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对象
Effective Java学习笔记JAVA语言支持四种基本类型:接口(Interface)、类(Class)、数组(Array)、和原语类型(Primitive)。前三种类型通常被称为引用类型(reference type),类的实例和数组是对象(object),而原语类型的值不是对象。一个类的成员(member)包括它的域(field),方法(method),成员类(member class)和成员接口(member interface)。一个方法的原型(signature)包括它的名字和所有形参的类型,方法原型不包括它的返回类型。
第一条:考虑用静态工厂方法代替构造函数对于一个类,为了得到一个实例,最通常的方法是提供公有的构造函数NEW一个。另外一种方法是可以通过提供一个静态工厂方法(static factory method),它返回的是类的一个实例。下面是Singleton模式中的静态方法,返回类的唯一实例。public static A getInstance() { return INSTANCE;}
静态工厂方法的好处:(1)静态方法具有名字。如果一个构造函数的参数并没有确切地描述被返回的对象,那么选用适当名字的静态工厂可以使一个类更易于使用,并且相应的客户代码更易于阅读。(2)静态方法在每次调用的时候,不要求非得创建一个新的对象。静态工厂方法可以为重复的调用返回同一个对象。(例如Singleton模式)(3)静态方法可以返回一个原返回类型的子类型的对象。(这一点经常被用在基于接口的框架结构中,及抽象工厂模式,在Java的Collections Framework中有一个 java.util.Collections类,里面就有很多有用的静态方法,它是通过返回接口来引用一个被隐藏起来的实现类的实例)。
静态工厂方法的主要缺点:(1)类如果不含公有的或者受保护的构造函数,就不能被子类化。(鼓励使用复合结构而不是继承)(2)与其它的静态方法没有任何区别。其中用[valueOf]作名字的一般是类型转换操作,而名字[getInstance]方法返回实例。总结:静态工厂方法和公有的构造函数各有各自的用途,理解各自的长处以便更合理的设计类的结构。
第四条:避免创建重复的对象作为一个极端的反面例子,考虑下面的语名:String s = new String("sample"); //Don't do this! 该语句每被执行一次都会创建一个新的String实例(以前有点不太理解一句话:String对象是一个不可变字符串,而StringBuffer对象是一个可变字符串。这个不可变和可变让我不知如何想象,当我用一个String对象作为引用传给一个方法,再在方法体中改变它的值,但是在调用该方法后,外边的值依然没有改变,这不符合JAVA中的引用规则,才想到String对象的特殊性:不可变字符串)在开发工作中,经常会在方法体中实例化对象,在这个方法有可能被频繁调用并且实例化的对象是相同的实例时,应该考虑把这个实例化的对象放到方法体外来定义和实例化。从而避免创建重复的对象。另一方面,由于小对象的构造函数只做很小量的工作,所以,小对象的创建和回收动作是非常廉价的,特别是在现代的JVM实现上更是如此。通过创建附加的对象以使得一个程序更加清晰、简洁、功能强大,这往往是一件好事。
Effective Java -->(一)创建和销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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