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史之遗址篇第4辑疑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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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8 月命名缘于何因?


8 月命名缘于何因?
 
  在英语里,8 月称之为“august”,怎么会有这个名称呢?要说清事情的缘由,我们还得把历史翻回到2000多年前的古罗马。

  根据史书的记载,在罗马共和国末期,出现过两次“三头政治”,即先后各由三个有势力的人物结成的两次政治联盟,控制着当时罗马的政局。前三头政治,在公元前60年,由恺撒、庞培、克拉苏秘密结成;后三头政治,于公元前43年,由屋大维(奥古斯都)、安东尼、李必达公开组合。

  为说明上述缘由,首先要介绍一下屋大维的发迹史。

  屋大维(公元前63——公元14)生于罗马,是恺撒姐姐的外孙,后被恺撒收为义子,当作自己的继承人,因此他取名为盖约。朱里亚。恺撒。屋大维。公元前44年,恺撒遇刺身亡,罗马政局又复动荡。年仅18岁的屋大维,作为恺撒的直接继承人,匆匆赶回罗马。屋大维虽年不过20,但政治上却成熟老练有余,他团结恺撒旧部,以机智果断、诡诈灵活的手段,博得了元老院的支持,以至元老派首领西塞罗宣布他是“保卫祖国的战士”。屋大维的权势,使他的竞争对手安东尼与李必达不得不刮目相看,与他组成“三头”执政,对罗马实行集体军事独裁统治。事隔不久,屋大维趁势剥夺了李必达的军权,仅给他保留一个大教长的虚衔,接着他与安东尼平分了罗马世界,安东尼统治东方各行省,屋大维成为意大利和西方的最高领袖。但是,安东尼不务政务,迷恋女色,整天和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寻欢作乐,打得火热,甚至利令智昏,竟宣布把利比亚、腓尼基、叙利亚、西里西亚、亚美尼亚和尚未征服的安息赠与克娄巴特拉和她的子女。公元前36年,安东尼对安息发动战争失败。这些事件激起了罗马奴隶主的不满,屋大维借机抨击安东尼,说他准备与克娄巴特拉一起统治罗马,促使罗马元老院对埃及宣战。屋大维率军东征于公元前31年9 月2 日,双方在希腊西部亚克兴地峡的昂布拉奇湾发生海战,屋大维取得决定性胜利,安东尼与克娄巴特拉败逃亚历山大,翌年,两人又相继自杀身亡,富庶的埃及并入罗马版图。屋大维凯旋罗马,成为结束“内战”的最后胜利者。他接受恺撒教训,不称独裁官,但兼有执政官、保民官、大元帅、祭司长等官衔。公元前27年,罗马元老院授予屋大维“奥古斯都”(augustus)的称号,意为“庄严、伟大、神圣”。屋大维集大权于一身,亲定元老院成员为600 名,并自为元老院首席(princepssenatus),因此,其统治体制史称“元首政治”或“蒲林斯制”

  (princepafus )。有些学者把元首制确立的这一年——公元前27年,看成是罗马帝国的开端。

  据说屋大维生前不仅被尊为“祖国之父”,甚至被神化为许多城市的保护神。有人讲,屋大碓出生于8 月,因此,他援恺撒的前例(按:据有关史书记载:恺撒出生于7 月份,他为了突出自己,特地把自己的姓氏“julius”

  作为这个月的名称,在英文中为“july”),将8 月命名为“augustus”,在英文中为“august”,并认为他与恺撒同尊,八月份的日数不能少于7 月,应同为三十一天,这项历法上的规定一直沿用下来。与此说法相反,有人认为,屋大维一生多病,但仍年逾古稀,他曾结婚3 次,但只有一个女儿朱莉亚。据记载,公元14年,屋大维与世长辞,根据元老院的决定,罗马帝国举国致哀,将他作为“神圣”而归之于神之列,并以异常尊崇仪式安葬在他生前建成的陵墓内。为了永久的纪念他,元老院郑重作出决定:将屋大维死的那个月(第6 月[sextilis];原译者按:从3 月算起,即是8 月)称为“奥古斯都”。

  还有人讲,8 月被命名为“奥古斯都”是屋大维生前亲自决定的,屋大维从公元前43年到公元前2 年,先后担任执政官13次。因屋大维在公元前43年首次任执政官的月份是8 月,为了纪念个人历史上这个发迹之日,八月因此被命名为“奥古斯都”。

  生日、忌日、飞黄腾达之日,对一代天骄的屋大维来讲,均是值得隆重庆贺一番和纪念的日期,8 月命名由来之争,孰是孰非,看来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问题。

 
 

no.2 南亚一些土著为什么要用活人祭神?


南亚一些土著为什么要用活人祭神?
 
  一座不高的祭台,形状犹如屋顶,两侧向下倾斜,人牺被置于祭台上,捆绑着四肢,以使他此后在受痛时无法反抗或者逃跑。接着,人们点燃火堆,用炽热的铬铁灼烧人牺,迫使他在祭台的两侧斜坡上痛苦的翻上滚下,这种挣扎持续的时间越久越好。第二天,人牺尸体上的肉便被一片片地割下来。

  在今日的文明人眼中看来,这是一个惨无人道的残酷场面。然而,这类用活人祭神的风俗却普遍见于古代世界的许多原始部落中,亚洲、非洲、美洲、澳洲等都存在这种现象。在有些部落中,人祭风俗一直流传到近现代。

  今天南亚的某些部落则是这一风俗的最持久保持者之一。有的学者认为,印度河流域的土著部落至少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就已盛行这种仪式和信仰,而它之被法律明令禁止则已是公元1835年的事情了。所以,他们至少实施了45000 年的人牺仪式。

  宰杀人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博取大地女神的好感,以确保一年的风调雨顺,庄稼丰收。比如,在上引人祭例子中,人们之所以要尽量延长人牺的痛苦挣扎过程、是为了使之尽可能地多流眼泪;因为他们相信,人牺的眼泪象征着雨水,所以人牺的眼泪越多就预示着该年的雨水越充沛。孔德人(达罗毗茶族的一支)的人祭仪式很清楚地体现了这种信仰。孔德人的人牺被称之为“默利亚”。“默利亚”通常是从邻近一个专搞犯罪勾当的部落里买来的。

  但是有时候,孔德人也将启己的亲生子女出卖为人牺。因为父母相信,子女如此死后,其灵魂会获得特殊的幸福。一个人牺往往要供养多年。他们由于被视作祭神的圣物,所以生前始终受到崇敬和善待,处处得到人们的欢迎。

  人牺成年后通常都有另一个“默利亚”作为配偶,他们的子息也将成为“默利亚”。

  人祭仪式一般在重大场合或者每年播种前的节日举行,所以每户人家每年至少有一次可以分得一片人牺肉。这片肉被埋在农田里,以期提高庄稼的产量。在祭神前10天或12天,将人牺的头发剃去,并涂上油膏、酥油和郁金根粉。接着是一连好几天的宴饮狂欢。到这一阶段结束时,人牺便在音乐和舞蹈的伴随下被带往离村落不远的“默利亚树林”,这是一片由从未砍伐过的壮实树木构成的丛林。人牺被缚在木柱上,再一次被涂上油膏、酥油和郁金根粉,并戴上花环。众人则绕着他舞蹈,祝告大地:“女神啊,我们向您献上这个人牺;愿您赐予我们良好的气候、丰盛的庄稼和健康的身体。”

  他们对着人牺则这样唱道:“我们用钱买了你,关非抓你来;如今按照习俗献祭你,我们没有罪。”在此期间,人牺身上的装饰品——花朵、郁金根粉、乃至一滴唾沫——都成了人们竟相争夺的宝物,因为大家确信它们具有巫术作用。这种喧闹的场面一直持续到翌日正午,从而进入人祭仪式的高峰。

  人牺又被涂上油膏,每个人都蘸一点他身上的油膏,然后抹在自己的头上。在有些地方,人们还带着人牺走遍各家。众人或者拔他的头发,或者要他在他们头上吐唾沫。人们既不能捆绑人牺,又不能让他反抗,所以往往拆断其手骨,有时甚至折断其腿骨;但是如果用鸦片麻醉人牺后,就不必采取这些措施了。处死人牺的方法不尽相同。除上面所说的用烙铁慢慢的死外,尚有将人牺缚在木象鼻子上处死的方式。即木象可以绕一根大木柱旋转;人们四周围绕,等木象鼻子转至自己面前的时候割一块人牺的肉,如此一刀一刀地将人牺剐死。不过,最通用的方法之一是将他绞死或者挤死:一根大树居中劈开数尺,祭司和助手们便将人牺的脖子或胸膛塞入树缝中,并尽力夹紧。然后,祭司用斧子稍稍砍伤人牺,人群便争先恐后地在他身上割肉,但头颅与内脏则不触及。

  这些肉立即被各村代表带回去。有时为了尽快带回,还动用了驿马传送。

  待在村里的人必须严格禁食,直至人牺肉送到。村里的祭司和各户的家长在全村的聚会场所接收人肉。祭司把肉分成两份。一份献给大地女神:祭司把肉埋在地上的一个洞内,但必须旋过身去,不能看见人牺肉,埋好后,众人便各加一小撮土,祭司再浇上一葫芦水。另一份人牺肉则按户数的多少平分,各户家长用树叶包卷,也以转身不看的方式埋在本户最好的田里。人牺的剩余部分(头颅、内脏和骨头)则在翌日早晨与一只整羊一起在火葬堆上焚化。

  此后再将骨灰洒在农田中;或者和成浆状后涂在住房和谷仓上,也有与新谷混和者,据说可以防止虫蛀。

  人们这样做的目的十分明显,即,祈求大地女神确保一年的丰收,人体康健,无灾无病;若要郁金丰收,则尤其需要活人献祭,因为他们相信,如果不流鲜血,郁金就不会有深红的颜色。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如此残酷地献祭活人后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呢?这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信仰呢?据有的学者说,因为他们相信,新事物的诞生——例如庄稼——是建立在其它事物死亡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死亡,也就没有再生(繁殖)。这即是说,死亡和繁殖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互相依赖的方面,若欲使人类以及其它一切生物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同时有杀戮。这即是以活人祭土地女神的基本动机。不过这一见解也仍然是出于现代文明世界的学者们的推测,是否真正符合于古代部落人的想法,则就不得而知了。

no.3 印度为何敬牛如神?


印度为何敬牛如神?
 
  印度的牛多。印度人敬牛之风很盛。时至今日,印度的一些邦仍隆重举行每年一度的敬牛节。

  对于印度敬牛之传统习俗,我国古籍记载甚多。诸如:地上、壁上以涂牛粪为净。唐玄奘《大唐西域记》载,印度“地涂牛粪为净”。宋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西天南尼哗罗国(即华罗国,在今印古吉拉特邦)……屋壁坐席,涂以牛粪。家置坛,崇三尺,三级而上,每晨以牛粪涂,梵香献花供养。”明巩珍《西洋番国志》也记载:古里国(位于印度西海岸)国王敬象及牛,每夜令人收取黄牛粪,以铜盘装盛,早晨和水洒涂佛殿地上及各墙壁,“王家并头目及诸富家皆如此敬佛”。

  用牛粪烧灰涂身、搽额。元汪大渊《岛屿志略》载,华罗国君主“以檀香、牛粪搽其额”。《西洋番国志》谈到,印度西海岸的柯枝国“人以黄牛粪烧白灰,遍涂身体上下”,古里国国王和富有人家“又烧牛粪为细白灰,用好布为袋装盛,每早盥洗毕,以此灰调水涂额并鼻准及两股间各三次方见佛”。

  人不得食牛肉。《西洋番国志》载,在古里国,牛死则埋之。“人不食牛肉,只食乳酪酥油,无酥油废食饭”。明罗日褧《咸宾录》也谈到,古里国南昆人为王,“不食牛”,黄牛“死则埋之,人不食其肉”。

  杀牛者偿命。《岛屿志略》载,古里佛国(即古里国)法律甚严,凡盗一牛,失主可“以牛头为准”,有权没收盗牛者的家产,并将盗牛者本人杀死。《岭外代答》也谈到,在印度的故临国,“国主事天敬牛,杀之偿死”。

  印度的这种习俗也影响到邻国。《西洋番国志》和《西洋朝贡录》在叙述锡兰国(今斯里兰卡)时都说,该国国王“亦锁里人(泛指印度人)崇信佛教,敬象及牛。人以牛烧灰涂身。人不敢食牛肉而食其乳。牛死即埋之,若私宰牛者其罪死,或纳牛头金以赎其罪。王之所居,每早国人皆以牛粪调水遍涂屋上地下,然后拜佛”。

  印度人为何如此地将牛粪奉作神明予以敬祀呢?

  传统的也是最为普遍的一种解释,认为与印度的宗教信仰有关。印度最古老的宗教是婆罗门教。该教产生在公元前1000年代初,最初崇拜的大都是自然神,如天神婆楼那,太阳神苏里亚,地母神波利蒂昆,马神达弟克罗,牛神毗湿奴等。其中的一些神后来开始成为主要神祇,从而出现了“三神一体”的梵天(创造神)、毗湿奴(护持神)和湿婆(破坏神)。相传,世界从梵天生,而梵天又从毗湿奴脐中生。毗湿奴皮肤深蓝,有四只手,分别拿着法螺、轮宝、仙杖和莲花,躺在巨蛇身上,在海上漂浮,肚脐上有一朵莲花,上坐梵天。他的妻子则是吉祥天女(命运、财富和美丽女神)。毗湿奴不仅有保护能力,而且能创造和降魔。他曾十次下凡投世,分别化作鱼、海龟、野猪、人狮(半人半狮的怪物)、侏儒、持斧罗摩、罗摩、黑天、佛陀、迦尔吉(白马),立下不朽功业。他有1000个称号,最常见的有“救世主”、“世界之主”等。到中世纪,印度教产生之后,毗湿奴又成为该教三大主神之一。公元12世纪,印度教内形成了以毗湿奴为最高天神的一个教派——毗湿奴教,该教派寺庙里供奉着他的神像。这样,原来作为自然神受到崇拜的牛神毗湿奴,便先后成为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一个主神。尽管毗湿奴的形象已经人格化了,但其牛神的本来面目仍受到尊崇。印度教有的经典甚至诠释道:牛的两只角是苏格鲁和凯拉斯圣山,牛脸、牛颈和牛背上则分别住着三大神,牛屎是圣河,牛奶是圣海,牛眼是日月神,牛尾是蛇王神,牛毛是印度教的3.3 亿个神。所以在印度,牛可以在街头巷尾大摇大摆地冲来撞去,或悠然自得地横卧街心而不受干预;牛不得被宰杀,用牛粪铺地、涂壁、抹身、搽脸被视作洁净之事。

  到了近代,人们已不满足于单纯地从宗教方面所作的解释,认为应从印度社会制度的特征去发掘更深层的原因:古代印度长期存在一种特殊的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村社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而这种田园风味的自给自足的农村公社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使人屈服于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把发展的社会状况变成了一成不变的由自然预定的命运,因而造成野蛮的自然崇拜的迷信,身为自然主宰的人竟然向牡牛虔诚地叩拜。

  此外,对印度敬牛之习的渊源,人们还曾有另外一种解释,据巩珍《西洋番国志》记载,在印度的古里国,过去有一个国王是一位真命天子。有一次,他外出到别国去,出国期间让他的弟弟撒没嚟摄政。撒没嚟狂妄自大,野心勃勃,他铸了一条铜牛,假称道这就是圣主,若能崇敬它,当日便可获赏。国人贪金而忘天道,因此以敬牛为重。待国王返归,见此情景便责怪弟弟,废去其牛,并欲加罪,其弟即乘一大象遁去。但国人仍悬望撒没嚟回来,月初盼他月中必至,月中又盼他月终必至。巩珍认为,印度人敬象及牛之俗即源于此。这种解释又见于明黄省曾著《西洋朝贡典录》和马欢《瀛涯胜览》。

 
 

no.4 诞生树和灵魂鸟是怎么一回事?


诞生树和灵魂鸟是怎么一回事?
 
  蓬蒂纳克啊,你这个死胎鬼,死后在岸边的路下被压碎,这里的竹子有长也有短,都是用来焚烧蓬蒂纳克、杰恩和朗率。

  蓬蒂纳克还躲在树梢上!

  杰恩啊,仍藏在苔藓内!

  不准留在这里,杰恩!

  不准留在这里,蓬蒂纳克坏蛋!

  不准留在这里,茂林里的妖精!

  不准留在这里,莽丛中的魔鬼!

  魔鬼啊,滚回莽丛中去,快,快!

  妖精啊,滚回茂林中去,快,快!

  这是马来半岛上布兰达斯人为孕妇驱赶邪鬼的一道符咒。马来半岛上的土著居民相信,有许多种邪鬼会伤害尚在母体中的胎儿或者新生的婴儿(例如,这道符咒中提及的蓬蒂纳克便是由出生时或出生前死去的婴儿变成的鬼;而朗率则是由死于分娩的产妇变成的的鬼),所以必须使用种种方法驱除它们。马来亚土著居民关于新生婴儿出生前后的迷信极多,相应产生的仪式和禁忌也十分繁杂。这里主要谈谈诞生和命名树、灵魂鸟等信仰和习俗。

  塞芒妇女在分娩时,由一个经验丰富的妇女协助之。首先,将一棵竹子或一根小树杆截到1 米半至2 米长,斜靠在屋顶或其它物体上,杆脚下置放一段粗木或粗竹,作为产妇的座位,她则背依斜杆而坐。女巫医挤压产妇平展在身后地面上的双手,算是助产。婴儿一生下,就由女巫医接过去,并用棕榈树花枝制成的小刀割断脐带。父亲便以距婴儿生处最近的一棵树的名称为他(她)取名。这棵树(及其同种树)就成了该婴孩的“诞生和命名树”。

  他(她)一脱离母体,女巫医就大声呼唤其名字,并将其胎衣埋在诞生和命名树的底下,孩子绝对不能伤害自己的诞生和命名树,更不能加以砍伐。对于他(她)来说,这同一类的树都在禁忌之列,甚至连其果实都不能食用。

  只有当怀孕妇女再访其诞生树时,才可以开此禁例而食用其果实。东塞芒人相信,人死后,其诞生树便会立即随之死亡,另一方面,如果某人的诞生树首先枯死,那么就预示着其主人也将很快去世。因此,人们通常都选择高大壮实的树作为诞生树。某人如果在非战争的情况下杀死了另一个人,他就会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人的诞生树,以免它倒下来压着他。

  东塞芒人还有个古老的习俗:孕妇在离家最近的诞生树上挂一圈芳香的树叶和鲜花;如果树太高,则将鲜花和香叶堆在树脚下。但是,得注意不能堆在埋藏其胎衣的地方,因为人们相信,将要出生的婴儿的灵魂如今藏在一只鸟的体内,而这只鸟即是根据胎衣的埋藏地点才辨认出孕妇的诞生树的。

  它待在那里,直至孕妇吃掉它。

  这种鸟即称为“灵魂鸟”。人们认为,尽管真正的诞生树只有一棵,但是同种的每一棵树都是灵魂鸟的栖息之所。它从这棵飞至那棵,一直追随着胎儿。胎儿的灵魂则始终居于新孵小鸟的体内,这一小鸟即是孕妇自己的灵魂鸟的后代。如果产妇在分娩期间不吃掉胎儿的灵魂鸟,就会导致死胎,或使婴儿在出生后不久死去,假如新生儿是个残废,则也与灵魂鸟有关。人们解释道,这是由于灵魂鸟被杀后曾经掉在一种名为“虎乳”的章上。而虎乳章是这样生成的:雄虎的灵魂一直安静地待在土中,等到母虎怀孕后,土中便会长出虎乳蕈。母虎吃蕈后,虎仔就会获得灵魂。灵魂鸟若掉在虎乳蕈上,虎灵魂也会进入鸟体内,从而随同灵魂鸟一起进入食用它的人类体内。由于虎性伤人,故虎灵魂将伤害胎儿灵魂,导致新生婴儿残废或者立即死亡。

  当成年男子或者未孕妇女吃了藏着有害动物灵魂的毒章后,就会遭到该动物灵魂的攻击;其攻击强度犹如成年动物本身的攻击强度一般。但是孕妇所受的伤害就比较小——只有胎儿受到动物灵魂的攻击。假若灵魂鸟跌落在藏有蛇灵魂的毒蕈上,则胎儿的身体就会遭受咬啮。不过,不慎吞食了毒蕈的孕妇也有消解祸患的方法。方法之一便是在“诞生竹”上雕刻一些适当的纹样。

  “诞生竹”是一段不带节的竹子,上面刻有巫术图案,其作用类似符咒,旨在祛病消灾。孕妇将它藏在腰带下,不给任何陌生男子瞧见。上面的图案由丈夫雕刻。在马来亚的某些土著人中,一个孕妇若无诞生竹,就如欧洲的已婚妇女没有婚戒一般,是件十分羞愧的事情。诞生竹上的图案可以抵御毒章内动物灵魂的攻击;但是,人们认为,当分娩时,老虎灵魂还有可能卷土重来。所以,一旦出现难产,仍需求助于特殊的符咒。

  孕妇柱其诞生竹中放着灵魂鸟,她认为吃下去后就可使灵魂进入胎儿体内,使之获得生命。正是出于这一信仰,凯兰顿地区的塞芒人在说一个妇女希望有个孩子时,常用“machikawau”一辞,意即“吃鸟”。灵魂鸟的肉不是一顿吃光的,而是切成小片,藏在孕妇的诞生竹中,逐步食用,待婴儿出生后才扔却余肉。

  “灵魂鸟”的信仰不仅流行于马来人中,也广泛地流行于世界上其它民族中。人们将灵魂比作鸟,或者以其它方式与鸟发生关系;形式虽然类似,但是其信仰解释则是形形色色的了。

 

no.5 日本的百姓何时开始有“姓”?


日本的百姓何时开始有“姓”?
 
  日本人的姓,有一些可追本溯源到一千几百年前,例如“藤原”、“近卫”、“九条”等姓便如是。但是这些姓非常显赫,都属于王公贵族拥有。

  而另外的一些姓,可以说很大一部分姓却只有百年多的历史。因此,近代以前的日本人虽然也沿用中国的“百姓”一词称呼庶民,但这却是“有名无实”的,因为,那些被称为“百姓”的人,其实并非都拥有一个姓。那么,他们是何时开始有姓的呢?

  日本传统社会,尤其是德川幕府时代(因其所在地在江户,也称江户时代,1603—1867年)严格地施行一种身分等级制度,除了天皇、贵族和僧侣之外,将社会人口按出身和职业分为士、农、工、商四种身分等级,世代相袭,不可更改。其中只有士即武士可以拥有带姓和带刀的特权,而其他三个等级即农、工、商则不可带姓和带刀。当时的日本在政治上是一种幕藩封建体制,天皇居住京都,无权无势,恰似一个中小领主,而幕府作为中央政府统治全国,地方则由各大名(封建诸侯)及其家臣武士团所直接统治。农民、商人和手工业者则被限定在各自的村落、城镇的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协助的共同体组织之中,并经由这些组织的首领向幕府、藩府的属吏交纳赋税和负担徭役。那些共同体组织是固定的、封闭的、范围也是狭小的,因此,在各个成员之间相互熟识,没有姓而只有名字似乎在日常生活和劳动中也并无太大的障碍。

  然而,庶民中也并非所有人都没有姓。例如,有些大商人经营有方,为幕府或藩的封建统治者在经济上排忧解难;有些城乡的共同体组织的首领、有特殊功劳者、以及道德孝行有称于人口者也被准许带姓或带刀。但是即使如此,这也并非意味着他们因此而获得武士同等身份等级,而且被准许带姓有的可以永久沿续,有的则仅限于一代;此外,由藩府所准许的则只能限于在藩内通行。但尽管如此,在日本传统社会中,“姓”虽然不是什么官职的名称,对当时的普通人来说,它显示了一种不同寻常的社会地位,因此,必然为家庭带来名誉上的满足感和体面。

  到了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新政府积极推进“文明开化”和社会改良运动,除旧布新,同时标榜“四民平等”,取消了士、农、工、商的身份等级。

  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在《劝学篇》中提出“天不造人上之人,亦不造人下之人”。而当时的民部省(相当于财政部)的官员细川润次郎则明确提议让平民也带姓,他说:“人有天赋之权利,但唯有武士有姓有名,农民和市民则只有名而无姓,实在是奇怪之事。人之有姓名原来是为了区别自己与他人,避免混乱,因此,即便是农民和市民,只要是人,就应该平等待之”。

  这些官方与民间的一些意见似乎促成了这一件事情的实施,但也有学者则认为,真正提出这一要求并推动政府实施的是陆军省。当时废除了封建性的身份等级制度以后,当兵打仗已不是武士的特权,为了建立新的国民军队,需要向普通人征兵,但是没有姓则难于征兵,即便征了兵,如果没有姓也无法登记注册和点名,此外,征税和义务教育制度也无法推行实施。因此,明治政府在1870年初开始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从允许平民带姓到强制平民必须带姓。

  由于这些法令的颁布,没有姓的日本人开始会合亲戚一起商讨决定自己的姓的名称。于是,家居在桥边上的则称“桥本”或“桥尾”,家居在河岸或海岸边的则称“岸”,其他的有以所从事的职业为姓,如打鱼的称“鲷”

  (一种海鱼的名称),刷墙的称“左官”(日语中“左官”一词意为粉刷业者)等等,不一而足。但是,明治初期的许多平民对此并不热心,也并不引以为荣,这也许是“物以稀为贵”原理的作用,人皆有之,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自豪了。但是更多的是因为有了姓以后,便会上了户籍,上了户籍便带来了征税和征兵的烦恼,因此,他们非但不热心,甚至还存有戒心。因为这些人的拖延、推诿,地方官员与村长们只能率领木匠巡视各家,在没有姓氏木牌的住居门边钉上木牌,然后写上由这些官员随意想出来的姓氏来交差。对这种情形,1881年陆军卿(相当于陆军大臣)大山岩也不得不感叹:“因为户籍不完整,在长崎等地一个兵也无法征集到!”而当时爆发的一些城乡居民的暴动,也都公开号召人民不要听从村长的命令,并且去掉户籍上的番号。

  这一切,都反映了、或部分地反映了当时普通日本人对此的一些看法。

  姓,对近代日本的普通人民来说,是一件新鲜事,但是,它也许带来的不是传统社会中的那种名誉上的满足感与体面,而更多的是烦恼、甚至是痛苦。因为,从那时起,姓从传统社会中的一种特权变成了近代社会中的一种义务,即通过征税、征兵而为明治國家“富国强兵”政策做出牺牲的义务。

  但不管怎么说,日本的百姓从此开始有了“姓”,并同时从传统社会的封闭、狭小的共同体组织的圈子中走出来,成为日本国民的一员。

 
 

no.6 日本女性的名字为何多用“子”结尾?


日本女性的名字为何多用“子”结尾?
 
  当代日本女子的名字,常常用“子”字来结尾,这似乎是众所周知、无人不晓的。但是,在古代日本,男子的名字的末尾也常用“子”这件事,恐怕知道的人相对地要少了一些吧。为什么原来男女通用的“子”会逐渐地变成女性专用的了呢?为什么日本女性的名字多用“子”结尾呢?我们不妨来做个查考。古代日本为何男女通用“子”字来做名字的结尾呢?这同我国古代“子”的不同含义有很大联系。其一,“子”本来是子息之意,既可以是“儿子”的意思,如《列子。汤问》:“子又生孙,孙又生子。”也可以是“女儿”的意思。如《论语。公治长》:“以其兄之子妻之”。其二,“子”又是古代中国男子的美称与尊称,如孔子、孟子、老子、墨子等便是。但是,虽然后者的姓后加上“子”字,也只是后人们所加的尊称、美称,都不多直接用于名字本身。也有将“子”字附于姓名后的,如韩非子,但原名也无“子”。

  那么,日本古代何以把“子”用于名字呢?对此也有各种说法,有些学者认为,古代日本的奈良时代(公元8 世纪左右)以前,无论男女所起的乳名或小名多用“子”字结尾,似乎是一种爱称,年长以后也往往沿用,而习以为常。而有的学者认为“子”是一种尊称与美称,所以为有身份和地位者所用。

  比如大化改新的大功臣中臣镰足,又称中臣镰子;而当时朝廷的高官与外戚苏我马子,还有公元607 年受命子圣德太子作为遣隋使出使隋朝的小野妹子也皆如此。但是究竟是用“子”的第一种含义,即幼儿爱称的含义,还是用“子”的第二种含义,即尊称与美称的含义,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这似乎是很难用三言两语所能论断的。只是同时贵族豪门的女儿名字也无不用“子”作结尾,显然当时日本的男女部通用“子”。而这与古代中国专用于男子则有所不同。但是,古代日本贵族男性的姓名之后,往往带着官职的称号,而女性则往往没有。于是“子”确实为了显示贵族女子的身份和地位逐渐流行起来,而男性却反而敬而远之、弃之不用了。当时的高官兼外戚藤原氏(大化改新功臣中臣镰足被天皇赐姓藤原,成为藤原氏之始祖)的女性无不用“子”作为名字的结尾,而其中许多人不少成为天皇的母亲、皇后的妃子。

  而镰仓幕府的创始者和初代将军源赖朝的妻子北条政子、室町幕府的创始者和初代将军足利贞氏的妻子上杉清子作为武士的女儿也袭用“子”作为名字的结尾。德川幕府时代末期的倒幕维新运动中起了积极作用的松尾多势子,原是豪农之女,并非贵族与武士出身,可见,女性用“子”作为名字结尾之风习已逐渐流传到平民阶层,当然在更普通的农家女儿那儿却多是采用假名,不用汉字起名,也更少看到有用“子”结尾的。这说明女性的名字用“子”结尾的,还是显示着一种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与身份,并非一般人所可以随便使用的。

  明治维新后建立的新政府虽然积极提倡西化,标榜“四民平等”,并且在1870年颁布允许原来无姓的平民可以带姓的法令,但是仍然对贵族的女性提倡和鼓励在名字中用“子”字结尾,因此,当时上流社会的女性也几乎全是带“子”字的。当然,既然明治政府对上流社会的女性提倡和鼓励在名字中用“子”而又无法在法律上禁止普通的女性在名字中带“子”字,那么,后者起而仿效并且逐渐使之普及化,也是极其自然和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这时尊称的含义逐渐淡薄,而爱称的含义却强化了。而社会上一般都认为女性的名字都应该带“子”字的想法真正流行起来,普通家庭的女性也常带“子”字作为结尾的情形的出现,那是在本世纪的初期。当然,不带“子”而用“代”或“美”,甚至不用汉字而用假名作名字的也为数不少。而且,据近年的统计来看,不用“子”作为名字结尾的情形甚至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从现在的眼光看来,这也许是用“子”字来作为女性的爱称这一风习,在当代提倡多样化的时代里已不太合时宜的缘故吧。至于是否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人们一时也还难以讲清。

no.7 日本武士道精神始于何时?


日本武士道精神始于何时?
 
  1912年9 月13日,日本为明治天皇举行隆重的葬礼。就在这天,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日本陆军大将乃木希典为表示对天皇的绝对效忠,竟与其夫人双双剖腹自杀于寓所,开创了日本近代武士剖腹效忠的先例。此后,乃木被树为日本军人的偶像。这就是被日本统治阶级大加吹捧的所谓武士道精神。

  武士道精神是日本武士军人特有的一种精神。这种特有的武士道精神始于何时呢?

  不少日本学者认为武士道精神最早始于日本大化改新。公元7 世纪,日本发生大化改新,进入封建社会,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即武士阶层。

  武士道精神是伴随着武士阶层的产生而出现的。作为武士,要讲究忠勇、善于杀伐、节义律己、视死如归。一旦战败时,宁愿剖腹自杀也不能当俘虏受辱,以此表示对主子绝对忠诚。

  大化改新后的一二百年间,随着皇权的衰弱,地方豪强势力兴起。为了保卫自己的庄园,豪强把自己家族和仆人武装起来,组成一种血缘关系和主从关系相结合的军事集团。武士不仅负责保卫庄园,而且还是统治阶级借以镇压人民起义和平息地方贵族叛乱的重要武装力量。从此,日本武士集团开始活跃在日本的政治舞台上。

  一些日本学者认为,大化革新后,虽出现了武士阶层,但尚未形成武士道精神,武士道精神的形成应始于日本幕府统治时期。

  在封建社会,日本各个武士集团之间经常展开混战。到11世纪,关东的源氏和关西的平氏成为日本最大的两个武士集团。1185年,源氏击败平氏,控制了中央政权。1192年,源氏集团首领源赖朝取得“征夷大将军”的称号,建立起将军幕府的统治。这时的天皇已成为将军的傀儡,而各地的封建主纷纷投靠幕府。从此,日本开始了600 多年的武家统治,即幕府统治时期(1192—1867年)。

  为了控制和管理武士,幕府统治者制订出各种规章细则,把武士的思想作风和行动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1232年,镰仓幕府公布武家法规《御成败式目》,共51条。《御成败式目》的核心是强调“忠、义、勇”。所谓“忠”,就是下级武士要对主君绝对效忠,盲目服从。而主君则对家臣有生杀予夺之权。《御成败式目》规定武士必须敬神崇佛,提倡僧侣式的自我修养,以培养武士的愚忠精神。所谓“义”,即武士应有“义烈”的精神。在战争中,主君如果战死,武士要为主子殉死;主君如果战败,武士为挽回战败而招致的耻辱,应毫不畏惧地切腹自杀,视死如归。所谓“勇”,就是指封建武士不仅应娴熟“弓马之道”,而且更应为主君卖命。武士必须常年佩刀,以杀伐为荣,宣扬日本刀不见血不是真正的武士。武士道实际上是把儒教、佛教禅宗和神道思想三者融为一体的大杂烩,是军事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

  还有一些日本学者认为,幕府统治时期只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武士的思想作风和行动准则,强调武士为主君卖命,尚未形成武士道精神。日本武士道精神的真正形成应始于明治维新。

  18世纪以后,幕府政体逐渐衰落。武士阶层开始分化,一些下级武士逐渐脱离主家,改行从事教育、商业、手工业等,成了反对幕府的主要力量。

  1867年,以下层武士为主的倒幕派,迫使幕府将军德川庆喜还政于明治天皇。次年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日本逐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明治政府成立后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即“明治维新”。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对为数众多的武士阶层进行改造。政府取消了武士享有封建俸禄的特权,废除武士佩刀制度,改武士为“士族”。旧日庞大的封建武士阶层宣告瓦解。明治政府将封建时代对领主将军的效忠发展为对天皇的愚忠,在军队内外大力宣扬

  “武士道精神”,百般予以美化,甚至将其冒充为日本民族的固有精神。

  明治政府成立之初,大肆宣扬“天皇系天照大神的子孙”,是“神武以来万世一系的天皇”。1882年,明治政府颁布了《军人敕谕》,规定军人必须兼备“忠节”、“礼仪”、“武勇”、“信义”、“朴素”等五德,提出了具体的“武士道精神”。在日本政府审定的小学教科书第一册里,宣扬了在甲午战争中一个饮弹待毙仍坚持吹号,最后喊着“天皇万岁”死去的士兵的故事。第二册里宣扬了在日俄战争中死去的广濑武夫中佐的故事,广濑被宣传为“军神”而加以供奉。至于乃木希典,因他在日俄战争中强迫士兵实行“肉弹”攻击,即以士兵的血肉之躯攻占了旅顺,更被宣传为“圣将”、“皇国军人的表率”。后来他又为明治天皇剖腹尽忠,他的事迹一直当作日本军人的楷模,被宣传了几十年。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武士道精神与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相结合,发展到了顶峰。1943年下半年,日本在与美国争夺太平洋诸岛战役中,惨遭失败。但日本困兽犹斗,日本当局要求全体官兵和国民作最后的抵抗。在日本海军中曾出现由军人自愿组成的所谓“神风特别攻击队”,参加“攻击队”的飞行员驾着满载弹药的飞机企图撞击敌舰,与敌同归于尽。许多飞机尚未接近敌舰,便葬身于大海。1944年,塞班岛战役中,日本守军上自司令南云中将,下至普通士兵,4.3 万人几乎全部战死或自杀。岛上日本居民的2/3 (约2.2 万人)在“向天皇尽忠”的武士道精神的指导下,毫无必要地自杀,有的妇女甚至背着孩子从悬崖上跳入大海自尽。此情此景,令攻占塞班岛的美军不寒而栗。

  1945年8 月,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日军上层人物自杀者多达572 人。其中剖腹自杀的著名人物有:原铃木内阁的陆军大臣、大将阿南惟几,原东条内阁厚生大臣、军医中将小泉亲彦,以及号称“海军特攻之父”的海军中将大西沈治郎等人。

  日本武士道精神以盲目的忠诚和服从为中心,被统治阶级利用和宣传,毒害甚广,迄今在日本还有一定的影响。它表明日本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带有很大的不彻底性。

  (沈宪旦)  

no.8 古代闪族中的“圣树”是怎么一回事?


古代闪族中的“圣树”是怎么一回事?
 
  树或树枝作为艺术图饰,尤其是作为具有宗教含义的象征符号,几乎见于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之中;其分布范围之广,数量之巨,胜过任何其它的图饰。而在中东的闪族文化中,树木图饰更为多见,是最古老和最广泛的母题。

  古代闪族中的树木图案绝大部分都具有严肃的宗教象征意义,而不仅是作外观装饰之用。人们对于不少树木都怀有敬畏之感,有些树木甚至成为崇拜的对象。这类树木都可以称之为“圣树”。

  在亚述碑刻上往往可以看到面对圣树的有翼神祇,它一手持一锥形物,一手执一篮子。这个锥形物便是枣椰子。美索不达米亚盛产枣椰树。希罗多德(《历史》第1 章第193 节)早就提到,枣椰子与居民的生活关系密切,它们可用以制造面包、酒和蜜。希伯来人用枣椰树象征正人君子,《旧约。诗篇》第92篇第12节说:“正人君子应象枣椰树一样繁茂,象黎巴嫩雪松一样旺盛。它们植于上帝的殿堂,成长于神的院庭。即使到了暮年,也仍然生气勃勃,永绿常青。”至于为什么要以枣椰树来象征正人君子,则恐怕与枣椰树本身的许多特性有关。它植根的土壤往往十分贫瘠,但是长得却很茂盛;

  四周的气候环境炽热干燥,但它却仍然郁郁葱葱。它被人们喻为“一座友善的灯塔,指点旅行者找到水源。”它的外观漂亮,其叶饰成为喜悦和狂欢的标志。其树干高大挺拔,并且持续长高,直至生命结束。它的果实累累,始终是饥渴者的救星,枣椰树不像其它树木那样容易受到冬天的丰沛雨量和夏天的酷热太阳的影响。此外,它的最佳的果实结成于其生命的最后阶段,往往在树龄达到100 年后才能采集到最好的枣椰子。

  有鉴于此,我们对于所罗门神庙的建筑装饰中许多地方使用枣椰树的现象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旧约。列王纪上》第6 章第29节提及,所罗门神庙内、外殿的墙上都装饰了枣椰树。这些枣椰树不仅是种装饰,更是对那些常作善事的正人君子的褒奖——标志着他们将健康长寿。当然,枣椰树还有其它的象征意义。例如,《圣经》中以此象征凯旋;阿拉伯诗歌中以此象征妇女的爱情,等等。

  橄榄树是人类所知的最古老的果树之一,据信,其原产地是小亚细亚。

  它在新石器时代以后就种植于近东和地中海地区了,自公元前3000纪起一直是克里特地区的主要农产品和商品。橄榄树从克里特岛逐步传播到希腊、罗马、高卢、西班牙等地,据希腊神话记载,雅典城建成后尚未命名,波塞冬和雅典娜都想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之,两人争执不下。诸神便作出决议:谁给予人类最佳的礼物,便能获得命名的殊誉。波塞冬用三叉戟击毁海岸而使之生出战马;雅典娜则用长矛击地而长出橄榄树。诸神判雅典娜胜,因为作为和平标志的橄榄显然比象征战争的马更有利于人类;故该城从此名为“雅典”。又,橄榄之所以象征和平,是因为蛮族部落之战败者若要求和,就得向胜利者交纳一根橄榄枝。在《圣经》中,橄榄也是安全旅行的标志:诺亚与各种禽兽在方舟上躲避洪水,当过了9 个月洪水渐退后,诺亚便放出一口鸽子去探询水情。鸽子返回时,嘴里衔着一根新摘下的橄榄枝。这表明上帝的愤怒业已缓解,水已退尽,人民平安了。橄榄树对于希伯来人来说,还是美丽和力量的象征。《旧约。耶利米书》第11章第16节道:“上帝称你之名为‘绿橄榄树’,即华美,又结佳果。”《何西阿书》第14章第7 节则道:“他的枝条必延展,他的华美如橄榄树。”

  葡萄树是耶稣本人最早的象征符号之一。《新约。约翰福音》第15章第1 —5 节载耶稣对信徒们的话道:“我是真正的葡萄树,天父则是栽培者。他剪去我不结果的枝,涤净结果的枝,使之结出更多的果。……枝子若不长在葡萄树上,就不会自行结果;你们若不在我里边也不会得道。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最初,在耶路撒冷神庙东墙上饰有一幅富丽堂皇的葡萄树雕刻,其枝蔓以金子制成,果实则用宝石镶嵌。公元70年,罗马将军(此后的罗马皇帝)维斯帕西亚努斯在征服犹地阿,夺得耶路撒冷后,便劫走了这一独特的艺术品,在罗马作为战利品展出。又,按照《圣经》,留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下,有平静、安宁的含义;而丰硕的葡萄果实则象征家庭的欢乐。

  另一方面,不忠实的以色列人便被喻为野葡萄。例如,《旧约。耶利米书》第2 章第21节载云,先知以上帝的名义说:“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全然是真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坏枝子呢?”在闪族文献中,石榴树常常被用作为许多古代仪式的宗教性符号。在(旧约。雅歌)第4 章中,所罗门将其新娘的神庙比作一片石榴,而将新娘本人比作植有包括石榴树在内的果园。大约正是出于这一点,不结果实的石榴树便成了荒芜和寂寥的象征。有人认为,希伯来语中“石榴”一词的读音(rimmon)即是同名神祇的名字。这进一步证明了石榴树的神圣象征意义。由于每只石榴果实中含籽多达数百颗,所以古人将石榴视为丰产和生命的标志。所罗门神庙立柱上的石榴大约也暗示了类似的意思。

  除去上述诸种树木外,尚有雪松、栋树、无花果树等等都具有各种各样的象征意义。例如,以雪松象征勇武有力:“雪松之于植物,犹如狮子在动物界中的地位一样。”栋树在《圣经》故事中的含义则始终是力量、庇护者、忠诚、反对虚伪的教义,以及荣誉、勇气等等。无花果在巴勒斯坦十分常见,也是东方诸国的主要食品之一。它标志了一个民族的和平与繁荣;而无花果树之枯萎、毁坏和果实凋落则被视为上帝的惩罚。

  有关闪族中这许多“圣树”的某些象征意义很可能是后人的附会和曲解,所以其最初的真正含义恐怕已无法为今人所知了。

 
 

no.9 游牧人为什么在墓前祭马?


游牧人为什么在墓前祭马?
 
  在枪炮和机动车发明以前,亚欧大陆北方的游牧民族始终是南方诸定居文明区的莫大威胁,且不说雅利安人全部和永久性的占领了印度,即使就塞西安人对波斯、罗马帝国的骚扰,匈奴人与秦、汉政权的频繁战争,匈人西侵东欧而引发“蛮人大入侵”,最终导致罗马帝国的崩溃,突厥游牧政权对隋唐、萨珊波斯和拜占庭政权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蒙古人建立空前庞大帝国等等事例而言,也足以使人重视游牧人在世界古代史中的作用了。他们绝大部分是所谓的“骑马民族”,即是以马作为其主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乃至战争中的重要装备。人们普遍认为,古代游牧人之所以能对定居人造成莫大威胁,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擅长“骑射”。不管该论点是否完全正确,游牧人与马密不可分却是无可怀疑的事实。马匹可供运输、乘坐,马肉可食,马乳可饮,马皮可制衣服、帐篷,就连马粪也可用作燃料。游牧人在生之日几乎绝对离不开马,这已为众所周知。然而,马与死者有何关系?这恐怕不是普通定居人所熟悉的问题了。

  希罗多德《历史》卷4 描述塞西安国王死后一年,人们所举行的祭马仪式道:他们选出已故国王生前的最可靠亲信50名,绞杀之;同时杀死其最好的50匹马,掏去内脏,洗净体腔后填满谷子,缝合。然后,在地里钉入许多木桩,每对木桩上方的凹部置放车轮的半个轮缘,另外半个轮缘置于另一对木桩上;如此设置许多车轮。随后,用大木棍横穿马尾直至颈部,并架在车轮上,使前轮支撑马肩,后轮支撑马腹,四腿悬空。每匹马均配有马衔和缰绳,缰绳系在前方木撅上。接着,又将50名被绞杀的亲信安置在50匹马上:用一根木棍沿脊椎后部一直穿到颈部,体后的棍端插在马身土木棍的一个孔内。人们将50名“骑士”这样安排在王墓周围后,便散去了。

  13世纪中叶的方济各会修士加宾尼在其《蒙古史》中也谈及蒙古人为普通死者祭马的仪式:“埋葬时,同时埋入他的一顶帐幕,使死者坐在帐幕中央,在他面前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一盘肉和一杯马乳。此外,还埋入一匹母马和它的小马、一匹具备马笼头和马鞍的马,另外,他们杀一匹马,吃了肉后,在马皮里塞满稻草,把它捆在两根或四根柱子上,因此,在另一个世界里,他可以有一顶帐幕以供居住,有一匹母马供他以马奶,他有可能繁殖他的马匹,并且有马匹可供乘骑。他们把吃了的那匹马的骨头烧掉,为他的灵魂祝福,这是我们亲眼看到,并且从别人那里听到的。”同时代的另一名方济各会修士鲁不鲁乞则谈及库蛮人墓前的马祭:“我看见,在一个最近死去的人的墓上,他们在若干高杆上悬挂着16匹马的皮,朝向四方,每一方四张马皮;他们并且把忽迷思放在那里给他喝,把肉放在那里给他吃。“

  类似的仪式也见于此前300 年的乌古斯人之间。阿拉伯作家伊本。法尔丹记云:人死后,大家就为他挖一个状如房屋的大坑,为他穿上衣服,系上腰带和佩上弓箭。死者手中的木杯中盛着酒,面前的木制容器内也盛着酒。

  死者生前的物件均被安置在这所“屋子”里。然后,人们将他放入“屋”内,并封上屋顶,上加一层粘土拱顶。此后,又将死者的马杀掉一匹或者一二百匹,数量视其经济情况而定。人们吃掉马肉,留下头、腿、皮和尾巴,并钉在木头上。他们说,这是死者骑着去天堂的马匹。如果死者生前作战英勇,曾杀过人,那么人们就刻制与被杀者数量相应的木像,置于墓前,并说:“这是在天堂为他服役的奴仆。”有时候,人们若迟了几天宰杀马匹,就会有个老人(可能即是专业的萨满巫师)告诫道:“我梦中见到了某人(即死者),他说:”我的同伴们都在前头,而我跑痛了腿,还是追不上他们,只落得孤零零一人。‘“人们听后就赶紧宰马,并钉在墓旁。过了一两天,那老人又说:”我梦见了某人,他要我转告其家人和朋友,他已经追上了面前的同伴,并得到了充分的休息,不再疲乏了。“

  上述几个例子都倾向于说明,将马皮或马头挂在墓前,旨在让死者进入另一个世界后仍能象生前一样从马身上获得好处。但是,这未必是最正确的和唯一的解释。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死者墓窟内业已安置了为他在另一个世界中使用的坐骑,故墓外的马就可能另有含义了。有个事例说,墓前的木柱上挂个马头是为了恐吓地精,诅咒敌人。另一个事例说,剖开一匹母马胸骨,置于墓前立柱上,是旨在羞辱不敢出席死者生前决斗的人。还有一个事例表明,悬张马皮、马头是拜祭天神的一种形式:7 世纪后期的一位亚美尼亚主教谈及,里海西岸的一个可萨部落(也可能是可萨突厥政权的一个属国)在橡树上祭马,奉献给“登利”(突厥语和蒙古语中的“天”)。他们把马血注在橡树上,并将马头和马皮张挂在树枝上。这种仪式迄今还见于伏尔加河沿岸的森林居民中。在缺少树木的草原上,游牧人有可能以柱子代替树干,但是其献祭天神的含义应当是相同的。

  看来,游牧人在墓前祭马的目的,也还是多种多样的。

no.10 面、截耳和断发的含义是什么?


面、截耳和断发的含义是什么?
 
  《辞海》解释“面”云:“古代北方某些少数民族的风俗,割面流血,表示忠诚哀痛。”伴随着面的,往往还有截耳、断发等仪式,多见于丧葬典礼中。但是,这种风俗并不仅仅流行于我国北方的少数民族中,也不只限于丧礼,它们在其它场合亦时有所见,其含义是多方面的。

  希罗多德在《历史》中相当详细地描述了当时(公元前5 世纪)活跃于亚欧大陆北方草原上的游牧人塞西安人的风俗。谈及丧俗时,他说,塞西安人“割掉他们耳朵的一部分,剃了他们的头,绕着他们的臂切一些伤痕,切伤他的前额和鼻子,并且用箭刺穿他们的左手。”(见卷4 )显然,面、截耳、断发是塞西安人的主要致哀方式之一。塞西安人是见于文字记载的早期最有影响的游牧民族(如今多将其归属于伊兰人种),他们与同时的其它民族交往频繁,对于后世的游牧民族也有很大影响。但是其它各族的类似风俗似乎并不全部来自塞西安人。因为希罗多德同时记载了埃及卡里亚人的面仪式是在祭神时举行的:“至于布希里斯城的伊西司祭的仪式,我已经说过了。在那里,成千上万的全体男女群众在牺牲仪式结束后捶胸哀悼,至于他们所哀悼的是谁,由于在宗教上害怕犯不敬之罪,我就不提了。住在埃及的卡里亚人在这个日子里做得比他们还要过火,这些卡里亚人甚至用小刀把自己的前额割伤。由于这样做,他们就可以使人知道,他们乃是异邦人,而不是埃及人。“(见卷2 )

  我国古籍中也有许多关于面、截耳和断发风俗的记载,它们既见于游牧人中,也见于定居人中。《后汉书。耿弇传》,耿弇的侄儿耿秉曾率军守卫北部边疆地区,英勇善战,身先士卒,深得军心,即使异族匈奴人也对他敬重异常。他死后,南匈奴“举国号哭,或至面流血。”又,《梁书。滑国传》说,公元五六世纪称雄中亚,并拓地至西北印度的游牧人哒(或以为当属蒙古利亚人种,或以为当属印欧人种)有截耳致哀之俗:“父母死,其子截一耳,葬讫即吉。”《洛阳伽蓝记》(成于公元6 世纪上半叶)卷五记于阗的丧俗云:“在者以火焚烧,收骨葬之,上起浮图。居丧者剪发面为哀戚。发长四寸,即就平常。”

  公元6 世纪下半叶和7 世纪上半叶在亚欧地区建立强大游牧汗国的突厥人同样有面之俗。《周书。突厥传》载云:“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诸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绕帐走马七匝,一诣帐门,以刀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择日,取亡者所乘马及经服用之物,并尸俱焚之,收其余灰,待时而葬。……葬之日,亲属设祭,及走马面,如初死之仪。”突厥文《毗伽可汗碑》说,毗伽可汗死(8 世纪30年代初)后,“这么多的百姓剪去了头发,划破了耳朵、面颊。”成于7 世纪中叶的《大唐西域记》序文中提到“黑岭”(即今兴都库什山脉,绝大部分位于今阿富汗境内)以南的丧俗道:“死则焚骸,丧期无数,面截耳,断发裂裳。”足见在以定居为主的印度人中也流行面、截耳之俗。

  继突厥之后称霸漠北的是回纥游牧政权。《新唐书。回鹘传》记云,唐廷以宁国公主下嫁回纥可汗磨延啜。可汗死后,回纥人要宁国公主殉葬;公主尽管最终拒绝了殉葬,但是“面哭亦从其俗。”又,亚美尼亚史料载云,公元七八世纪活动在北高加索地区的匈人在葬礼上的一个仪式是:面对死者用刀划割自己的脸颊和四肢。13世纪兴起于蒙古高原的蒙古人也有类似风俗。《蒙鞑备录》记云:“所谓白鞑靼者,容貌稍细。为人恭谨而孝,遇父母之葬,则其面而哭。尝与之联辔,每见貌不丑恶而腮面有刀痕者,问曰:‘白鞑靼否?’曰‘然’。”面、截耳、断发之俗除了致哀之意外,尚有其它种种含义。例如《旧唐书。契苾何力传》载道,归顺唐廷的蕃将契苾何力被执送至薛延陀可汗处,但是拒不屈服,他“拔佩刀东向大呼曰:”岂有大唐烈士,受辱蕃庭,天地日月,愿知我心。‘又割左耳以明志不夺也。“显然,这里的截耳是在敌人面前表达坚定立场和不屈精神的一种形式。又,《新唐书。田承嗣传》载云,田承嗣图谋扩张权势,便吩咐亲信暗示各级将校,应在朝廷特使面前面恳请任命日承嗣为统帅。则知面又含诚恳请求之意。另一类似的事例是:唐武后时代的酷吏来俊臣设计诬陷突厥酋长阿史那斛瑟罗,说他有谋反之举。

  最终经过几十名酋长联合起来“割耳、面颂冤”,才免遭定罪。截耳的又一含义是发重誓:《新唐书。列女传》说,赵姓女的父亲因偷盗罪当死,后经女儿申辩,得免死刑。赵女誓愿毁服依佛法以报,当即“截耳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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