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轻微伤最短判)
2021年5月,正在家中休息的成都双流市民张先生,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回头一看,一整块阳台玻璃呈冰花状,一个小孔清晰可见。起初,张先生认为是邻居小孩的无意之举,也就没计较。之后几天,了解到小区有其他住户玻璃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
5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了解到,警方通过调查将嫌疑男子刘某现场挡获,查获弹弓2把、钢珠200余颗、泥巴弹20余颗。
据刘某交代,自己与他人无怨,只是个人爱好,加之最近自己心情不好,就经常对着阳台前的树木射击,没想到打坏了对面小区的玻璃。目前,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双流警方刑事拘留。
5月17日,成都双流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门窗玻璃受损,疑似遭人为击碎。接报警后,双流警方立即指令由刑侦大队牵头,同时报请成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处支持,两级刑事技术人员、棠湖派出所民警到场开展调查。
5月18日上午,经初步勘验分析,确定受损玻璃疑似为弹弓发射钢珠所致,并确定了发射的大致方向。经对周边小区细致走访,发现适合发射的位置有3栋居民楼,同属一个小区。
据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梁警官介绍:“得出大概位置后,我们立刻开始了地毯式摸排。因为小区内有大量树木覆盖,锁定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只能靠民警的双脚、双眼。”
中午12时左右,当民警走过小区14栋时,突然听到远处有物体穿过树叶的声音,他们立即加快脚步前往声音来源进行排查,却并未发现可疑人员,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但声音的来源总归为我们排除掉一处可疑发射点,于是我们就针对剩下的2栋可疑居民楼安排警力进行排查。”
14时37分,B组民警突然听到耳旁传来物体穿过树叶的“嗖嗖”声。抬头一看,正好发现2楼某阳台一中年男性正持弹弓向对面小区方向射击。专案民警立即赶到该住宅楼,将嫌疑男子刘某现场挡获,查获弹弓2把、钢珠200余颗、泥巴弹20余颗。
↑刘某被挡获。
↑刘某使用的弹弓。
据了解,这个案子侦破关键是靠最传统的“走走走”。小区很多点位监控被树木遮挡,无法提供有力的支持。全体参战的10多个民警就一直不停地走访、观察,竟然走了17000多步。
据刘某交代,自己在阳台发射弹珠没想过要打谁,也没和人发生过纠纷、过节,只是个人爱好,加之最近自己心情不好,就经常用弹弓对着阳台前的树木进行射击,也不知道打坏了对面小区的玻璃,也没考虑到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对此深感抱歉。
据统计,被射破的住户玻璃包含公共区域玻璃一共23块。刘某亲属已在事发后进行了赔偿并修复。
目前,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双流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弹弓是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容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公私财物的损坏。
明知弹弓的危害性和杀伤力,任意使用弹弓,造成公私财物损坏,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将面临5日至10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被损价值达到2000元以上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明知弹弓的危害性和杀伤力,任意使用弹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面临5日至10日拘留以及20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除此之外,因使用弹弓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