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节放假(春节假期单位到底如何安排?)
今天又到除夕了,给大家拜个年!顺便写一篇应应景~
先看日历,对着日历才好讨论下面的问题:
一、除夕到底是不是法定节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2014年1月1日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结论:春节为三天法定节假日分别是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
二、春节是放假七天全是法定节假日吗?春节七天假期是如何构成的?
答:春节只有法定节假日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并非七天全部是法定节假日,除了春节三天及六日休息日外,全部是工作日(哈哈,你没有听错)。
而除夕本是工作日,由于2月7号的调休,所以除夕相当于休息日正常放假,只不过原本应当2月7号放假,现在拿到2月11号了。
那么2月12、2月13、2月14也就是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正常三天放假。
那么正好初二、初三又恰逢周六日,属于休息日,那么春节的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重合,如何放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这里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就是指法定节假日,如果法定节假日遇到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进行补假。
所以六日恰好是休息日,又是法定节假日,那么应当在15号、16号(初四、初五)进行补假,所以15号、16号本来是工作日,因为补13号、14号六日休息日的补假,所以15号、16号放假。
那么17号(初六)的假期又是如何得来的?同理,我们看到20号初九本来实星期六,属于休息日,却正常上班,相当于将休息日提前调休到17号进行放假。
所以春节七天假期,是拼拼凑凑得来的...
三、可以安排员工工作到腊月二十九吗?(除夕前一天)
很多单位看了看上面的内容,深思熟虑后:“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安排员工工作到2月10号(农历腊月二十九)?提前二十六就开始放假是不是亏了?”
从法律上讲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都属于工作日
但是从劳动用工及用人角度上来看,不具有人性化
员工估计知道单位的安排就“呵呵了”,年后估计就“拜拜了,您嘞!”
四、那么单位如何合理安排假期?人性化管理员工呢?
1、灵活运用法定年休假与福利假期
根据相关法规,累计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法定的年休假,根据累计工作年限长短,又分别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单位可以根据不同员工具体进行安排)
有的单位可能会讲,员工都没有申请年休假,有的甚至不知道有年休假,可不可以不安排?
但是一旦双方产生争议,那么未休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日工资300%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其次关于年休假单位可以在本年度安排,也可以跨年度安排
所以春节假期期间,比如年前,腊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等,年后初七、初八、初九等完全可以安排年休假,不仅可以规避未休年假支付三倍工资的风险,而且可以让员工感觉到企业的关怀,岂不一举两得?
2、有的单位为了留住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增加额外的福利假期,成为留住员工的重要手段,让员工去其他单位感受不到如此的福利,让员工没有“更好”的选择。
所以,并非拼命安排员工工作(工作到腊月二十九)员工走了再换一批,才是企业发展之道...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