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灰色收入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灰色收入是一个时时需要关注的话题。从某种意义上讲,“灰色收入”并非一个贬义词,其存在似乎还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性。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灰色收入”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和体制性的痼疾。正如《财经时报》记者所调查的,“与这些收入一起被隐形的,是中国其实已被高度关注的贫富问题”。而这背后,还有社会风气的不正,甚至腐败现象的滋生。在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在中国日益增大的今天,在中央三令五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的今天,关注中国人的“灰色收入”现象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人的收入有多“灰”?
“一个公然腐败的社会,是不可能长治久安的”;
一个严重贫富分化的国家,同样也是无法长治久安的
数字说话:
李志宁在他的《一个中国经济学家的忧虑》一文中指出,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称,2002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2元。
如果数字确切,按照李志宁的计算,中国3.6亿-3.8亿城市人口的1年可支配收入总计就将为2.5万亿-2.7万亿元,但当年全国的工资总额只有1.1万亿-1.2万亿元,那么城市人口收入在总量上就超出了“工资总额”约1倍半——难道我国城市的普通居民的“灰色收入”有1.5万亿元?是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太保守了,还是他的推论太大胆了?李志宁称,只有“天晓得”。
通过对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分析,李志宁还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直到1999年时,每年的“储蓄增加额”都相当高,几乎可以约等于“工资总额”的80%-90%,而在1995年,“居民储蓄增加额”居然还比该年的“工资总额”多出了44亿元。当报刊宣布国内居民储蓄总额至2002年9月末已高达8.45万亿元时,此前一年内“新增居民储蓄”却足足超出了“工资总额”高达3000亿元。
二、不可承受之“灰”
不久前由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经过数年跟踪调查完成的《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调查》一出炉,即成为海内外舆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份报告显示,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已是“世界最高”。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调查报告主创人李实对这个“世界最高”进行了说明: 如果仅算货币收入,不包括实物,中国可能不是最高,津巴布韦比中国还高。而此次调查之所以得出中国“世界最高”的结论,是因为调查中考虑到非货币因素。记者注意到,李实所说的“非货币因素”仅仅是指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单位福利性质的非工资收入,即李强教授所定义的第一层面的隐形收入,而没有提到单位外收入和非法收入。可以肯定的是,后两者主要存在于城市群体中,因此同样可以肯定,中国的城乡实际差别比《调查》所公布的数字还要“耸人听闻”。《调查》还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即反映社会平等的经济系数已经到了0.454,但这同样没有把“灰色收入”算进去。如果算“灰色收入”,有的学者估计,可能还要再加10个百分点,因此,中国现在反映社会收入差距的经济系数至少在0.50以上。而据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的一位博士生透露,不久前曾有几位专家做过相关调查,这项未公开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可能超过0.6,这绝对又是一个跻身世界十强的数字!
行业现象
三、当“知”本遭遇资本
身在校园“薪”在外
某大学会计老师潘涛,每星期在学校有12小时的课,但在社会上讲课却有28小时。他经常下了火车就直奔教室,在车上备教案并不新鲜。
潘涛承认,有时自己是强忍疲倦讲课,这样的状态肯定影响教学质量,但他认为这是迫于无奈。自己研究生毕业在这所高校工作已有5年时间,工资加补贴还不到2000元。一方面是自己缺钱;另一方面是社会上对大学老师的知识和能力有很强的需求。据了解,老师的“业余”收入,就像就业一样,与专业有很大的关系。与社会和市场直接需求关系密切的应用性学科,例如经济、管理、金融、法律、会计、外语等专业的教师,往往能得到更高的经济收入。
从娃娃抓起?
中小学教师的灰色收入则是主要来自开办辅导班获取讲课费。但不少家长抱怨,某些中小学老师在学校课堂上讲的内容比较浅,然后把重点内容拿到课外辅导班上讲,让学生不得不参加这些学费不低的辅导班。
一些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还有一种来得更简单的灰色收入——家长直接给的。学生家长给老师送钱送礼的原因,自然是希望老师能对自己的孩子多照顾、多教育、多给予机会。家长通常会送一些化妆品、布料、香水和烟酒等。有些家长还会直接送钱,但老师一般不敢接收,因为幼儿园孩子自理能力差,谁也不能保证孩子们绝对安全,一旦发生意外,无法向家长交代。
四、医疗界难医自身灰色痼疾
宋小欣是的副主任医师,一次外出忘记带上手机,回到家一看,仅半逃卩时间,手机上已有27个未接电话,其中21个电话没有重样,全是医药代表打来的。
“在医药代表这样猛烈的攻势下,医生根本没有不吃回扣的。”宋小欣对《财经时报》说,“我们是常在河边走,而且是在浪头汹涌的河边,没有人的鞋是干的。”
医疗领域无处不在的灰色收入,主要以三种方式存在于医疗行业中——拿红包、吃回扣和走穴。
对于目前医疗领域存在的灰色收入现象,业内认为,要想改变这种现象,短时间内几乎不可能,现在所实行的“医药分家”和“药品招标采购”都不见得是良方。 民营医院应对“灰色收入”
五、五颜六色的收入
世界是彩色的,不仅仅是黑白灰,还有其他的颜色
2003年年底,正在服刑的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突然跳楼自杀。1998年,朱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刑17年。
在被收审后,朱胜文显示了惊人的记忆力,他写下了一篇《我的灰色收入》,对他以前的收入来源进行了一个总结。文章表示工资奖金这类合法收入是“白色收入”;贪污或索贿的算“黑色收入”;日常工作和交往中同事朋友主动送给的钱物介于黑白之间,属“灰色收入”。朱认为,灰色收入不能算成非法收入,因此不能用它来定罪。不过,朱大人似乎忘了一点——为什么人家会送钱物给他?自然是看中了他的权势,即使送礼人未必会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至少也会想:就当交“保护费”好了,保住眼下这个位置,还可以再刮上几年。所以他眼中的灰色收入还是黑色收入,无法洗成灰色,更无法洗成白色。从法律的角度看,收入只有两种:合法和非法。灰色收入应该归入非法,至少对大权在握的官员应该如此。但无权无势的普通人的灰色收入呢?他们的收入算不算非法所得?
北京某楼盘开始发售了,张柏芝从香港飞过来,在模型前拿把剪刀随便晃一晃,几十万上百万就到手了。她劳动了,这种公然的劳动应该也交了所得税。也没什么人眼红,她在市场上就值这个价。世界是彩色的,不仅仅是黑白灰,还有其他的颜色。比如“性工作者”在中国客观存在,而且数目庞大,她(他)们以提供性服务谋生,这是不争的事实,她(他)们的收入是什么颜色的?黄色收入?
评论:收入体制紊乱引发隐形收入现象
“收入体制的紊乱,是形成中国隐形收入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中国社会分配和社会分层问题权威、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李强教授在接受《财经时报》专访时,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他的见解。
李强教授认为,中国社会中存在的隐形收入可以划分为工资外收入、单位外收入和非法收入三个层面。。。。。。。
李教授指出,贫富问题是当代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但更重要的不是人们有多少钱,而是这些人为什么会有钱,钱是怎样来的。中国老百姓是讲道理的,本事(正当本事)大的 ,收入多,老百姓是能够接受的。因此,隐形收入的核心问题,是防止不正当收入,即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至于前两个层面的隐形收入,李强认为,这两类由于现行用工收入体制而产生的隐形收入,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逐步得到解决。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建立三个市场,即商品市场、金融信用市场和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