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恋爱”一定会出事?
——裙带关系的风险规避问题
王京生:禁止内部员工谈恋爱、结婚,仔细解读这样的内部规章,会发现管理者有这么几层担心:
1 . 办公室恋情耗费精力,影响工作效率。
2 . 容易使人徇私偏袒,特别是上下级之间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3 . 一个人“感冒”至少两个人以上“发烧”,加剧企业内部的复杂化。
4 . 部门之间可能因亲结盟而形成不平等竞争,造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壁垒,使矛盾扩大为组织机构的矛盾。
5 . 上下班都在一起,很容易公私不分。
由于这些原因,企业制订出“禁恋”、“禁婚”的内部规章可以说是迫不得已。但这里要提出一个问题:办公室之恋是不是就真的会必然地破坏公司内部和谐关系?答案是不一定。关键不是禁止不禁止的问题,而是要对企业内部员工亲情血缘关系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有效的规避。
周志杰:我的原则是,只要不影响企业的利益,就都可以。比如像财务部的出纳、会计等这样的敏感岗位,发生这样的事情,可以调离部门,而不是驱逐出去。要从人性化角度对员工的个人权利予以保护。
赵阿兴:“禁恋”、“禁婚”的内部规章是为了防范风险,但从银监会披露的所有证券违规事件来看,都不是夫妻俩干的。人力资源部是人的情报部,如何“防火”也干系重大,不仅仅是拿出一个禁止性规章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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