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性别不平等的现象,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据估算,海南省2004年的大中专毕业生有6、7千人,有1千多人不能及时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女大学生。同时,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迈进的步伐加快,大学生已不再是稀缺资源,女大学生就业形势就更加严峻。
这主要是相当一部分女大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过性别歧视。在同等条件下,女生签约率明显低出男生8个百分点。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栏里明确写着“只要男生”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的条款。此外,女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也低于男生,“同工同酬”的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用人单位用专业不对口、低层次、低收入的工作机会来安排女大学毕业生,这在相当程度上掩盖了男女生实际就业率差距不太大的假象。
在海南省就业形势相当严峻的大背景下,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为用人单位人为地抬高就业门槛、设置性别限制提供了条件,还有一些单位凭女生的外貌聘人,拒绝相貌平平的,专挑相貌娇好的。一商贸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主管称,面对诸多的招聘人员,他们首先是审查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在同等条件和同能力的应聘者中,企业确实会偏向选择相貌好的女性求职者。
由于一些工作岗位本身的特点,如危重行业,女性本身不适合,使男性更具有竞争优势。对于这种现象,我国相关的法律大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致使一些法律、政策流于形式,在实际中难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