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计 瞒天过海
原文: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
太阳、太阴是一般人司空见惯的事物,往往不会怀疑,此计就是利用人们的这一错觉,来掩盖自己的真正意图。目前十分流行的隐瞒坏账或重大损失隐患不报,就是瞒天过海之计的妙用。
隐瞒坏账或重大损失隐患不报,使之成为危及今后的地雷。这种例子很多,国内有一家叫幸福实业的上市公司,它在幸福集团公司控股期间,其货币资金都是通过幸福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结算的,至今应收款项尚有166871450.38元,因幸福集团近三年没有进行企业年检,事实上已丧失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只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这种做假方法的决策大多出自CFO,国外的例子也有不少。
CFO瞒天过海之计还有很多招术,如调节股权投资比率、折旧和摊销年限自我“调节”、控制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等。
调节股权投资比率是这样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对于持有股权比率20%以下的子公司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持有股权比率20%以上的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的收益只有在分红时才能体现为母公司的收益,而同样子公司的亏损也不会反映在当期的母公司的报表中。而采用收益法核算的子公司的收益,一般在当期按母公司持有的股权比率确认为当期的损益。因此对于连年亏损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一般将其股权减持至19%,以暂时隐藏该项亏损;而对于盈利状况较好的子公司,如股权比率在20%以下,上市公司一般会寻求提高股权比率至20%以上。
对于某些上市公司而言,固定资产折旧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很大,因而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变化对最终利润的影响也较大。上市公司一般通过将折旧比率确定为一个区间,从而在每年折旧金额确定上拥有较大弹性。
上市公司在收购股权过程中会形成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对于借方余额,一般是溢价收购所形成,会计准则要求在10年内摊销完;对于贷方余额,一般是折价收购所形成,要求在10年以上期间内摊销完。由此在确定摊销年限方面,上市公司拥有一定的调节余地。此外,溢价收购的资产可产生回报的时间可能仅在五年以内或是更短,而溢价的成本摊销则可长达10年,因而该项投资短期收益被人为提高,而长期收益会大幅下降,甚至亏损。
控制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目前要求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存货跌价损失准备)、长短期投资(长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另外固定资产也可望要求提取减值准备。以上各项准备的提取在实施当年因允许追溯调整,从而给上市公司机会将各类损失在以前各年度体现,因而只影响到当期股东权益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而对当期利润没有太大影响。
通过这几招瞒天过海伎俩,公司CFO就大大提高资产的自我把控能力,为做假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