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是英文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指介绍经纪商。
作为股指期货介绍经纪商的证券公司,可以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提供期货知识的培训、向投资者出示风险说明书,协助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设施方面的便利,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等,期货公司向ib支付佣金。但ib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保证金,不得变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投资者仍然需要通过期货公司来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目前关于ib的具体规定尚未正式公布。待正式引入ib制度后,投资者将可以更加方便地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享受周到的服务,ib也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并取得稳定收入,期货公司则可以实现低成本扩张。