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进货渠道)
自“新限塑令”发布以来,天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不断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圆满完成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确定的2020年度阶段任务,强化源头治理、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回收利用等治理成效显著,天津市未发现超薄塑料袋、超薄农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的生产销售单位;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不再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多领域、全链条、广参与”的塑料污染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
为持续深化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和《方案》为依据,制定了《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2021年度任务目标和重点措施,确保我市塑料污染治理稳步推进,让老百姓切实感受治理成效。
《工作要点》是“新限塑令”发布以来我市首个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涵盖4个方面41条主要任务措施。
一是落实对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今年,市级主管部门将对2020年已完成的禁限任务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于发现的已禁限塑料制品“死灰复燃”、不法商贩躲避检查等问题,将采取更为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各部门将研究制定有关政策,为2022年底全市实现“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提前作出安排,确保禁限工作平稳过度,逐步改变大众消费习惯。
二是有序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在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方面,在我市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可降解塑料产能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我市有关行业绿色产品认证,支持绿色产品供给。在推广替代产品消费方面,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应用推广塑料替代品;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加快建立我市快递包装绿色产业联盟,推动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规模化应用。
三是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和处置。继续组织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体做好包括塑料在内的船舶垃圾处理;持续推动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重点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并做好源头管控与入海防控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废旧农膜和废旧渔网的回收处理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稳步推进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此外,我市还将继续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
四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统筹我市各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宣传报告;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思想认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治理;各部门将在各自领域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天津市将继续沿袭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实行挂图作战,定期开展调度工作梳理我市整体工作进展,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加强督导,切实推动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