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对我市新近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我市将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创业用地、金融信贷、税收、就业再就业四大优惠政策。
市劳动保障局称,近年我市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吸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至去年年底,全市返乡创业农民工达12.2万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10.7万户,带动65万人就业。然而,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普遍处于起步阶段,将企业做大做强的甚少,急需政府扶持。
四大创业扶持政策为:
1.创业场地政策——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利用闲置土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
2.税收优惠政策——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财政部门返还给企业;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将适当提高营业税起征点。
3.金融扶持政策——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4.就业再就业政策——我市将逐步把在城镇施行的部分就业再就业政策扩大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