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地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全国人民的国防观念,这是和平时期巩固和加强国防建设,在未来反侵略战争中胜利进行人民战争的重要思想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和党中央从我国未来反侵略战争必须坚持打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这一认识出发,一直比较重视国防教育。中央还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对广大群众进行保家卫国教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按照毛泽东战略思想,中央抓国防教育的一大特点。50年代初,在抗美援朝战争进行期间,中共中央根据当时形势的要求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宣传教育。各地通过举办帝国主义侵略罪行展览、召开声讨会等形式,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生产、工作热情和要求参军参战的积极性,不仅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也极大地增强了全国人民热爱祖国、保卫祖国的自觉性。这次教育生动、实际,使全国人民的国防观念得到了显著的锻炼、提高。60年代后,我国周边环境出现了比较复杂的情况,中共中央发出"备战整军"号召。落实中央号召,围绕战备工作这个中心,全国上下纷纷举行各种形式的集会,开展忆苦思甜活动,形成了又一次大规模的国防教育,从而有效地鼓舞了斗志,增强了誓死捍卫革命胜利成果的坚强决心和战胜一切反动势力挑衅的信心,为挫败国民党"反攻大陆"的企图、击退后来发生的历次外敌入侵,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实践证明,结合形势进行国防教育,比较生动、实际,可以很快收到明显效果。但也有其缺陷,即它属于应急性措施,容易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不能持久。
结合征兵动员工作进行教育。不论是在实行志愿兵役制时期还是在后来实行义务兵役制时期,在征兵动员工作开始的前后,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注意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青年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宣传参军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激发青年群众卫国戍边的责任感和积极报名参军的热情。同时还采取了一些其他措施,如政府关心军人家属,平时注意对军烈属的生产和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和优待,逢年过节组织慰问,使军烈属在政治上享有崇高荣誉,造成一种"一人参军,全家光荣"、"革命军属,人人尊敬"和尊重、热爱军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这些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热爱军队,关心国防建设,积极参与国防建设的自觉意识。这些都是增强国防观念的最实际最有效的做法。
抓好对青年学生的军训。对青年学生的军训工作是从1955年颁布第一部兵役法开始的。兵役法颁布实施后,为了给部队培养预备役军官,中央军委向中共中央写了报告,提出要对高等学校的学生进行军事训练,规定五年制高等学校学生的训练时间为400学时,四年制为300学时,并利用假期进行一次野营训练。11月1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军委的报告。随后,北京体育学院、北京钢铁学院首批进行军训试点。1956年暑假后,经国务院批准,又增加北京邮电学院等12所高等院校。这些院校进行了21种军事专业课的训练,受训学生达1万多人。1957年初,高等教育部同解放军训练总监部研究确定,将12所高等院校学生的军训时间缩短为150学时,最多不超过200学时。
从1955年到1957年,教育部和国防部还先后在全国127所高级中学进行了军训试点,受训学生数万人,每人受训时间为100学时。高等院校重点是培养预备役技术军官,高级中学主要是进行基础军事训练。
鉴于当时在青年学生中普遍实施军训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如军训教员质量不高,学生负担过重,军训教学器材供应困难等,1957年6月,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和国防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暂时停止军训试点工作。1958年,根据全民皆兵的要求,学生军训工作又重新提起。8月29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指出,大、中学校要增设军事课程,实施军事训练。1959年11月23日,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问题给党中央的请示报告也提出,大、中学校的学生,还可以利用寒暑假期间,由当地团委、体委和军事机关组织野营训练。1965年,中共中央又发出指示,要求大专院校学生到部队下连当兵。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于1966年12月31日发出通知,要求利用每年暑假或寒假,分期分批对全国大中学校师生普遍进行一次为期半个月到20天的短期军政训练,并把它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由于当时全国已陷入大乱,这种训练没有、也不可能得以实施。
经常向人民群众进行军事宣传教育。1958年5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强调向人民群众进行军事宣传,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只宣传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而不适当地注意宣传军事,就会使人民群众忽视国防建设,放松对敌人的警惕,就会使军民之间逐渐互不了解,削弱军民一致的传统,这对国防建设和经济文化建设都是不利的。和平时期,军事训练的特点是,教育人民把保卫祖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密切结合起来。为加强军事宣传工作,中共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军队各级政治机关,都应把军事宣传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军事政治机关应主动协助地方宣传机关进行军事宣传工作;各地应利用适当时机,组织军队干部、英模人物、复员转业军人向地方干部、工人、农民、学生作有关军事问题的报告,部队也应利用适当时机邀请地方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参观军队举办的展览会、军事演习、军事学校、军营生活等。1961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颁发民兵工作条例和各级民兵工作组改为人民武装委员会的通知中强调,提高全党全民在和平建设时期的警惕性,加强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这是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之一。
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中央按照毛泽东的战略思想,对如何抓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全国人民的国防观念,作出了一些指示,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从实际情况看,在这一时期,大部分工作是围绕着战备这个中心进行的,并未形成完整的国防教育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