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小公司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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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轮互联网泡沫留下的遗产之一,是一些脍炙人口的名言警句。比如大者恒大,比如赢家通吃,比如只有第一没有第二。因此办网站就剩下两条路,go big or go home,做不大就只好回家,看上去形势十分严峻。

  Yahoo!、eBay、Amazon固然仍大着,但同样大过的AOL看上去就不那么景气。在大公司的夹缝中,Google偏偏就静悄悄地做大了,很多人把这个问题归结为,大玩家最初看走了眼,等他们醒过闷来,已经来不及了。中国市场也差不多,新浪、网易、搜狐都在2000年上了市,算是当年圈钱的赢家,但一不留神,腾讯、盛大、百度都大起来了。而更早上市的中华网,却已经跟互联网基本上没什么关系了。

  大公司拥有很多资源优势,包括资金、人才、技术、品牌、用户等等,但赢家通吃的事似乎从来都没发生过。在美国市场,就有Yahoo!、MSN、AOL等多个门户网站;中国市场就更壮观,除了新浪、网易、搜狐三个老门户,还有大大小小的新门户,没见谁有能力通吃。

  大公司胃口大,嘴大,但同时牙缝也大。所以,小公司还是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地冒出来,他们生存在大公司看不到或不屑于看到的地方。2001年陈天桥用30万美元代理《传奇》的时候,盛大绝对是一家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公司。后来猛不丁长大了,新浪、搜狐们这才发现,原来网络游戏>可以如此赚钱,但他们已经无法通吃盛大了。而他们自以为凭借拥有的资源,可以轻易地赚到网络游戏的钱,后来也发现,不过是一厢情愿。

  由于互联网提供了太多的可能,大公司永远都无法穷尽这种可能,这就为小公司留出了足够多的机会。事实也正是如此,小公司是互联网上最具创新活力的部分。eBay数十亿美元收购仅仅创办两年的Skype,让很多观察家感到悲观,小公司做得优秀,似乎就只剩下一种命运——被收购。比如,Furl、Bloglines、Flickr、MySpace等,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成为大公司的囊中物。对于小公司,这未尝不是一种价值的兑现,但失去独立性的小公司,往往也就失去了小公司的创造力。

  但并不是所有小公司都甘愿被大公司收购。我最关注的一家小公司,名叫Craigslist。这是一家已经有着10年历史的小公司,它的Alexa排名在30多位,业务遍及美国60多个城市,并正在向欧洲、亚洲、大洋洲扩展。它的业务很简单,就是分类广告社区。运营这个网站的,除了创始人兼客户服务代表Craig Newmark和总裁兼CEO、CFO、程序员Jim Buckmaster,团队成员只有18个人。这确实是一家小公司,但它搅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传统媒体分类广告市场。

  Craig Newmark说:“我们的价值观是只要挣下够支付账单的钱,小有结余就行了。因此,我们为什么要收费呢?我们的目的是人们互惠互利。我们是为了恢复人类在Internet上的发言权。”所以,他拒绝了大公司的多次收购建议,也拒绝了自己成为千万富翁的机会。

  Craigslist是Craig Newmark的事业,而不是他的生意。我想,这大概就是小公司的价值和意义。总会有人愿意做一份事业,而不是一桩生意。互联网给小公司提供了很多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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