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区分第一项好呢,还是最后一项好?答案是明显的,逼不得已,不要用区别最后一项。按照一般的编程方法,控制第一项要比控制最后一项容易得多。
区分第一项的还有一个好处是,有一个:first-child的伪元素(pseudo element)可以让我们轻而易举的选择第一个子元素。
遗憾的是,当前全球占有率最高的浏览器,IE6,并不支持这个伪元素。我们可以手工给第一个元素加上class然后再定义它。但这不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尤其对于页面规模达到一定数量大型网站,很容易挂一漏万。那么,让来帮我们完成这件工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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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E中,为每个属于first-child的li加上first-child的class,则则可以这样书写了::first-child, .first-child { some rules here...}(有没有发现这样写很帅,一个是冒号,两点;一个是点号,一点 ),十分便于维护和管理。
p.s.希望哪位高手能够写出通用的first-child来,我这里的例子只针对li,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