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获悉,北京市连日来严查加班工资,依法责成用人单位为职工补发39万元。
据介绍,从2月9日起至今,各区、县劳动监察机构根据市劳动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用一周的时间在全市进行了春节期间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加班工资情况的执法检查。
在这次检查中各区、县重点检查了559家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餐馆、宾馆和酒楼,涉及职工25615人,其中支付加班工资的单位416个,涉及人数21736人,分别占检查数的74.4%和84.8%;未支付加班工资的单位143个,涉及人数3879人,分别占检查数的25.6%和15.2%,在检查中共依法责成用人单位为职工补发加班工资389666.96元。为了扩大这次检查的影响,全市劳动监察机构于2月13日开展了这次专项检查的统一行动,仅统一行动日当天就检查用人单位253个,涉及职工10492人,当天责成未支付加班工资的46个单位为2692名职工补发加班工资219669.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