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九晚无”为何成了职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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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华为公司25岁员工胡新宇因过度加班衰竭而亡的消息,引发了众多身在职场者的一片热议,人们共鸣着心头郁积已久的感触。

  就在此前的几天,长沙长海医院检查情况来看,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胡新宇过度劳累,导致免疫力下降,这可能是他死亡的诱因。但他同时指出,存在这种"搏命加班"情况的不止华为一家,"在IT企业是司空见惯的".

  "白领入门的第一课,就是学加班。"去年10月与一家公关公司达成就业意向、开始实习的大学生小舒说,她在最近的8个月时间里,有近五分之四的工作日在加班,平均每天工作约12个小时。"昨天刚出差回来,一下火车就赶回公司加班。忙的时候根本别想休息,连熬几个通宵很平常。"

  做了8年广告公司策划的林小姐说:"干我们这行,加班是家常便饭。一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算少的,经常连续熬几个通宵。哪怕是凌晨离开公司,上午也要准时出现在办公室。但叫苦也是徒劳,就算我跳槽,哪个公司是不需要加班的呢?借用一句广告语,如今的加班,还需要理由吗?"

  最近,国内一家门户网站针对胡新宇事件进行网上调查。对于"你所在单位经常加班吗?"这个问题,近7000名被调查者中,64%选择"经常加班",27%选择"偶尔加班".从每次加班时间来看,2小时以上的多达78%,而超时加班能获得补贴的员工只占17%。

  苍白的面庞,无声的叹息

  智联招聘近日在全国范围开展调查,结果显示:六成上班族由于频繁加班而身体每况愈下;面对企业的晋升和淘汰机制,他们常常无奈地"自愿加班".

  在"自愿加班"的员工中,又有几个是真的自愿的呢?

  记者调查表明,员工之所以"搏命加班",主要是出于三种担忧:一是怕丢饭碗,二是怕在与同事的竞争中处于下风,三是怕会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

  即将投身"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工作的复旦大学应届毕业生小欣说,如今的就业形势很不乐观,为了找到这份让许多人艳羡的工作,自己已经拼掉了半条命,工作后如果连加班都不乐意,万一被开除怎么办?在广告公司上班的张小姐说:"广告公司从设计到制作,每个环节的员工几乎都要加班,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如果不按时完成客户的要求,很有可能就要丢饭碗。"张某是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的置业顾问,公司实施末位淘汰制度,为了不被淘汰,他已经很久没能过上双休日了。

  智联招聘的一项调查表明,在"自愿加班"的员工中,有近半数是出于与同事竞争而被迫"赶鸭子上架",或者希望通过加班来博得老板的赏识。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的刘小姐说,自己下班后经常得陪客户参观工厂,否则到手的业务就可能被别人抢走。在长乐路某知名咨询公司上班的施先生说:"其实同事们谁也不想主动加班,很多时候是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以得到更多机会。何况看到同事们加班,谁也不想落在后面。"

  在一家著名跨国公司任销售经理的毛先生说,在这样知名的大公司里,个个都是"人中之精",一个比一个优秀,要想不落后,就必须把加班当作工作的一部分,"尽快习惯了就好".在上海恒隆广场上班的秦小姐对此完全认同,"想要升迁,怎么能不加班呢?"

  前不久,上海浦东新区总工会对陆家嘴、张江、外高桥等开发区"白领"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结果显示,具有较高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的"白领"阶层,有着难以排遣的职业压力和生活压力:一方面,为了争夺市场和立足市场,多数企业把业务指标摆在重要地位,"指标"成为很多员工心头的大石;另一方面,包括住房在内的生活成本过高,使得他们不愿放弃一切可以增收、晋升的机会,于是,一头扎进了加班的"泥潭".

  可怕的"加班文化",谁来制约?

  华为研发部一位员工透露,华为把员工的加班算作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整个公司的文化就是"鼓励加班".在不少部门里,加班是个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不懂得"鞠躬尽瘁"就无法"出人头地".许多同事认为,"为了获得好的绩效考评",正是胡新宇长期超负荷加班的诱因。

  有网友评论说,还不单是华为有这种"狼性",其实很多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都有这种"狼性".其中,除了有其某种合理的成分之外,更多的是对人性的不尊重。

  "朝九晚无",为何成了见怪不怪的常态?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上有"严苛"的企业制度高悬,身边有"先进"的工作榜样,其余人等为了保住珍贵的职位,不得不忍耐超时加班之苦;而来自家庭、社会舆论的对于过度工作的褒扬所形成的氛围,已经使得过度工作、超时加班成为难以逆转的潜规则。

  这种潜规则,促成过度加班的氛围在全社会渐渐弥漫,成为一种可怕的"加班文化".

  考问这种"加班文化",人们发现,其根源在于两大缺失:

  一是观念方面的缺失。

  一位IT人士说,国内IT行业被列为"过劳死"的高发区,员工的加班已成为常态;但同样在欧美IT企业工作的朋友,却常常被通知甚至强制休假。"难道生命的价值有国别之分吗?这里就有一个观念的问题。"他还认为,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要追求人的发展,基于此,"以人为本"就必须成为这一发展的前提。不顾惜生命价值,将生命作为可牺牲成本的工作模式不应成为宣扬的对象,我们期待"人"的观念真正在全社会彰显,这不仅事关避免"过劳死",更关乎社会与人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是制度保障的缺失。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峻认为,企业处于强势,员工处于弱势,在双方的博弈中,员工既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更缺乏真正有效的维权机构。在制衡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劳动者的维权很难得到彻底解决。

  问题在于,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在我国目前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过劳死"无法取得相应的赔偿。而对于更多的"过劳而不死"的超时加班一族来说,目前的法律更是"爱莫能助".《劳动法》虽然规定了每周五天和每天8小时工作制,但对于限制超时加班问题,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条文。这应该引起相关劳动保障部门足够的重视,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研究出台相应政策予以预防和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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