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最近又有了新动态,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近日透露,“新土地法”对征地拆迁制度、宅基地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将有利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新土地法”将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目前我国现行的土地法始于1986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在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修法的呼声越来越大。特别是关于征地拆迁,一直以来,对合法征地范围规定得不够清晰是造成拆迁户利益受损的原因之一。
①限制拆迁征地,有望解决拆迁乱象!
旧版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对“公共利益”却没有明确定界,这就造成很多钻空子的现象,导致普通百姓维权也没有依据。
新土地法根据国外和台湾地区的成熟经验,结合国内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综合得出了具体的征地范围定界,白纸黑字一一列举,这就大大缩小了合法征地拆迁的范围,让违规征地没有了操作空间。
此外,过去地方政府征地,都是征地已经批下来了,才对农民公告,这样的模式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新法将改为征地审批前公告,限制地方滥用征地权。
②放宽“一户一宅”限制,宅基地审批更容易!
旧版土地法严格限死了“一户一宅”,但是现实情况相比1986年已经很不一样了,人口暴增之下,不少地区“一户一宅”会造成很多问题,而且事实上很多地方已经一户多宅。
新土地法将放宽“一户一宅”的限制,虽然仍会遵循该原则,但明确了一户一宅的多种形式。特别是对于人均土地少、不能满足一宅一户的地区,规定县级政府有义务保障农民居住权利,比如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
此外,新法大大简化了宅基地审批制度,符合条件的农民申报宅基地将更加便捷。当然,同时也更完善了宅基地有偿(自愿)退出机制,因为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如果不能整合起来,也就意味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无地可申请。
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旧版土地法禁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但随着城镇化加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反而限制了农村发展。
新法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转让、出租、抵押的权能,从而为建设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