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统计局公布2005年北京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2808元,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看到这个消息,不少人都翻出了工资条,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我的收入有这么高吗?”为了让市民算清这笔账,昨天,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出面,解说32808元背后的故事。
工资总额包含多项费用
按劳动统计制度,工资总额不能和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划等号。职工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位在铁路工作的师傅打电话说自己的年平均工资只有1万多元,经过沟通,发现他漏算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将自己的年工资总额少算了6000多元。
经济补偿参考平均工资
“平均线”以上职工不足半数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职工工资水平也存在“冷热不均”的问题。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隶属关系、单位性质、所在区域、经济效益及个人所在的岗位不同等诸多因素,工资水平的确存在较大差异。由于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工资水平在低位徘徊或增长比较缓慢。2005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在32808元这条平均线以上的职工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35.9%,不足半数;在此水平之下的占64.1%。
10大行业带动工资上浮
目前,金融、高新技术行业已经成为带动本市平均工资上浮的动力。统计数据显示,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行业中,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8万元,计算机服务业、烟草制品业、为企业融资服务的其他金融活动、法律服务、软件业这些行业超过7万元,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航空运输业超过6万元。此外,受多种因素影响,行业内部的薪酬水平也存在差异。以银行业为例,高的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20万元,低的在4万元以下。而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行业中,保安服务业年平均工资仅8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