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理财(“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定向融资理财你敢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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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理财私房课】
一些理财顾问宣称,这类产品之所以收益高,是因为其他投资产品和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定向融资计划”是投资者和融资方直接签订协议,“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 者丨方海平 上海报道
编 辑丨马春园
21世纪经济报道推出【21理财私房课】,专注于个人投资理财相关的新闻报道,包括理财知识普及、理财产品和市场动态变化、理财相关政策解读。
图 / 图虫
平均收益率跌破4%。当投资者还在为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持续下跌而苦恼时,一类极具诱惑力的产品正悄然走俏市场。定向融资理财——这类早已诞生但不为人所熟知的产品,近期频繁活跃在理财市场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市场了解到,近期不少理财顾问正在大力销售此类产品。“定向融资理财”产品相比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基金、信托等产品在各方面上都显现出优势:
产品形式上,为固定收益,给定预期收益率;
期限灵活,可长可短,1个月、3个月、半年、1年;
门槛也很灵活,不同产品设置不同的投资门槛,多数在5万、10万、30万不等。
最大的吸引力在收益率上。记者发现,1年期限的此类产品,很多年化收益率能超过10%,甚至更高;投资金额不同,获得的收益率也不同,金额越高适用的预期收益率就越高。
图 / 21世纪经济报道(jjbd21)
收益超10%靠什么支撑?
一位投资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有理财师向他推荐了一款“非常好”的产品,为一款半年期产品,认购金额10-20万,预期年化收益为11%;认购金额20-100万,预期年化收益为12%;认购金额在100万以上的,预期年化收益为13%。产品的风控措施为应收账款质押和关联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这款产品为“定向融资理财”,底层资产是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产品在某家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即“金交所”)登记备案。
在部分金交所平台上,还有大量的同类产品。比如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大金所”)APP上展示了5款产品,期限分别是35天、62天、90天、182天、365天,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为6%、6.6%、7.2%-9%、8.2%-10%、8.7%-10.5%。这5款产品对资金用途的描述是:“用于受让发行人‘深圳市前海润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保理资产收益权。”
这类在地方金交所挂牌登记的产品,一般称为“定向债务融资计划”,由于每个平台叫法不同,又称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直融工具、直融计划、定融计划等,是目前地方金交所的一个主要业务品种。
一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这类定向债务融资计划收益率之所以很高,主要因为产品的融资方(即挂牌方)自身在其他渠道,比如银行、信托、私募无法进行募资,所以融资成本更高。
一些理财顾问还宣称,这类产品之所以收益高,是因为其他投资产品和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定向融资计划”是投资者和融资方直接签订协议,“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实际上,在金交所备案登记的此类定向融资计划,相比其他理财产品的最大优势在于,在严监管下其他金融机构已不能发行类似产品。资管新规发布后,对整个资管行业进行统一监管,提出打破刚兑、产品期限匹配、一一对应、净值化管理等严格要求。
因此,以前在市场上大行其道的预期收益型固收理财、私募固收、资管计划等产品逐步退出市场,不再是资管机构的拓展方向。
“定向融资计划”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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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金交所的定向融资计划为什么可以发行,是否要遵守资管新规的要求,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又如何?
事实上,金交所并没有资管牌照,其业务不属于“资管新规”所统一的资管业务范畴。不过,按照资管统一监管的精神,未取得资产管理牌照的金交所,应当进行整改,停止资管这一特许金融业务。
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海鹏认为,定向融资计划不属于资管范畴,因为作为直融类业务,一般定融产品不会形成资金沉淀,资金投向有且仅有一个,即挂牌方。
对地方金交所的清理整顿由来已久,但由于涉及金融监管和地方政府的双重监管和博弈等问题,一直“剪不断理还乱”。
在2013年左右,“定向融资计划”这类产品就已诞生,长久以来并未激起波澜;2018年,市场上其他通道的资管产品遭遇严监管后,“定向融资计划”迎来爆发式增长,尤其是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
与此同时,监管层也对此有所反应,特别是从互联网渠道加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对金交所的监管方向包括:禁止其从事金融业务,即不得发行、销售及代理销售、交易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金融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不得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或一般机构向托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金交所业务为何仍火热?
今年1月,证监会领导在相关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各类交易所的存量风险的清理工作。根据年初的文件要求,截至目前,全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债权类业务存量仍达8517亿元,涉及约120万名个人投资者。对于金交所违规业务风险的化解节奏要求是:
2019年底前存量风险化解1/3;
2020年6月底前再化解1/3;
2020年底前化解完毕。
一位金交所相关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并没有感觉到大范围清理整顿的氛围,各地金交所的业务仍开展得火热。从监管角度看,在具体执行操作中,金交所并非金融监管部门对具体业务进行检查监管;而各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又不一样,有的地方政府或考虑到当地企业融资、经济增长等各项因素,将金交所视作有用的平台。
回到“定向融资计划”产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金交所确实明示仅作为备案登记的平台,并未担任发行和管理人角色,也未进行推广销售,这即“直融”的含义。从投资人购买理财产品的角度看,这意味着,所有的合同签订、产品违约的处理等事务,均是直接与融资企业展开,一旦产生纠纷,也需要直接与融资人对簿公堂。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背后的风险点很明显了。买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时,金融机构已进行过一轮风控筛选,而且很大程度上有品牌的保障。”
此外,虽然这类产品形式上合规,但背后还有更为复杂的关系和风险,请继续关注21理财私房课后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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