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11月7日报道 27岁的陈先生,一直在荷花池附近做服装生意,赚了一笔钱的他在建设路一高档住宅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10月1日晚9时许,陈先生在新南门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让的哥载他去找“小姐”。陈先生被带至某娱乐场所,以300元的价格和一名年轻“小姐”杜某谈好了过夜价格,遂将其带回自己位于建设路还没有装修的清水房里。杜某见偌大的一个房子里连床都没有一张,于是拒绝和杜某发生性关系。
“那我们来玩点刺激的吧。”陈先生建议的“刺激”,在国外叫做“SM”。见杜某不依,他马上加价200元钱,杜某勉强答应。之后陈先生采用各种手段折磨杜某,见杜某反抗,陈先生还扬言着要将杜某从18楼阳台上扔下去。
杜某被陈先生的一系列行为惹怒了,趁陈先生不注意,借口跑出阳台,并在房间里面将陈先生锁在了阳台上。随后杜某赶紧找来两名年轻男子救场,并将自己的遭遇向两男子描述了一番。两人对着陈先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不要打他,喊他赔点精神损失费就可以了。”杜某建议说,陈先生赶紧掏出身上唯一的500元钱求饶。三人嫌少,又抢走男子一张建行储蓄卡并强迫陈先生说出密码,然后取走了现金2900元。
陈先生向警方报警后,杜某等三人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对于自己的行为,今年22岁的杜某认为:“我也是受害人,他不用那么变态的手段虐待我,我也不会喊人来打他,要他赔偿。”
而实施性虐待的陈先生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据了解,办案机关也曾对陈先生的行为专门展开过讨论,最终认为法律依据不足,而没有对其刑事立案,只是依据嫖娼事实对其处以了15天治安拘留的处罚。而检察机关认为杜某在受到陈先生性虐待后,电话邀约杨某等人采用暴力殴打方式,抢走陈某现金500元,并从抢走的银行卡上取走2900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劫取财物,已涉嫌构成抢劫罪,予以批捕。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