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竞争(公平竞争、消除垄断,这些事得做好)
文/陈婧
“作为税务局长,我的理念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想方设法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决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上,连用三个“想方设法”表达对整顿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年均超千万,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生产性服务业占比提升11.4个百分点,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户均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5.6%,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超过7.8万亿元……王军用几组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据,说明了“十三五”时期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和发展壮大的情况。
而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直接反映了我国营商环境的改善。
办事不再需要“跑断腿”“磨破嘴”
在当天的会议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表示,当前,我国“放管服”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是“放”的改革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得到增强。
二是“管”的改革深刻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科学监管、公正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放管服’改革是一个整体,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出活。”马建堂说。
三是“服”的改革极大地提高了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过去长期存在的办事难、办事繁的问题得到了明显好转。
马建堂指出,近年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成效显著,普遍实现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只填一张表、最多跑一次,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打烊”、服务“不断档”逐渐成为常态,有效破解了过去“跑断腿”“磨破嘴”“办事要找人”等顽疾。
四是“营”的创新培育了国际竞争新优势,我国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佳投资目的地。
市场化是基础、法治化是保障、国际化是方向
“中国已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国际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多项改革措施还被列入世界银行的政策推荐范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在论坛上表示,中国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增强了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2020年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逆势增长,达到1443.7亿美元,成为全球新增外商直接投资的第一大目的地。
在王一鸣看来,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化是基础、法治化是保障、国际化是方向。三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要整体推进,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合力。
司法部立法二局副局长张要波认为,优化营商环境一定意义上是体制机制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商环境是“全周期环境”,从投资到经营、从市场主体设立运营到退出等,整个市场经济活动的全部周期都涉及到营商环境问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五个基本要求:立法保障有力、执法能力适应、司法公正彰显、纠纷化解顺畅、全民守法养成。
如何更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主任程智军表示,应着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地释放制度性红利。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是要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体系,降低市场主体运行的交易成本,释放经济增长潜能。
程智军说,世行评估的每一项指标表面上看是缓解时间和成本,但背后都是法律制度框架作为支撑。
“新加坡的营商环境长期位于全球前三名,在开办企业领域实现公司登记、社保、银行开户等在内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平均只需15分钟。目前我国在开办企业方面能实现全程网办,但仍有优化的空间。”程智军举例说。
如何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消除垄断?
公平竞争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袁东明表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了全国性的评估。通过对近千家企业面对面的座谈调研,按照重要性和满意度让企业进行排序,结果显示,公平竞争在重要性维度上排第二,在满意度上排倒数第三。
“充分说明了企业对公平竞争有着非常高的期望。”袁东明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表示,在新发展阶段,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市场机制的高效运行是加强市场监管的意义所在。维护公平竞争,一方面要加强立法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执法。
袁喜禄认为,随着国际产业的变革,反不正当竞争面临不少新挑战。一方面是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然频发,特别是通过新技术手段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隐蔽;
另一方面是随着网络技术、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一些平台经济的快速扩张,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也是日新月异,新型不正当行为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何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消除垄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副局长周智高指出,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高水平的反垄断执法。
二是建设高标准的竞争规则。健全和完善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
三是强化高质量竞争政府,加强公平竞争的顶层设计。
四是统筹国内国际反垄断监管。
五是切实提升反垄断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新型智库建设,为竞争政策的实施、反垄断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