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干部遭逼供承认纵火 申诉10年获清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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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荣和他的申冤材料

楚天都市报10月20日报道 10年前的一天,监利县荒湖农场副场长谢某家突发大火,农场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刘新荣被公安机关认定有纵火嫌疑。刘被迫承认指使他人纵火,先后被关押两年,并被开除党籍。

没想到的是,2000年8月5日,村民王宣道主动承认,这场火是他与同村的王宣书两人受农场党委书记张某的儿子所雇而放的,然后栽赃刘新荣。几年后,王宣书在北京因盗窃被擒后,也主动向当地警方交待曾参与纵火。

可是监利公安机关认为,王宣道是受刘新荣的指使假自首,遂再次将刘关押。刘新荣经过多年申诉,2008年7月,监利县公安局承认错误拘留,补偿相关费用3万多元。2008年9月,监利县检察院对错误逮捕作出赔偿5万余元。2009年7月,监利县委决定恢复刘新荣党籍。

农场凌晨发大火

宣传部长陷泥潭

前天,在监利县桥市镇何桥村,记者找到年过半百的刘新荣。在该村,他承包了200亩果园,养了近万只鸡。

刘新荣看起来精神很好,他拿出监利县纪委关于撤销其党纪处分的决定,高兴地说:“我虽然受到冤枉,但作为一名老党员,如今恢复了党籍,是对我最大的补偿。”

然而,谈起10年来的辛酸,刘新荣仍禁不住老泪纵横。

刘新荣出生于天门农家,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监利工作,先后担任过荒湖农场西湖分场的党委书记、总场党委委员、宣传部长等职。他告诉记者,由于时任农场党委书记张某的妻子、儿子利用张某的影响经商,他多次向张某谏言,建议其管好家人。1998年的一个深夜,刘新荣夫妇在家中遭6人刀砍。事发后,张某之子张志云被抓获,张志云对自己雇凶砍杀刘新荣的事实供认不讳,获罪入狱。

1999年2月7日凌晨2时许,荒湖农场副场长谢某家突发大火,又使刘新荣深陷泥潭。

他被迫承认是“幕后纵火人”

警方很快抓获王某等3名嫌疑人。王某称,刘新荣是此次纵火的幕后指挥。1999年4月,在家疗伤的刘新荣被监利县公安局以涉嫌纵火刑事拘留。7月21日,该县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

据刘新荣回忆,负责该案的刑警大队教导员越某和荒湖派出所所长惠某、民警袁某,连续几天几夜对他进行突审。

“1999年5月6日晚上,越某和袁某又将我从看守所提到县宾馆,威胁要我承认放火,否则马上去抓我的儿子,把我儿子搞臭,在学校呆不下去,并将我儿子所在大学保卫科长的名字和电话号码说给我听,我怕灾祸降临到儿子身上,只有按照他们的意思交待。他们把王某的笔录反复念给我听,要我照着交待。我招架不住,最终承认自己点了火。”刘新荣说:“然而由于我招供的不能与现场相吻合,他们便让我改口诬指是我胞弟刘新诗放的火。他们写好一份笔录,逼我签了字。”

2000年4月12日,监利县检察院对刘新荣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4月30日,被关押一年多的刘新荣走出看守所。但有关部门给他下达了行政留用察看两年和开除党籍的决定。

我被折磨得四肢无力

糊里糊涂摁了手印

刘新荣的弟弟刘新诗被抓后,在经过几天几夜的提审,“承认”纵火。

刘新诗在其一篇《我蒙冤服刑四年的情况反映》中,这样描述当时的场景:“惠某、袁某等人对我提审时,有时一天给一顿饭吃,有时一天没有饭吃,不给水喝,6天6夜不准睡觉,晚上用凉水向我头上淋,冷得我上齿与下齿打架。他们还用脚踩我手上的铐子,使我疼得生不如死。我被折磨得四肢无力,只想一死了之。他们把案卷写好后,要我摁手印,我就糊里糊涂地摁了手印,至于写的什么,我现在都不是全清楚……”

2000年5月,监利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新诗的辩护人江明炎律师辩称:刘新诗称以前的供述,是在侦查机关威逼、诱供的情况下签的名,并且根本没看笔录内容。

江律师还提出一个重大疑点:“侦查机关在着火点发现一个未烧尽的白色塑料壶,塑料壶底部有两条毛巾……而根据有关证据,起火后,消防车在现场用高压水枪向着火点喷射,毛巾、油壶的位置和状态居然完全没有变化,此外,连铁门都烧坏了,毛巾却完好无损,这是不可思议的。”

江律师提出:“没有证据证明刘新荣与刘新诗策划了放火,也没有证据证明刘新诗放火的动机。纵观整个案件的庭审证据,除了刘新诗个人供述放火过程外,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甚至连间接证据都没有证实刘新诗实施了放火行为。”

2000年6月,监利县法院判处刘新诗有期徒刑4年。刘新诗不服,提出上诉,荆州市中院发回重审,但监利县法院最后还是维持原判。

有人自称是真正的纵火人

却被认定是“假自首”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00年8月5日,荒湖农场泊湖二队村民王宣道向警方自首。他在一份《自白》中称:“谢某家的火是我放的。一年多来,刘新荣一家被害苦了。现在我良心发现,决定走坦白从宽的路……”

王宣道称,张志云入狱前,就认定他父亲的大字报是副场长谢某所为,要王宣道帮忙报复,并承诺事成后付酬金1.8万元。王答应了,最终实施了纵火案。没想到有人栽赃刘新荣兄弟,这让王的良心受到谴责。

监利县公安局以涉嫌纵火罪,将王宣道刑拘。王宣道后来称,他受到了6天7夜的连审。办案人员要他承认《自白》是刘新荣写好后叫他抄的。王只好在民警写好的笔录上摁了手印。

2001年5月,王宣道得知法院对刘新诗维持原判后,他给荆州市检察院写信,再次申诉火是他放的,还供出了同案犯王宣书。

王宣道投案自首,不仅没有帮刘新荣的忙,相反再次把刘推向深渊。2000年8月14日,监利县公安局以妨害作证罪又将刘新荣刑拘,说刘新荣让王宣道搞假自首,同年12月20日,刘新荣被逮捕。

因身患疾病,刘新荣于2001年8月20日被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的当天,他就踏上了维权路。他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详细陈述了办案人员胁迫的全部过程,要求查清“2·7”纵火案真相。

又有村民自首

也没被警方认定

刘新荣说,为了昭雪沉冤,他把最后的一线希望寄托在王宣书身上。只有抓到了王宣书,纵火案才可真相大白。为此,他变卖了家产,召集亲友不停地监视王宣书的家。有一年,他发现王宣书偷偷回家过年,马上向荒湖派出所报案,可没人去抓。

2007年,刘新荣终于找到了王宣书,并请王出面作证。昨日,记者看到了王宣书手写的一份证明材料:“2005年7月28日,我因盗窃自行车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民警抓获。当年8月4日,我就向北京警方供认自己在监利与王宣道一起放过火,王宣道给我4000元钱,我退了1500元给他。后来,荒湖农场派出所所长惠某带着两名民警来北京提审了我,我也承认了此事。2006年7月,我回监利老家,还去农场派出所补办了一张身份证,警方并没有抓我。”

受害人已平反

纵火案仍悬疑重重

本报记者就此到监利采访时,由于时间久远,当年参与办理此案的民警大多已调换工作岗位。而惠某仍然担任荒湖农场派出所所长。惠某在电话中对记者称:“这个案子是刑警大队办的。我只是负责做后勤保障工作,我什么都不晓得。”他承认,确实到北京提审过王宣书,但他认为,王的交待与现场不符。记者问:你不办此案,为何又去北京提审王宣书?此事局领导是否知道?惠某说:“有些事我已经忘记了,法院判决了的,你去看判决书。”

 

当年的刑警大队教导员越某昨日对记者称,他目前是监利县公安局审计科科长,已经不太记得当年的案子了。他称,当时并没有对刘新荣等人刑讯逼供。记者问:既然如此,刘新荣为何“交待”自己指使他人纵火?真正的纵火人究竟是谁?越某称,纵火人应该是刘新诗,法院已经判决。

昨日,刘新荣对记者说,法院的判决,前提是依照公安局的办案材料。他说,这个案子至今还是迷雾重重。我已经平反,可弟弟刘新诗却还在申诉之中。他既然没受我指使,他与农场副场长谢某素不相识,为何要去纵火?而警方又没有认定王宣道、王宣书纵火,那么,真正的纵火者究竟是谁? (本文来源:楚天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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