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中欧10类纺织品出口数量安排,但出口数量分配的细则正在制定中 。
商务部15日公布了2005年至2007年中欧10类纺织品出口数量安排,有关官员表示,商务部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出口数量分配的细则。
这一数量安排是在中欧11日凌晨签署的“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的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作出的。
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0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双方同意,在2008年全面放开纺织品市场之前,对上述10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一定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在最新公布的数量安排中,中欧双方把其中九种纺织品2004年4月到2005年3月的出口量作为计算基数,根据不同品种,按照每年8%至12.5%不等的增长率确定了最近三年的出口数量。而亚麻纱的计算基期为2004年3月至2005年2月。
在10种纺织品中,套头衫、裤子和女士衬衫的增长率最低,在2005年6月11日至年底为8%,2006年和2007年分别提高到10%。而床单和桌布的年增长率设定在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