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有经验、有学历,还带着“未婚未育”的“资本”,应聘肯定会马到功成,没想到偏偏“资本”成了找工作的绊脚石,用人单位以“29岁的女青年还没结婚生子,会给日后工作带来问题”为由,将李小姐拒之门外。
“用人单位不是最喜欢‘未婚未育’的女性吗?怎么现在又变卦了呢?”李小姐想不明白。
应聘者质疑用人单位“婚育歧视”
上周末,29岁的李小姐参加了人才市场的一次招聘会,应聘某酒店的总经理助理一职。用人单位对李小姐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以及个性素质和年龄都十分满意,问起婚姻状况时,李小姐胸有成竹地说:“未婚,当然没有小孩。”
没想到用人单位却给她迎头泼上了一盆冷水:“到了婚育年龄却还没有结婚生小孩,将来一连串的个人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工作。你既是高龄新娘,又是高龄产妇,还是高龄妈妈。年纪大了,家庭事业兼顾不但会手忙脚乱,还很容易产生情绪波动。”最后李小姐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以前只听说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我遇到的是不是属于‘婚育歧视’?为了工作我一直把个人问题摆在一边,没想到‘该育未育’倒成了过错?”用人单位的解释令李小姐难以接受。
“未婚”曾是女性求职的法宝
求职时,“年龄”和“婚姻状况”一直是不少职业女性难以填写的内容。李小姐说:“根据我多次跳槽的经验,‘未婚’这个‘优势’曾经使得许多求职女性在应聘过程中占了上风,我也是受益者之一,但现在为什么就行不通了呢?”
李小姐告诉记者,她身边有不少同学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在招聘会等公众场合上,刻意隐瞒自己已经为人妻,为人母的事实,戴着“单身”、“无婚史”的面具站在了各用人单位的面前,成了时髦的“隐婚族”。
拒绝大龄未婚女性属“就业歧视”
“这绝对是一种变相的‘就业歧视’!”省劳动保障科研院院长陈诗达斩钉截铁地回答记者。陈诗达告诉记者,用人单位之所以会直接拒绝李小姐,可能是预见到她已经29岁了,过不了多久就该结婚生子,不仅不能为单位创造利益,还得为她支付生育、哺乳期的补贴费用。而李小姐所谓的“未婚未育”优势,在用人单位看来只适用于那些年轻的求职女性。
遭遇“就业歧视”应大胆举报
据了解,在女性求职者当中,因为单身和高龄的原因,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的实例还不少。尽管现在提倡“男女平等”,但目前在杭州的各大招聘会上,“性别歧视”的状况依旧十分严重,而且已经慢慢噩变成了“婚育歧视”。有些用人单位观念陈旧,而相关的女工保障制度又不完善,认为高龄的单身女子参加工作后必将抓紧时间结婚生子,一旦请了产假,不仅不能在短时间内为单位创造利益,而且单位还得为她们支付生育、哺乳期的补贴费用,而所谓的“未婚未育”优势,在用人单位看来只适用于那些年轻的求职女性。陈院长建议求职女性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在应聘时遇到“就业歧视”就该大胆地向有关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部部长万红老师表示,目前很多大城市包括杭州,有许多像李小姐这样,为了工作而成为未婚未育的高龄女性。她们在求职过程中,有可能因为年龄、婚育等问题受到挫折,对她们的心理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万红建议,这些女青年应勇于面对这些问题,一方面在个人问题上要顺其自然,另一方面要有自我认同的态度,肯定自己以前的工作成绩,不后悔曾经的选择。
“29岁未婚”成应聘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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