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0月24日是联合国日。
“ 联 合 国” 这 一 名 称 是 美 国 总 统 富兰克林·罗斯福设 想 出 来 的,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 首相 丘吉尔为加强所有反法西斯国家的统一行动,拟定了一个各国共同遵守的原则,并征得了苏联的赞同, 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意、日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宣言》。当时,“联合国”只是作为对德、意、日法西斯进行战争的各国的总称。
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苏、英、美三国和中、英、美三国先后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谈,根据《普遍安全宣言》的精神,草拟了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章程,并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在谈到个国际组织的名称时,三国都同意沿用1942年“共同宣言”所用过的”联合国”一词,把未来的国际组织命名为“联合国”,这个提议最后获得了旧金山制宪会议批准。
1945年2月,由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参加的雅尔塔会议,又进一步讨论了成立联合国的问题。会议公报宣布,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反法西斯同盟国将尽快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并决定同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制宪会议。根据这一决定,由美、英、中、苏、法5国发起,并邀请《联合国家共同宣言》各签字国参加的联合国制宪大会,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波兰因故未参加)280多名代表和1700多名顾问、专家及记者聚集一堂,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中国代表团由10人组成,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会议以敦巴顿橡胶园会议的建议为基础,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起草了《联合国宪章》。6月25日,代表们在旧金山歌剧院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6月26日,制宪会议在旧金山退伍军人纪念堂礼堂进行最后一项,也是此次大会最庄重的议程——与会代表在宪章上签字。按照大会商定的程序,中国代表团第一个签字。正午时分,董必武用毛笔在宪章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各国代表都签署了这个宪章,其后波兰也在宪章上补签,签署宪章的51个国家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同年10月24日,中、法、苏、英、美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联合国宪章》生效(1945年10月24日)的周年纪念日一直作为联合国日来举行庆祝。世界各地传统上举行各种关于联合国成就和目标的会议、讨论和展览。
1971年,大会建议会员国把这一天作为公共假日。(大会第2782(XXV)号决议)。
《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充分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及主要机构职权范围等。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它还规定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应遵循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联合国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
联合国的常设核心机构是安全理事会,它有权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必要的措施与行动,美、英、中、苏、法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安理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采取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的原则,即5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
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
60多年来,联合国历经国际风云变幻,在实现全球非殖民化、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今,联合国的会员国已由创建时的51个增加到192个,是当今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普遍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