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今年采取多项措施,力促2005届毕业生充分就业。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四条:
措施一:志愿服务苏北享受资金与政策双重支持
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志愿者,将享受“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同等优惠政策,获得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
资金支持是指志愿者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志愿者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保额,统一办理,体检费由省财政给予支持。
政策支持的内容包括:志愿者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江苏省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单位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管理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报到证;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措施二:自主创业有小额贷款担保
对于毕业生自主创业,江苏省要求各地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安排出专项资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措施三:未及时就业者可进行失业登记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各级劳动保障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其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因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措施四:健全就业服务信息网方便应聘
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辟毕业生就业专门窗口,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确保2005年6月底前在所有高校建成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站,并与国家和省市网互联互通,尽快实现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