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宗法制(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
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考试的难点,一般的同学很容易造成混乱,所以我们要做对比,历史君还结合了一些历年来的考题,同学们比较后,并将联系一一试做!
分封制(古代称为“封建”,封邦建国) | 宗法制 | |
目的 | 1.加强巩固西周的统治。2.巩固奴隶主贵族的统治。3.拓展疆域。 | 1.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间在权力、财产、土地继承上的矛盾。2.保证王权稳定。3.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的地位。 |
内容 | 分封土地和人口。1.分封对象:(1) 同姓亲族是主体。(2)功臣。(3)姻亲。(4)古老附属国维持原状。(5)殷商降族。(6)恢复被商灭掉的古国。2.诸侯义务:(1)服从周王、拱卫王室。(2)镇守边疆、随从作战。(3)忠于职守,朝觐述职。(4)缴纳贡赋。3.诸侯权利:对下属进行再分封。 | 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1.基本规则:(1)嫡长子继承,其余子分封;(2)等级森严:天子─诸侯─卿大夫─士;(3)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2.内容:(1)嫡长子继承制;(2)严格的大小宗体系;(3)大小宗关系具有相对性;(4)大小宗关系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
特点 | 1.受封对象多样。2.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3.层层封授,贵族内部等级森严。 | 1.嫡长子继承制。2.血缘关系维系。3.族权与政权相结合。 |
影响 | 1.周人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拓展了疆域。2.周王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加强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形成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统治效果加强,周王朝延续数百年。3.政权由松散趋向严密,西周成为强国。。4.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5.受封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独立性,为春秋割据埋下隐患。 | 1.宗法制是确立社会等级秩序、维护宗主贵族统治的政治法律工具。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保障各级贵族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2.保证了贵族的垄断地位,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3.把“国”和“家”密切结合在一起。 |
破坏原因 | 1.原因:诸侯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受封的诸侯国势力日益强大,王权衰弱。2.表现:出现了春秋争霸、战国兼并的混乱局面。 | |
发展演变 | 1.诸侯受分封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一些诸侯国的势力日益强大。2.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开始破坏。3.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 中国人具有较强的宗族观念 |
二者关系 |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成为维护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巩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体现,二者互为表里,互相依存。在家中、族内就是宗法制,上升到国家就是分封制。 | |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 1.以宗法制为核心。2.族权与政权结合,家国一体。3.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互为表里,紧密结合。4.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