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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健委)收到一封举报信。患者宋先生信中称,他2018年3月20日到曙光医院就诊,诊断为生殖器疱疹,从2018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在曙光医院被要求进行检验、手术、物理治疗等,共计花费19万多元,因此投诉曙光医院过度医疗,涉嫌诈骗。
收到举报信后,省卫健委委托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对“海南曙光医院可能存在涉嫌欺诈患者,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技术鉴定。
日前,记者也接到了类似投诉。有患者称,海南曙光医院不仅超范围诊疗、诱导患者,还将与病症不相关的医疗器械用于患者身上,甚至在网上宣称医院直属“海南省卫生厅”。
事情的真相是什么?海南曙光医院,究竟是怎样的一家医院?日前,记者在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查询发现,从2018年2月28日至2019年2月28日这一年的时间内,含“曙光医院”关键词的投诉记录,高达170多条。
涉事医院
一患者家属提供的支付宝付款账单显示,曙光医院收费项目明细为“饮食”
A
患者投诉
治疗生殖器疱疹,医生诱导我进行了50余次治疗
宋先生在举报信中称,2018年3月20日,他发现自己的生殖器上长了一个小水泡,便到海南曙光医院就诊,为他诊断的主治医生杨成让他做了一系列检查,最后给出的诊断结果是疱疹。
“医生建议进行激光治疗。当天我接受治疗后,医生提出要彻底清除病毒,不然会影响性功能甚至无法生育,他推荐了医院一种叫普兰斯的设备,称该设备可以清除体内的病毒。”宋先生向卫生部门反映,医生建议他接受该设备的治疗,一次的费用是3460元,“2018年3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在本人已经无病情的情况下,医生诱导我进行了50余次这种治疗,花费共计19万余元。”
多人报料:
治疗时被检查出其他病,退医疗费要签“补助合同”
日前,也有人向记者报料海南曙光医院诊疗存在不规范、收费混乱等问题。来自儋州的患者廖先生反映,他患有胃病,今年1月份偶然在网上搜到海南曙光医院,“通过在线咨询平台,我加了一个,对方告诉我,他们那有一个专家很厉害,可以根治我的胃病。”
“1月10日,我去海南曙光医院做了心电图、胃肠镜、螺门杆菌检查,花了12000多元。”廖先生说,“当天我就感觉不对,医生问诊很不专业,说我的胃病可以根治,还说我有其他病,需要用仪器治疗,不断让我交钱。于是我向卫生部门和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后来医院退了4500多元给我。”廖先生提供的海南曙光医院收费清单显示,收费项目仅以西药费、检验费等注明,并未写明具体的药品名称或何种检验。
另一位投诉人邵先生则称,他妻子怀孕约一个月时,有一天觉得肚子疼,2月24日在网上搜到海南曙光医院,第二天便去那做了检查,“当天在医院拍片子验血后,医生说胎儿不正常,问是保胎还是不要。我还在犹豫时,医生就给我老婆吃了两颗药。我说我还没同意,怎么就吃药了?医生说签字就算同意了。我说想到别的医院再检查一下,医生说不行,已经吃药了,不做的话很危险。”邵先生说,于是他们就同意了做人流手术,结果手术时医生说他妻子有妇科炎症,检查时又说宫颈也有问题,需要治疗,“一项还没做完又让做另一项,让你感觉不做不行,我们没办法,只能同意。当天就花了10000多元,但我们只拿到了一张5000多元收费单。我们想拿病历和检查的资料,医生说来复查时再给我们。于是,我向12345热线投诉了此事。”
记者在邵先生提供的收费单上看到,收费项目填写的是“手术费”和“材料费”,并未注明具体项目。邵先生称,他当时用支付宝付款,他提供的支付宝截图显示,收款单位为海南曙光医院,而款项注明的竟是“饮食”。“款项不是我填写的。”邵先生表示。
还有一位投诉人反映,他陪女朋友去曙光医院治疗腿上的囊肿,结果医生给她诊断出了多种病症,他认为“被多收费”,向12345热线投诉后,医院表示愿意退还一部分费用,但要签署一份“补助合同”,合同上有“治疗效果良好,医院给予贫困补助部分费用”等内容,且签字后这份合同并没有给他。
12345平台:
关于涉事医院的投诉,一年内有170多条
记者通过省政府政务中心在线投诉和海南、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查询发现,有关这家医院的投诉并不少。在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上,从2018年2月28日到2019年2月28日的一年时间内,含有“曙光医院”关键词的投诉记录达170多条;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在线投诉栏目,2018年11月24日一位投诉人反映,海南曙光医院收费和公开收费标准不相符,过度放大患者病因,做一个小手术就花10500多元,是公开收费标准价格的一倍。
B
省卫健委:
有过度治疗行为但取证困难,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省卫健委收到举报信后高度重视,于2018年12月27日向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发出了通知,委托该中心对海南曙光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技术鉴定。
记者在省卫健委转送《关于对投诉海南曙光医院过度医疗等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的通知中看到,“虽然曙光医院对宋先生有明显的过度治疗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但取证困难;目前全国范围内也很少因此案由对涉事医师或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属于执法部门,而过度医疗属于技术判定类问题,需要邀请各专业医疗专家进行鉴定。”因此,省卫健委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对宋先生的诊疗过程进行分析鉴定,并于2019年1月27日前将鉴定报告报至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联系人为曾德川。
3月4日,记者来到省卫健委见到了综合监督处负责人曾德川。曾德川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鉴定报告,一切尚在调查之中,拒绝向记者透露相关调查的进展进度以及详细的调查情况。
C
调查报告:
曙光医院医方存在三个方面不当医疗行为
随后,记者来到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该中心负责人吴鹏表示,鉴定报告早已上报。吴鹏称,收到省卫健委的通知后,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立即组织专家,于两周时间内做出了鉴定,并将鉴定报告报至了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
记者在省卫健委转送《关于对投诉海南曙光医院过度医疗等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的通知中看到,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抽取3名皮肤性病、泌尿外科专家对本案行为进行分析鉴定,结果认为海南曙光医院医方存在三个方面不当医疗行为:
“其一,医方在患者生殖器疱疹皮肤破溃的状态下行包皮环切术,手术时机选择不当,违反手术原则。包皮环切术在中国泌尿外科诊疗指南中无韩式、欧式尤其是3D纳米之说,医院告知患者的手术方式有欺骗之嫌。
“其二,曙光医院用所谓‘光能磁波’等连续为患者治疗近3个月,不符合生殖器疱疹治疗指南,违反医疗常规。亦是利用病人缺乏医疗常识欺骗病人。
“其三,该患者的主治医师杨成执业范围是中医,对于用抗病毒药物、免疫调节剂等治疗措施,治疗生殖器疱疹、前列腺炎的行为,属于超范围行医。
“根据当前生殖器疱疹规范治疗方案,以治疗时间半年测算,患者的治疗费用预计约1800-6000元。”
《关于对投诉海南曙光医院过度医疗等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给出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第(一)项规定以及省医学会诊疗分析会专家合议意见,建议责令海口市卫生计生委对宋先生投诉事项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曙光医院和有关责任医生给予以下处罚:暂停杨成一年执业活动;暂停王世斌(另一名为宋先生治疗的医生)半年执业活动;对曙光医院处以12分不良记分处理。
D
进展:
涉事医院主要负责人被约谈,责成退回部分治疗费用
省卫健委要求对曙光医院进一步深入调查
《关于对投诉海南曙光医院过度医疗等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中还写道,“责成曙光医院退回部分治疗费用”、“鉴于2018年第四季度我委收到3起群众对曙光医院收费有关问题的投诉,我委于2018年12月10日责成海口市卫生计生委对曙光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月5日,记者从海口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针对鉴定报告的情况,省卫健委已要求该局对海南曙光医院涉嫌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进一步深入调查,将调查结果于3月15日前上报。
E
追问:
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
《关于对投诉海南曙光医院过度医疗等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中的机构资质调查情况显示,经查,曙光医院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为海口市卫生局,属营利性医疗机构,核准的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宋先生在举报信中提到,医生为他推荐了“普兰斯”。这个“普兰斯”是怎样一种医疗器械?
记者查询发现,该设备实为江苏徐州一家企业生产的DND-800系列多效应治疗仪,商品名为“前列腺治疗仪”,适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精囊炎的辅助治疗。
是否存在诱导治病?
宋先生称,他当初是被诱导到海南曙光医院治疗的。此外,向记者报料的患者也表示,该院存在诱导行为。
3月5日,记者在海南曙光医院网站在线平台上,以患者身份用宋先生当初的病情进行了咨询。一名自称“邹医生”的工作人员,向记者简单询问了病情后,不断催促记者去曙光医院检查:“我们的医疗技术和设备都是非常权威的。这个病情不建议久拖,建议你及时到泌尿科外科进行检查。”
记者问:“你们医院泌尿科在海南是一流的吗?”对方称:“这个病我们医院看不好的话,任何一家医院都是看不好的。”
次日,这名“邹医生”还通过给记者发来信息:“别拖了,早点去。”
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海南曙光医院”发现,含有该关键词的网站有多个。在这些网站上,海南曙光医院被描述为“是经海口市卫生局批准的一家独具特色的综合性大型正规医疗机构,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今天已成长成为一家环境优美、技术过硬的现代化医疗机构”。
记者用百度搜索,有两个网站的宣传格外抢眼,分别宣称“海南曙光医院直属海南省卫生厅”、“海南曙光医院是一所集教学、科研、临床为一体的男科医院”。虽然这两个网站网址不同,但网站上的医院地址均为“海口市蓝天西路15号”,与海南曙光医院的实际地址一致。
对此,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负责人曾德川告诉记者,宣传存在不实,海南曙光医院并不直属海南省卫生厅。
涉事医院院长:
不存在诱导、过度医疗,已与投诉患者签合同协商解决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3月5日,记者采访了海南曙光医院院长陈国太。陈国太称,与宋先生的纠纷已经处理好了。他还拿出一份合同,称宋先生已签字同意。记者看到,该合同内容与上述投诉人所描述的“补助合同”内容类似。
对于投诉人所称的诱导治病和过度医疗问题,陈国太予以否认:“不存在诱导,只是提供咨询服务,过度医疗也是没有的。医生检查到了别的病症,不能不告诉患者吧。”
至于投诉人所称医院不给病历,陈国太称,“不会说不给的,除非有的患者主张放在医院,患者可以随时来取的。”
对于某些网站上“海南曙光医院直属省卫生厅”的介绍,陈国太这样回复:“我们医院之前属于省里管,后来下放到海口市卫生局管理。”陈国太进一步解释,海口市卫生局属于省卫健委管理。
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刘兵
小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