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8月2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从即日开始,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集体下岗”,利用周末各自到人力资源市场体验求职,若在两个月时间内未被用人单位招聘,将待岗学习!
笔者认为此举不仅有“作秀”之嫌,而且实属荒唐。这种“下岗”求职产生的效果显而易见意义不大。
首先,这种“下岗”求职体验没有监督机制,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干部,带着权利和关系去求职,找个要求不高的工作应付单位,显然并不难办到。如果这种“下岗”求职决定,只是逼社保干部去人才市场装装样子,那么,怎能让他们充分体会到求职难的滋味呢?
其次,只需找个工作便可以完成“下岗”求职的任务,只为求职而求职的“求职”,这实际上脱离了求职的本身意义。就如8月3日该局某副处长在求职时,寻找着那种对年龄限制没有要求的岗位,谈起自己的“就业优势”时,他说:自己在部队开过多年的车,有B照(机动车辆驾驶证),希望通过招聘会能找到一份大货车司机的工作,至于月薪,500元以上就行。听听,要求如此低的工资能找不到工作吗?本来求职是双方都要谈待遇的,但为了随便找个工作应付单位,就将自己“白送”。如此求职,不是很荒唐吗?
另外,面对“若在两个月时间内未被用人单位招聘,将待岗学习”的决定,难免会有的干部弄虚作假。因为不是真正的找工作,所以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压力,只要某个单位随便出个证明,证明自己被录用,就可圆满完成“求职任务”。
笔者认为,作为一种让干部体验求职的决定,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做法显然缺乏科学的论证。因为,让在职在岗的干部去体验求职,脱离了求职的实质——没有工作了才产生求职。然而,在没有任何监督机制的保障下,让在职干部去求职体验生活,其目的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使少数干部应付了事,甚至弄虚作假,败坏风气。我以为,若真想锻炼干部,就得动真格的,不妨让干部分批下岗,停发工资,只有让他们有了压力,才能真正体验到求职的艰难,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