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记
在徐玉玉事件发生后,笔记君曾有过一个建议:
在目前技术手段和制度无法甄别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统一采用系统延迟支付的方式,给当事人一个醒悟期,因为现在所有的电信诈骗突出的问题支付迅速,对方立刻取走,一旦设定一个延期支付的安检环节,对于正常的支付不会有太大影响,就像你乘飞机一样,都知道有一个安检环节,所以要提前一两个小时到机场一样,那么以后正常的支付需要无非也有一个提前量罢了。
这个算不上技术防控,只能是制度对风险的适度规避,如果有这两个小时醒悟期,多数受害者,包括徐玉玉在内都会及时报案,由警方冻结账户,就不会发生资金损失了。
详见以下链接:
9月23日上午,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按照《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新京报》报道
这当然是一个制度上的被动防范,根本的路径可能还需要诸如电信或者移动机构在端口设置上下功夫,对于群发短信等等进行有效的监控,在朋友圈都可以呈堂证供的当下,这点技术应该难不倒监管机构。
陈春笔记,以十年专栏态度经营此处所有原创文字或推荐视频,有趣、有料、有种。若您觉得拙文尚有可读、可感之处,自由转发朋友圈,并在文后留言互动。本公众号请在“——通讯录——公众号——搜索陈春笔记,添加即可”,或长按以下二维码,点“识别图中二维码”,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