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之间的电话能否转接?
不能
公检法机关不能内部转接电话。公安机关绝不会以电话、QQ或微信等方式侦办案件,公检法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勿轻信秘密办案而独自听人摆布。
公检法就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中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关系由《刑事诉讼法》调整。其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安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机关。
公检法机关不能内部转接电话。如遇到冒充公检法等诈骗电话,当事人应明辨真伪,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不要扫码下载其给予的软件,不要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根据对方的指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操作,请及时110报警求助。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三部曲”
套路一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以此获取事主的初步信任,对事主进行“洗脑”。诈骗分子随后以严厉语气,震慑、控制事主的意志,使事主因急于证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损失,而答应配合其所谓的“调查”。
套路二为了让骗局更加真实,诈骗分子向事主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利用事主的恐慌心理,进一步骗取信任。
套路三诈骗分子向事主提出证明其“清白”的唯一方法:配合公安机关资金调查,将钱款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