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离不开身份证,身份证已经成为办事的“万能工具”。最近本人因身份证“消磁”而给乘坐交通工具带来不便,于是,便到辖区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在办证窗口,在办完填表,照相等网环节后,户籍民警要求支付40元的快办办证费,民警说大约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快递收到证件。一个星期后,邮政快递送来了身份证,按邮递员要求,要另外支付20元的快递费,当即到派出所咨询,户籍警说,公安机关收取办证费是有文件规定的。并指着张贴在墙上的公式栏给网我解释。
我当即上网查证显示:办理居民身份证 收费 标准是:2003年 410212月30日 ,《国家发 1653 展改革网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的。
目前,政府各部门的各项工本费用都在减或免,如结婚证,房产证等。希望公安机关把身份证这一牵涉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您怎么看?请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