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省政府再出“重拳”,提出多项措施维护患者利益,重新核定21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降低药价中的虚高成分。
该具体措施包括整顿省管药品价格,重新核定2005年调剂进入安徽省医保目录的21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降低原市场价格中的虚高成分,调整省管非处方药品和民族药品价格。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的所有药品,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作价销售;实际购进价高于500元的药品,最高加价金额不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等服务价格,降低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收费标准。
另外,以实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为抓手,建立与农民收入相适应的药品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配送工作,确保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