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国务院批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