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日电 深交所1日向世龙实业下发函,要求说明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等。
函指出,2021年8月31日,世龙实业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蔡启孝、汪国清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弃权原因主要系无法确认公司与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浩源”)、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乐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真实性。
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世龙实业向博浩源销售氢气1000万立方米/年,销售价格0.4元/立方米,而氢气市场价1.5至3元/立方米;向博浩源销售十水碳酸钠的价格比市场价低40至100元/吨;向博浩源提供污水处理服务27万吨/年,处理成本29.04元/吨,污水处理服务收费1元/吨左右。
函还指出,根据《2021年半年度报告》,世龙实业董事曾道龙参与博浩源的经营管理,对其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电化乐丰系世龙实业股东江西电化高科的股东江西乐安江化工的子公司。2021年上半年,世龙实业向博浩源出售水、电、氢气、十水碳酸钠等,交易金额252.86万元;向电化乐丰出售水、电、液氮等,交易金额1308.16万元。
函要求,请披露最近两年一期与博浩源、电化乐丰的历史交易情况,包括交易内容、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定价及依据、交易毛利率、同期同类业务市场价格等,核实说明上述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有损上市公司利益。
函要求,请说明与博浩源、电化乐丰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