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弘昼
爱新觉罗‧弘昼,雍正帝第五子,(1712年生)雍正十一年封和亲王,母纯悫皇贵妃耿氏,子爱新觉罗‧永壁,弘昼为历史上著名的荒唐王爷。
爱新觉罗‧弘昼,清高宗弘历之弟。弘时、弘历、弘昼乃雍正皇帝仅存的三个成年儿子,无奈那爱新觉罗‧弘时也是个短命鬼,不满三十便死于亲生老爹的猜忌重压之下,不久独苗双根弘历、弘昼受封为宝亲王、和亲王。
众所周知弘历才高八斗,心机颇深。弘昼与他哥却有着实质的不同,或许是生来老小,也无甚资格与老哥争皇位,于是学得纸醉金迷,快意人生,成日地在府第里挥霍浪费。乾隆看着虽有些心疼银子,仔细一想却也乐得个清静,还把赡养费给得老高,任由宝贝御弟胡闹。
有了老哥支持的弘昼变得更加醉生梦死,没事儿就在家里给自己操办丧事。想当今演员们演完死人戏还得到处派红包烧高香,可身为王爷的弘昼却一点也不忌讳。每次丧事开始他便坐在本该放棺材的地方,对着满桌的供品胡吃海嚼,他的下属姬妾丫头老妈子们照例跪在底下嚎哭——丧事嘛,不哭怎么行,你们哭得越起劲本王爷吃得便越欢,你是皇帝俺是佛,皇帝哪有我快活?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位和亲王或许真是大智若愚,疯疯癫癫地不露锋芒,也不失为生存的一种手段。然而或许王室里的人生来便是彻彻底底的悲剧,弘昼到底死在了自己所不愿意的结局之上,因为管了点不该管的小闲事,三尺白绫便结束了这位另类王爷荒唐的人生。
也有人认为弘昼不是“因为管了点不该管的小闲事,三尺白绫便结束了这位另类王爷荒唐的人生。”而是自然疾病死亡,以下是摘录《清史稿》的一些片段。
清史稿
高宗本纪三
二十八年
五月和亲王弘昼以仪节僭妄,罚俸三年。
高宗本纪四
三十五年
秋七月……癸丑,上临和亲王弘昼第视疾。丁巳,和亲王弘昼卒。太保大学士傅恒卒。
列传七
诸王六
和恭亲王弘昼,世宗第五子。雍正十一年,封和亲王。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命高宗与弘昼领其事。乾隆间,预议政。弘昼少骄抗,上每优容之。尝监试八旗子弟于正大光明殿,日晡,弘昼请上退食,上未许。弘昼遽曰:“上疑吾买嘱士子耶?”明日,弘昼入谢,上曰:“使昨答一语,汝齑粉矣!”待之如初。性复奢侈,世宗雍邸旧赀,上悉以赐之,故富于他王。好言丧礼,言:“人无百年不死者,奚讳为?”尝手订丧仪,坐庭际,使家人祭奠哀泣,岸然饮啖以为乐。作明器象鼎彝盘盂,置几榻侧。三十年,薨,予谥。子永璧,袭。三十七年,薨,谥曰勤。子绵伦,袭郡王。三十九年,薨,谥曰谨。弟绵循,袭。嘉庆二十二年,薨,谥曰恪。子奕亨,袭贝勒。卒,子载容,袭贝子。同治中,加贝勒衔。卒,谥敏恪。子溥廉,袭镇国公。
理由一:书上写道"和亲王弘昼以仪节僭妄,罚俸三年"也只是说罚俸禄三年,并没有太大的惩罚。
另外,书上还写道"上临和亲王弘昼第视疾。"说明当时弘昼病了,并且皇上特意去他府上探病.而之后没有几天弘昼就死了,而并没有发现有记载弘昼犯事而被赐死的事情.毕竟是要杀个王爷,不是杀什么阿猫阿狗,多少也得遍点罪名进去,怎么可能一点记载也没有.如果说是秘密赐死,那么更加没有必要,弘昼的荒唐事迹随便抽出来一条就够将他名正言顺赐死,乾隆没有必要费事。
理由二:书上写道"三十年,薨,予谥。子永璧,袭。"按照清朝的规定如果这个人是被赐死的那么一定先夺其爵位,然后在赐死.其子不可能世袭他的职位.
综上两点认为弘昼是自然疾病死亡,而非赐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