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一直是一个倍受关注的议题,大多数人认为,当一个人身患绝症,饱受病痛折磨,并且看不到生存希望时,安乐死是最好的选择。但我国目前还未将安乐死合法化,而其中原因,或许比想象中更复杂。
“安乐死”的申请条件有严格要求
2002年,荷兰率先将“安乐死”合法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的国家,但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荷兰安乐死的程序比较严格,该法律只适用于那些患有绝症,并且不得不经历可怕病痛的病人,并非人人都可申请。
世界上第二个安乐死合法的国家是瑞士,也是唯一一个能对外籍公民实施安乐死的国家,但申请条件仍然严格。
安乐死的前提是病人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主动提出要求安乐死。而且,在为病人执行安乐死时,医生只能提供药品,由病人自己服下,其他人不能提供任何帮助,否则涉嫌违法。
在美国,也有部分州认同安乐死合法化。比如,夏威夷州2002年通过法案,允许神志清醒的晚期病人要求医生开口服致命药,但禁止注射药物或他人提供帮助。
总的来说,大部分国家对于安乐死合法化仍然处于观望的态度。在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中,对于病人病情和意愿等方面的要求和界定也比较严格,因此安乐死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容易实现。
- 老人签了安乐死同意书,被执行一半时忽然反抗
前两年,在荷兰,有一名为病人执行安乐死的女医生被起诉,原因是病人在被执行安乐死的过程中出现了反抗,但是医生坚持注射致命药剂,最终导致病人死亡。
据报道,该名病人74岁,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老人在住进疗养院时曾签署了同意安乐死的意愿书,表明“在合适的时刻到来时,自愿选择接受安乐死,不愿意被送回家中。”因此,当老人病情恶化,出现终日游荡,情绪恐慌和愤怒的表现时,医护人员认定老人正在“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决定为其执行安乐死。
执行安乐死当天,女医生先让病人喝下添有镇静安眠药的咖啡,几分钟后再为她注射安乐死的药剂。而就在药剂注射到一半时,病人突然站起来反抗,但医生仍然在家属的协助下,匆匆将药剂注射完成,病人随后死亡。
经过调查,检方发现病人的意愿一直处于“矛盾”之中,有时存在自愿死亡的想法,但是有时又拒绝这种想法,因此无法判断病人是否真的自愿死亡。对此,检方认为,医生没有真正清楚病人的意愿,存在强迫病人死亡的行为。
所以,针对此事例,专家们认为,安乐死之所以在很多国家没有合法化,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实施对象的界定存在一定漏洞。
你真的愿意“安乐死”吗?
调查数据发现,84.27%的人赞同安乐死,但如果亲人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却有64.8%的人选择不同意。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专家分析后指出:一方面,出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见死不救”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尤其在面对自己的亲人时,如果实施安乐死,很有可能会留下一个“不孝”的名声。另一方面,因为现在医疗水平好了,治愈率提高了,大家对于治疗效果的期待值也高了,希望有奇迹出现,不愿早早放弃。
整体来看,真正愿意安乐死的人不多。毕竟,主动死亡,需要莫大的勇气。以最常见的理由为例,癌症晚期患者往往难以忍受病痛,认为安乐死可以帮助解脱,对安乐死有一种”向往“心态,但从本质上来讲,这种心态只会增加死亡率,并非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
甚至可能出现患者本来还有生存希望,但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自愿选择安乐死的情况。而且,出于知识的局限性,很多患者自身是无法真正判断自己是否还有救的,现在医疗水平越来越发达,很容易出现今天患者放弃治疗,明天新药就上市的“尴尬”情况。
安乐死还未合法化,癌症患者如何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遭?
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安乐死合法化,原因也有很多。实际上,安乐死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在安乐死合法化落地之前,如果让患者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程,才是棘手的事情。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医院肿瘤中心于世英教授认为:“当务之急是大力推行缓和医疗。”
缓和医疗也称姑息治疗,目的不是为了治让患者痊愈,而是帮助患者缓解疾病带来的不适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让患者有尊严地活着。
缓和医疗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是缓解疼痛,二是心灵陪伴。在晚期,在病痛的折磨下,患者往往会痛苦不堪,影响后续的治疗效果。尤其是癌症晚期患者,癌痛的滋味是不可用言语来形容的。帮助患者缓解疼痛,有利于下一步的治疗。
除了身体要遭受的痛苦,在心理上,患者也备受煎熬。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包围着患者,同样不利于延长生存期。因此,帮助患者减轻心理负担,也是姑息治疗的目的之一。
小艾认为,安乐死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按照目前的复杂的情况,我们还不能很好地利用它。因此,无论是对于病人还是家属来说,积极治疗才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