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乡村振兴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8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1-0224
项目名称:宁县和盛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9(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我县省级示范乡镇创建需求,新建宁县和盛镇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1 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发建设数字乡村基础模块1 套,在宁县和盛镇东乐村采购1 套气象站、2 套土壤墒情监测系统,森林防火摄像机2台,制高点全景VR 摄像机1 台,AI 超脑硬盘录像机1 台,全域无垃圾侦测相机23 台,可视报警盒2 台,可视报警管理主机1 台,控制电脑2 台,智能平安乡镇监控设备217 台,和盛全镇安装47 套云广播,采用硬件集成、云网融合同步建设2个指挥调度大数据中心。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云存储、云网融合五大技术结合,建设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可将智慧农业、智慧宣传、平安乡镇、全域无垃圾治理、森林防火、VR 全景、现有平台链接等功能汇集至大数据指挥调取中心,同步实现分级管理;实现特殊气象预警、墒情实时监控,指导科学种植,助力推广宁县优势农业产品;通过环境监测、平安乡镇监测,垃圾分类监测可实现生态宜居、规范乡风文明新数字化农村;通过云播放可将党的声音第一时间传达至人民群众心间;通过红外遥感、一键报警等技术实现辖区内高危区域森林防火监控;通过全景VR 实现美丽乡村微景观360 度展现;借用大数据整合实现数据统计、趋势展现、实时监控、管理决策四大板块,融合多平台、打通多接口,将孤岛数据汇聚于大数据中心,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1.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8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1.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f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事项 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采购文件获取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ysggzyjy.cn/f) 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完成网员注册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
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人民路5号
联系方式:1500934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怡景佳园8号楼06-08商铺
联系方式:0934-8279122/1891934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涛
电 话:1500934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