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才两天,被告就付清了5万多元赔偿款,太感谢你们了。”4月2日,申请人刘某某专程来到陆川法院,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邻居建房致墙体开裂
老人被迫搬家
年近八旬的刘某某是一名退休教师,家住陆川县乌石镇。2016年的一天,紧邻刘某某家的空地上,一辆辆工程机械相继进场施工。邻居刘某武准备在这里建设一栋六层高的楼房。两家距离不足50厘米,钻桩却长达40多米。看到这一幕,刘某某忧心忡忡,多次向刘某武提出异议。
受损房屋
“我在建筑公司上班,干这等小工程难道还保证不了安全?出了什么事我负责!”刘某武拍着胸脯打包票。就在基础开挖至十多米时,刘某某家(砖瓦结构,二层)的墙脚和二楼开始出现裂缝。刘某某赶紧告诉刘某武,但刘某武不以为然并坚持继续施工。2018年,刘某武的房屋建设完成,刘某某的房子开裂情况却更加严重,特别是靠近工地的一间房子,墙体和棚面的最大裂缝宽达5厘米。刘某武住进了新房,而刘某某却被迫搬离了自己居住20多年的老房子。
老人诉至法院维权
获赔5万多元
多次与刘某武协商未果后,2019年4月,刘某某将刘某武和其母亲丘某诉至陆川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12万元。
受理案件后,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现场进行检测鉴定,鉴定意见证实原告房屋损坏的主要原因是被告建设房屋造成原告房屋地基不均匀沉降,引发墙体等构件开裂破坏。2019年11月1日,法院委托资产评估公司进行损失价格评估。评估报告意见为:房屋损坏参考价值为57763元。
法院在庭审中综合相关证据认为,原告的房屋出现开裂问题是被告建房行为造成,被告刘某武、丘某应承担因被告建设房屋造成原告房屋墙体等构件开裂造成的全部损失,即损失评估价值57763元。原告主张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2万元的诉讼请求超出评估部分没有法律及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刘某武所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为丘某,且丘某与刘某武是母子关系,被告建房屋的行为应属于两被告的家庭共同行为。法院遂判决丘某、刘某武赔偿57763元给原告刘某某。
2020年1月30日,该案判决生效,但被告未履行义务。3月3日,刘某某申请执行该案。当日,执行法官迅速查询并冻结了被告丘某6万多元银行存款,并向两被告发出传票。迫于执行压力,刘某武找到刘某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