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本科生月起点工资增至499元
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起点工资调整为每月499元,这是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昨天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所做出的工资调整标准。这意味着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机关岗位就职的工资水平将比往年有所提升。
新工资标准根据学历划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425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446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474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499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3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635元。
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增加30元
转发的工资标准调整文件同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去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从去年7月1日起根据行政级别和职称等级增加离退休费。此外,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3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