,雅诗兰黛在全球各地拥有广阔的市场。按理讲,这样的大品牌应该格外爱惜自身的“羽毛”,视消费者口碑为生命,全力维护品牌美誉度。而雅诗兰黛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样错误,为何如此屡教不改?
正如有律师所言, “国际大牌屡屡违法,处罚标准过低恐怕是重要的外在因素。现行处罚标准与虚假广告获益相比,难以对商家形成有效的经济制约。”舆论普遍也是这样认为的。雅诗兰黛公司2019财年全年盈利为17.85亿美元,很显然,40万元的罚款对其而言不过九牛一毛。相比店面租金、明星代言费等,虚假广告罚款几可忽略不计,却往往能凭借名牌效应,在短时间内推动产品“大卖”。
但涉事企业也别真不把处罚当回事。事实上,除了上述处罚,广告法还提到,发布虚假广告的,可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从重处理,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当行政部门确认商家违法后,消费者还可据此提出民事索赔。
更值得一提的是,为根治化妆品领域虚假宣传这一“顽疾”,国家近年来屡屡出击,严格广告审批,加强广告监测,屡开大额罚单。2020年6月新出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分6章80条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予以规范。2021年4月公布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明确要求,要逐步实现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组合拳”之下,一张法律、条例、规范,三者互为补充的网络正在合围,为化妆品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划定了红线。对虚假宣传严管重罚已是大势所趋,所以敬告那些执意“剑走偏锋”的企业,莫要以身试法,玩火者必自焚。
近些年,各大国际化妆品巨头皆在中国赚得“盆满钵满”,所倚仗的无非是,借品牌优势提升知名度、靠产品质量赢得可信度、凭消费者认可塑造美誉度。一个品牌成名不易,可一旦企业“恃宠而骄”,比如护肤品去宣传本不具备的功能,夸大“祛斑美白”“奇迹修复”等功效,就无异于自贬身份,与江湖郎中兜售“大力丸”无任何区别。须知,企业每一次受罚,都在消耗可信度、美誉度等无形资产。长此以往,寒了粉丝的心,也就砸了自己的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