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7日召开的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上,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广播電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08年将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其中对市场准入等有明确说明。
这一管理规定从2006年开始起草,2007年定稿。在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市场准入中,规定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在符合条件时,先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再获得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台,意味着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迈出实质步伐。“三网融合”是网络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球技术业务创新的重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