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7件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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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山东反恐怖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6月19日上午,(山东)省反恐办和省公安厅在山东丽山大厦召开全省反恐怖工作新闻发布会。包括青岛“2008.4.22”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在内的7件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件在会上被曝光。

  今年4月22日,省公安厅获取涉恐案件线索,一手机用户群发信息称“为Di制家乐福五一推出的促销活动,某组织已安排人员将百余根雷管按一比九比例在停车场和购物区引爆。”青岛市公安机关接案情通报后,迅速组织力量,连夜开展工作,于当日22时将该手机使用人杨某抓获。


  经审查,该杨4月20日收到其他手机发来的该信息后,因害怕其亲属、朋友受到伤害,遂将该信息多次群发。经进一步工作,4月25日,将编发并传播该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该韩供述,因听说家乐福支持分裂势力,为报复家乐福,编写了此短信并散布出去。

  省反恐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毕宝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正处于上升期,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各种敌对势力勾连聚合、捣乱破坏的步伐明显加快,对社会稳定构成了现实威胁,反恐怖斗争形势日趋尖锐复杂,维护國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受国际、国内恐怖活动的影响,我省带有恐怖性质的暴力犯罪活动多次发生,特别是编造、散布恐怖虚假信息等蓄意制造恐怖气氛的案件多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此类案件24起,目前已全部破获。从破案情况看,犯罪嫌疑人有的是为报复社会,蓄意制造社会恐慌,有的是借机敲诈勒索,还有的是因个人矛盾泄私愤,但大部分是法律意识淡薄,以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取乐,搞恶作剧。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把反恐怖工作作为维护稳定和平安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还组织了多次反恐演练。除青岛举行的“岛城2008”反恐演习、东营举行的陆海合成反恐演练、滨州举行的“春雷”反恐演练,省级“泰山2008”反恐演习也将于近期举行。

  七起典型案例

  一、济南机场“2008.3.15”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件。

  今年3月15日12时07分,某航空公司济南—广州航班机组向济南机场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称机上有一名旅客声称有人要炸机。接报后,机场公安局迅速行动,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开展工作。经细致调查,当事人杨某只是随口说了炸机的事,没有炸机动机,也未实施炸机行为。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飞机于13时50分起飞,并于16时20分安全到达广州机场。此事件导致飞机晚点,在乘客中造成一定影响,当事人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二、青岛“6.12”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敲诈案件。

  今年6月12日,青岛市接一男子电话,自称某恐怖组织成员,让政府有关部门于下午16时前向其指定的银行账号汇入208万人民币,否则当晚24时前将炸掉青岛的两个地点。青岛公安机关于次日在四方区某小区一家庭旅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4岁,山东蓬莱人)等2人抓获。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因赌博输光家产而产生家庭矛盾,为泄私愤,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企图敲诈钱财。犯罪嫌疑人现已被刑事拘留。

  三、青岛“2008.4.22”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件。

  今年4月22日,省公安厅获取涉恐案件线索,一手机用户群发信息称“为Di制家乐福五一推出的促销活动,某组织已安排人员将百余根雷管按一比九比例在停车场和购物区引爆。”青岛市公安机关接案情通报后,迅速组织力量,连夜开展工作,于当日22时将该手机使用人杨某(女,17岁,青岛市某中学学生)抓获。经审查,该杨4月20日收到其他手机发来的该信息后,因害怕其亲属、朋友受到伤害,遂将该信息多次群发。经进一步工作,4月25日,将编发并传播该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韩某(男,20岁,平度市某中学学生)抓获。该韩供述,因听说家乐福支持分裂势力,为报复家乐福,编写了此短信并散布出去。公安机关已对韩某等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四、青岛“2008.4.21”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件。

  今年4月21日,获悉有人传播含有“恐怖分子准备发动恐怖袭击”内容的手机短信后,经青岛市公安机关全力工作,于4月26日将编造、传播该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男,27岁,大学文化,青岛一装潢公司职工)等2人抓获。经审查,4月21日,赵某根据乘坐出租车时听到的谣言,首先编造了“恐怖分子准备发动恐怖袭击”的虚假恐怖信息后通过本单位内部网络在同事间进行传播,4月25日,另一犯罪嫌疑人将该信息在青岛新闻网论坛进行发布,后不少人为提醒亲友注意,通过网络和短信形式进行广泛散播,引起部分群众的恐慌。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以涉嫌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批准逮捕,另一犯罪嫌疑人被处以治安拘留6日的处罚。

  五、淄博“2008.4.17”扬言爆炸铁路案件。

  今年4月17日,國家某部门接到一个男子从淄博打来的电话,称“准备炸毁京沪、京广线铁路及列车。”接到案情通报后,淄博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侦破工作,于18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牛某(男,30岁,淄博市周村区人)抓获,及时消除一重大治安隐患。经查,犯罪嫌疑人牛某因个人毕业分配问题,为泄私愤,多次扬言要实施爆炸,先后被行政处罚和教育谈话,但仍不悔改,于2008年4月17日,用电脑登陆某信息港的四个聊天室,发布含有“从现在起到奥运会结束,有人要炸京广线、京沪线和胶济线上的和谐号,请有关人员注意出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内容的帖子,并用手机拨打國家某部门调度室电话,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目前,该牛已被刑事拘留。

  六、聊城“2008.4.20”爆炸恐吓案件。

  今年4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扬言弄了两车汽油炸药,要在北京召开奥运会期间制造事端。聊城市公安机关接警后快速反应,于4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某(男,32岁,聊城冠县人)抓获。该吴4月17日到河北邯郸市未找到工作后,多次向家人和当地人求救未果。在这种情况下,该吴用手机九次拨打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台,直至手机没电。该吴供述:拨打恐吓电话主要是想引起政府部门重视,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目前,该吴已被取保候审。

  七、菏泽、威海“2008.4.11”扬言投放“风船炸弹”案件。

  今年4月11日,省反恐办接通报:有人自称受人指派生产制作了一批热气球式风船炸弹,准备在奥运期间抛向大城市”,要求政府“一次性给付六百万”。经查,不法分子分别于4月6日、10日两次通过互联网发送该恐吓邮件。4月29日,威海市也接到类似邮件,3起案件的发信地均在菏泽。在省反恐办的统一调度下,对上述案件开展并案侦查,经菏泽、威海两地公安机关全力工作,5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7岁,初中文化,菏泽市牡丹区人)抓获,当场收缴了手机、手机卡、微机、u盘等作案工具一宗。该李供述:为了实现“人活着要做就做大事”的想法,“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可以和政府面对面地交谈”,分别于4月6日、10日、29日,在菏泽两处网吧发送恐吓邮件三次。目前,该李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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