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刘少奇在北京出席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图为刘少奇在会上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1950年6月14日-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改革封建土地制度问题。会上,刘少奇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阐明了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在闭幕词中号召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各阶层人士积极支持土地改革,像过去过好战争关一样,过好土改关,将来再过好社会主义关,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会议讨论和同意了刘少奇的报告及中共中央建议的土地改革法草案。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30日公布施行。《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土地改革法》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此后,土改运动在有二亿九千万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地都派出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领导土改运动。大批机关干部、广大知识分子和许多民主党派成员报名参加土改工作团,投入了这一场空前伟大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