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工作时间上网看这篇文章吗?它跟你的工作有关系吗?如果替你着想的话,我希望它与你的工作有关。
我这么说是有原因的。技术的发展使我们更容易没日没夜地干活,也使我们的雇主更容易了解我们什么时候没在工作。根据美国管理协会(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近日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逾四分之三的美国雇主监视员工在工作时间的个人上网行为——而令人惊恐的是,多达26%的雇主确实因为这种行为解雇过员工。
再仔细研究一下这些数字,你可以发现原因:大约50%至75%的美国员工(具体比例取决于你相信哪项调查)承认,他们在工作时间会出于个人目的上网冲浪。而在工作时间上网的男性员工中,近四分之一的人甚至承认,上班时他们会访问色情网站(这个数字来自一个出售雇员监视产品的公司:把美国员工描述成沉迷色情的懒蛋符合该公司的利益;不过,这家公司也许并没有完全瞎说)。
生产率损失只是事情的一半:在美国,企业可能而且也确实曾经因为雇员上网而遇到官司。淫秽邮件、即时讯息玩笑、什么都写的博客、作为墙纸的色情网站,这些都有可能引发诉讼案件。不过,雇员坦率承认,他们沉溺于自己的网络“玩具”:最近一项调查中,52%的办公室上网雇员表示,他们宁愿不喝咖啡,也不愿自己在上班时无法私下上网。
那么,公司该怎么做呢?更准确的说,对美国的“网络工薪族”而言,工作中什么时候上网安全呢?纽约的一位法官最近就遇到了这个问题,而且还判决工作时上网的被告胜诉,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这个案子涉及纽约市教育部门的一名雇员,他由于在工作时间访问古怪的旅游网站而惹上了麻烦。
这位法官将互联网与普通的电话相对比,并表示这位雇员不应该因此被解雇。涉案人员托克尔•乔杜里(Toquir Choudhri)声称,他上网的习惯没有妨碍自己的工作。而且,令纽约的纳税人极为惊愕的是,那似乎是真的:他的部门工作太少,乔杜里可以花大半天时间上网,而不会降低这个部门的生产率。但是,不管怎样,教育部把他解雇了,在网上引发了员工权利鼓吹者如潮的愤怒之情。
一些员工对此不解:当一家美国公司最近要求其员工在48小时内将所有个人内容从服务器中移除时,许多员工愤怒了:如果老板们能够告诉员工不要在其办公电脑上存储第五级才艺表演的视频片断或最新的互联网视频笑话,那么这个世界该何去何从?
在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激烈交锋之后,IT部门经理指出了一个所有人应该已经清楚的问题(但他们可能并不清楚):公司是电脑的所有者,员工只是在公司的默许下使用它们。
几乎所有在美国工作的员工都处于同样的境地:不管雇主在其电脑使用规定中是否明确表示(许多公司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员工无权为个人目的使用办公电脑。在这一问题上,多数法庭都站在老板一边,而非员工一边。
多数美国人都清楚,他们不应驾驶公司的汽车搭载女友或孩子,如果发生撞车、伤人事故,不能指望雇主来买单。为什么网络空间就不一样呢?最近另一项调查发现,员工在工作时间私下上网访问的网站中,有近20%的网站对网络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8%面临法律风险。
对于雇主而言更可怕的是,新泽西州一个法院最近发现,雇主不仅应该获准对员工上网情况进行监控,实际上,他们有义务这么做。这项案件涉及一名在工作时间多次访问色情网站的员工。他在工作时间将其继女的照片贴到一家色情网站,之后,他的妻子将雇主告上了法庭。
没有人知道其它州是否也会仿效这种做法,也不清楚监控员工行为的义务是否在非特殊情况下也适用。不过,这确实足以提醒美国雇主去仔细思考,是否要对员工在上班时间私下上网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这不光涉及法律问题。监控员工的所有上网行为,可能最终导致雇主与员工的关系疏远。在互联网时代以前,雇主一直在员工个人需求和公司收益需要之间进行权衡。在如今工作异常繁忙的时代,我们的老板应该饶恕我们在工作时间偶尔访问一下旅游或烹饪网站。
与生活中的所有问题一样,这是一个权衡利弊的行为。美国雇主应设法保护他们的网络和利润,但无须像网络狱卒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