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获悉,2005年社会人员(包括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新教师和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等)申请教师资格受理工作已全面开展,春季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认定机构受理材料时间为春季3月11日至25日。
据了解,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方法概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审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者,需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记者从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获悉,2005年社会人员(包括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新教师和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等)申请教师资格受理工作已全面开展,春季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认定机构受理材料时间为春季3月11日至25日。
据了解,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方法概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审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者,需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